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附 农业贷款豁免

档案浏览器

1962年,县人民银行根据国务院批转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关于认真清理历年旧农贷的报告》精神,对1955年三次发放的808425元贫下中农合作基金贷款和1960~1961年发放的57.4万元社员生活困难贷款,逐队逐户进行了清理上报,于1962年底全部豁免。
1971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处理1961年底以前农村四项欠款问题的通知》精神,银行对1961年底以前四项(赊销、预付、定金、贷款)未收回的329万元农业贷款,逐户清理造册,经县委、县革委审查批准后全部豁免。上述贷款豁免后,深受广大群众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