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南银行汶上支行 1945年5月,县抗日民主政府工商局内设信用股,配股长、会计、出纳各一名。1946年3月1日与工商局分设,建冀南银行汶上支行(游击式营业),隶属冀鲁豫第二分行。1946年11月,改属冀鲁豫第七分行。1947年初,随县民主政府离城北撤。1948年7月,划属泰西支行。
北海银行汶上办事处 1948年7月汶上县城解放,冀南银行汶上支行改属北海银行鲁中南分行第七支行领导,并更名北海银行汶上办事处,驻城内原慈善社院内。设会计、出纳、业务3个股。县内6个行政区各配业务员1名。1949年末干部职工36人。
中国人民银行汶上支行 1950年5月由北海银行汶上办事处改建。驻地迁至县城东西大街(今汶河路)小城口曹氏祠堂内。设人秘、业务、会计、出纳4个股。10月,在5区杨柳店设立第一个银行流动组。1951年4月,先后在一、二、三、四、六区的霍仓、南站、白马河、杨集、苑庄建银行流动组。是年底银行干部职工增至52人。1953年1月于八区岗上设营业所。1954年原6处流动组均改为营业所。
1956年2月,原济宁县的南旺、刘楼两区营业所划属汶上县。不久刘楼营业所撤销,业务并入次邱营业所。10月,在城内东西大街设储蓄所1处;撤销岗上营业所,业务并入苑庄营业所。1958年10月,原济宁县的康驿营业所划属汶上。是年底全县有营业所8处;储蓄所1处,干部职工73人。
1959年10月撤销东平县,其城关、宿城、彭集、沙河站4处银行营业所划属汶上。后又将东平城关营业所改为办事处,设会计、出纳、业务3个股,配备干部职工16人。1960年3月,将寅寺营业所划属梁山县;梁山县的开河营业所划属汶上县。不久原东平县的4处营业所回属东平。1961年10月,开河营业所回属梁山,寅寺营业所回属汶上。
1964年1月,人、农两行分设。人行设人秘、会计、出纳、计划、信贷5个股;南站、次邱营业所改为办事处,连同其余6处营业所,其业务均受人、农两行双重领导。1966年1月,农业银行并入人行,人行除保持原有农金、计划、信贷、会计、出纳、储蓄6个股外,并增设政治办公室。农村营业所增至13处,其中7处未设会计。
1966年下半年“文化大革命”运动开始,县行和基层处、所领导被罢官,业务工作基本停顿。1967年2月县行实行军事管制。次年5月建革命委员会。1972年1月撤革委会,恢复行长负责制。3月,义桥、刘楼、郭楼、郭仓、辛店、军屯、白石7处营业所正式独立营业。
1980年4月,人、农两行再次分设。人行改设人秘、会计、出纳、计划信贷、储蓄5个股和储蓄所1处。1982年底计划信贷股分设,并增设南门、坝口两处储蓄所。
1984年11月,将人行财产、人员等全部移交给工商银行,对外仅保留其牌子(名称)。1986年5月恢复,定为综合管理机构。内设金融纪检组和人秘、计划调研、会计国库、货币发行、金融稽核管理5个科,干部职工20人。
中国农业银行汶上县支行 始建于1956年3月。次年4月并入人行。1964年1月恢复,设人秘、会计出纳、农村金融3个股,另有专职拨款管理员2名,下设15处营业所(每公社1处)。1966年1月再次并入人行。1980年4月恢复,设人秘、会计、出纳、农村信贷、信用合作、社队企业6个股,及15处营业所。县行驻县城南门里大街路西。1984年增设人事、计划两个股和中心储蓄所1处。1986年改股为科,增设监察科,并将城关、南站、次邱、南旺4处营业所改为办事处。1987年干部职工156人。
中国工商银行汶上县支行 建于1984年11月,设人秘、信贷、计划、储蓄、会计、出纳6个股。除管理工商信贷、城镇储蓄专业外,兼管人行的部分业务(1986年5月人行恢复后止)。1986年8月股改科,并增设保卫科,1987年干部职工68人。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汶上县支行 建于1978年11月30日,以前业务由县财政局兼管。1984年11月,实行上级业务部门垂直领导,设会计、业务两个股。同年,行址迁至公园路南段路东。1987年干部职工18人。
信用合作社 1953年春在四区营墙乡试办1处,年末发展至11处,并于供销社内建5个信用部。1954年11月增至64处,1955年末增至96处,职工176人。1956~1962年逐步调整合并为58处,其中小社51处。1969年调整为24处,其中小社12处。1972年7月调整合并为15处,职工由156人精简为84人。另于生产大队建信用站139处,1979年增至519处。1984年9月召开代表大会,正式建汶上县信用合作社联合社,驻县农业银行内。各乡、镇相继建信用社民主管理委员会和监事会。1987年共有干部职工226人。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汶上县支公司 1951~1952年,保险业务由县人行兼理。1952年12月1日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汶上县支公司,驻县城内原东西大街路北(路氏祠堂东),设秘书、业务、会计、理赔4个股,干部职工17人。次年底撤销,业务移交县财委。1982年6月恢复,业务隶属县人行。1984年3月改由上级保险公司垂直领导。地址移县城泉河路中段路东。设人秘、业务、计财3个股,干部职工18人。1985年3月于15个乡(镇)建代办所,由农行营业所或信用社指定专人代办保险业务。1987年公司有干部职工18人。
第二节 银行 信用合作社 保险公司
冀南银行汶上支行 1945年5月,县抗日民主政府工商局内设信用股,配股长、会计、出纳各一名。1946年3月1日与工商局分设,建冀南银行汶上支行(游击式营业),隶属冀鲁豫第二分行。1946年11月,改属冀鲁豫第七分行。1947年初,随县民主政府离城北撤。1948年7月,划属泰西支行。
北海银行汶上办事处 1948年7月汶上县城解放,冀南银行汶上支行改属北海银行鲁中南分行第七支行领导,并更名北海银行汶上办事处,驻城内原慈善社院内。设会计、出纳、业务3个股。县内6个行政区各配业务员1名。1949年末干部职工36人。
中国人民银行汶上支行 1950年5月由北海银行汶上办事处改建。驻地迁至县城东西大街(今汶河路)小城口曹氏祠堂内。设人秘、业务、会计、出纳4个股。10月,在5区杨柳店设立第一个银行流动组。1951年4月,先后在一、二、三、四、六区的霍仓、南站、白马河、杨集、苑庄建银行流动组。是年底银行干部职工增至52人。1953年1月于八区岗上设营业所。1954年原6处流动组均改为营业所。
1956年2月,原济宁县的南旺、刘楼两区营业所划属汶上县。不久刘楼营业所撤销,业务并入次邱营业所。10月,在城内东西大街设储蓄所1处;撤销岗上营业所,业务并入苑庄营业所。1958年10月,原济宁县的康驿营业所划属汶上。是年底全县有营业所8处;储蓄所1处,干部职工73人。
1959年10月撤销东平县,其城关、宿城、彭集、沙河站4处银行营业所划属汶上。后又将东平城关营业所改为办事处,设会计、出纳、业务3个股,配备干部职工16人。1960年3月,将寅寺营业所划属梁山县;梁山县的开河营业所划属汶上县。不久原东平县的4处营业所回属东平。1961年10月,开河营业所回属梁山,寅寺营业所回属汶上。
1964年1月,人、农两行分设。人行设人秘、会计、出纳、计划、信贷5个股;南站、次邱营业所改为办事处,连同其余6处营业所,其业务均受人、农两行双重领导。1966年1月,农业银行并入人行,人行除保持原有农金、计划、信贷、会计、出纳、储蓄6个股外,并增设政治办公室。农村营业所增至13处,其中7处未设会计。
1966年下半年“文化大革命”运动开始,县行和基层处、所领导被罢官,业务工作基本停顿。1967年2月县行实行军事管制。次年5月建革命委员会。1972年1月撤革委会,恢复行长负责制。3月,义桥、刘楼、郭楼、郭仓、辛店、军屯、白石7处营业所正式独立营业。
1980年4月,人、农两行再次分设。人行改设人秘、会计、出纳、计划信贷、储蓄5个股和储蓄所1处。1982年底计划信贷股分设,并增设南门、坝口两处储蓄所。
1984年11月,将人行财产、人员等全部移交给工商银行,对外仅保留其牌子(名称)。1986年5月恢复,定为综合管理机构。内设金融纪检组和人秘、计划调研、会计国库、货币发行、金融稽核管理5个科,干部职工20人。
中国农业银行汶上县支行 始建于1956年3月。次年4月并入人行。1964年1月恢复,设人秘、会计出纳、农村金融3个股,另有专职拨款管理员2名,下设15处营业所(每公社1处)。1966年1月再次并入人行。1980年4月恢复,设人秘、会计、出纳、农村信贷、信用合作、社队企业6个股,及15处营业所。县行驻县城南门里大街路西。1984年增设人事、计划两个股和中心储蓄所1处。1986年改股为科,增设监察科,并将城关、南站、次邱、南旺4处营业所改为办事处。1987年干部职工156人。
中国工商银行汶上县支行 建于1984年11月,设人秘、信贷、计划、储蓄、会计、出纳6个股。除管理工商信贷、城镇储蓄专业外,兼管人行的部分业务(1986年5月人行恢复后止)。1986年8月股改科,并增设保卫科,1987年干部职工68人。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汶上县支行 建于1978年11月30日,以前业务由县财政局兼管。1984年11月,实行上级业务部门垂直领导,设会计、业务两个股。同年,行址迁至公园路南段路东。1987年干部职工18人。
信用合作社 1953年春在四区营墙乡试办1处,年末发展至11处,并于供销社内建5个信用部。1954年11月增至64处,1955年末增至96处,职工176人。1956~1962年逐步调整合并为58处,其中小社51处。1969年调整为24处,其中小社12处。1972年7月调整合并为15处,职工由156人精简为84人。另于生产大队建信用站139处,1979年增至519处。1984年9月召开代表大会,正式建汶上县信用合作社联合社,驻县农业银行内。各乡、镇相继建信用社民主管理委员会和监事会。1987年共有干部职工226人。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汶上县支公司 1951~1952年,保险业务由县人行兼理。1952年12月1日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汶上县支公司,驻县城内原东西大街路北(路氏祠堂东),设秘书、业务、会计、理赔4个股,干部职工17人。次年底撤销,业务移交县财委。1982年6月恢复,业务隶属县人行。1984年3月改由上级保险公司垂直领导。地址移县城泉河路中段路东。设人秘、业务、计财3个股,干部职工18人。1985年3月于15个乡(镇)建代办所,由农行营业所或信用社指定专人代办保险业务。1987年公司有干部职工1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