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初,仅县城就有座商60余家,拥有资金30余万元(银币)。经营行业有酱园、酒店、中药店、百杂广货店、布店、茶庄和官营盐店等。其中有陕、晋、冀等省及省内济南、章丘、历城、泰安、高唐、济宁、宁阳等外地商号数十家。1916年袁世凯倒台后,军阀混战,商业经营受到严重破坏。但据《中国实业志》载,1919年(民国8年),汶上城乡钱店,杂货、布匹、药材、酒店等较大商号仍有130余家,多分布于城内及运河之滨的南旺、开河、袁口码头和西官道两侧的程村站、沙河站、杨柳店等重要村镇,均为外地富商和县内地主豪绅所经营。1916~1929年,社会动乱尤甚,以酒浇愁之风蔓延,城乡较大酒馆多至20余家。
本县游动摊贩较多,而从事长途贩卖的行商较少。前者约占经商总数的40%,多系半商半农,靠串乡赶集,边买边卖赚取微利;后者约占经商总数的6%,多从当地收购农副土特产品,运销济南、青岛、徐州、蚌埠、济宁等大中城市,并购回当地群众需要的生产生活用品。
“九一八”事变后,“打倒帝国主义列强”、“抵制日货”口号响彻城乡。市场国货畅销,洋货匿迹,城乡商业为之一振。1938年1月,日军侵占汶上后,大肆推行“三光”(烧光、杀光、抢光)政策,与此同时,日商日货大量占领市场,致原有商号多数倒闭,小商小贩纷纷收摊,城乡贸易出现前所未有的萧条景象。如经销国产布的“同聚合”、“德兴成”,“谦益泰”等布店都相继歇业。1944年后,日本侵略军预感末日来临,侵略魔爪有所收敛,汶上商业开始出现回升。城内相继增添了鸿文斋书局,大同旅社等商号。1946年汶上第一次解放,城乡贸易日趋活跃,各重要街道布满了烟酒糖茶、瓜果点心、面食小吃、棉麻布帛等零售服务店铺。县城四门,重要村镇,相继办起染坊、油坊、豆腐房、馍馍房。1947年国民党重占县城后封锁四门,大搞白色恐怖,商业贸易再次受到严重冲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尽快恢复发展国民经济,正确执行了“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方针,在大力扶持兴办国营商业和合作社商业的同时,相继采取免税、低税等措施,积极鼓励私人经商,使全县商业迅速出现了欣欣向荣的大好局面。
1952年,对私人商业实行“利用、限制、改造”政策,在贯彻执行中兼顾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整个商业仍保持了旺盛发展势头。是年7月,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首先在县城和较大集镇开始。在政府大力倡导推动下,县城7户中药座商和惠民药房率先实行联营,取名“新华国药联营”。不久,各类私商(包括服务业。下同)争先恐后,或三户或五户地改换门头,挂起联营招牌。至是年底,仅县城和南站、杨店、白石、寅寺等较大集镇即涌现联营店铺80余家。一些小商小贩,也积极参加政府举办的城乡物资交流会。针对仍有少数私商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等问题,1953年后,党和政府加快了对私营商业的改造步伐。1953年11月,国家对粮食实行统购统销;经营粮油的商贩或油坊、酒店,有的自动转业、停业,有的改为代购代销。1954年9月,棉布实行统销,并相继对棉布私商进行了教育改造。此后,全县135户私营棉布商,志愿转为百货业的9户,改按计划定点经销的21户,其余志愿歇业或返原籍。
1955年2月,县委县人委根据中央指示,抽调20余人,采取以点带面方法和统一领导、统一布点原则,对全县城乡私营商业进行了全面规划改造。本着既便利群众,又便于核算精神,于百户以上村庄设经营日用消费品的较大店铺;50户左右村庄设零售烟、酒、火柴、油、盐、酱、醋的小铺。在组织形式上,绝大多数为统一领导、分散经营、自负盈亏的合作小组(如饮食、理发业)或统一领导、统一核算、共负盈亏的合作商店(如百杂货业);资金少或基本无资金的,采取代购代销或经销办法。至1955年底,私营商业纳入各种改造形式的728人,占51.1%。其中代购代销的131人,合作商店(组)193人,经销的404人。被改造的私营商业,初步纳入国家计划轨道。
1956年初,全国掀起全行业公私合营高潮。在强大政治宣传攻势影响推动下,汶上一些商户积极粉刷墙壁,整理门面,修制牌匾,纷纷申请报名响应。至1月25日,全县1563名私商中,经过各种形式改造的1353人,占86.6%。其中过渡到地方国营商业的148人,过渡到供销社商业的798人,改造为合作形式的140人,代销的78人,经销的189人。同1953年对比,1956年国营商业社会商品零售比重由5.1%上升到19.9%;合作社商业由39.8%上升至70.8%,而私营商业则由55.2%下降为9.4%。
第一节 私营商业及其社会主义改造
清末民初,仅县城就有座商60余家,拥有资金30余万元(银币)。经营行业有酱园、酒店、中药店、百杂广货店、布店、茶庄和官营盐店等。其中有陕、晋、冀等省及省内济南、章丘、历城、泰安、高唐、济宁、宁阳等外地商号数十家。1916年袁世凯倒台后,军阀混战,商业经营受到严重破坏。但据《中国实业志》载,1919年(民国8年),汶上城乡钱店,杂货、布匹、药材、酒店等较大商号仍有130余家,多分布于城内及运河之滨的南旺、开河、袁口码头和西官道两侧的程村站、沙河站、杨柳店等重要村镇,均为外地富商和县内地主豪绅所经营。1916~1929年,社会动乱尤甚,以酒浇愁之风蔓延,城乡较大酒馆多至20余家。
本县游动摊贩较多,而从事长途贩卖的行商较少。前者约占经商总数的40%,多系半商半农,靠串乡赶集,边买边卖赚取微利;后者约占经商总数的6%,多从当地收购农副土特产品,运销济南、青岛、徐州、蚌埠、济宁等大中城市,并购回当地群众需要的生产生活用品。
“九一八”事变后,“打倒帝国主义列强”、“抵制日货”口号响彻城乡。市场国货畅销,洋货匿迹,城乡商业为之一振。1938年1月,日军侵占汶上后,大肆推行“三光”(烧光、杀光、抢光)政策,与此同时,日商日货大量占领市场,致原有商号多数倒闭,小商小贩纷纷收摊,城乡贸易出现前所未有的萧条景象。如经销国产布的“同聚合”、“德兴成”,“谦益泰”等布店都相继歇业。1944年后,日本侵略军预感末日来临,侵略魔爪有所收敛,汶上商业开始出现回升。城内相继增添了鸿文斋书局,大同旅社等商号。1946年汶上第一次解放,城乡贸易日趋活跃,各重要街道布满了烟酒糖茶、瓜果点心、面食小吃、棉麻布帛等零售服务店铺。县城四门,重要村镇,相继办起染坊、油坊、豆腐房、馍馍房。1947年国民党重占县城后封锁四门,大搞白色恐怖,商业贸易再次受到严重冲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尽快恢复发展国民经济,正确执行了“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方针,在大力扶持兴办国营商业和合作社商业的同时,相继采取免税、低税等措施,积极鼓励私人经商,使全县商业迅速出现了欣欣向荣的大好局面。
1952年,对私人商业实行“利用、限制、改造”政策,在贯彻执行中兼顾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整个商业仍保持了旺盛发展势头。是年7月,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首先在县城和较大集镇开始。在政府大力倡导推动下,县城7户中药座商和惠民药房率先实行联营,取名“新华国药联营”。不久,各类私商(包括服务业。下同)争先恐后,或三户或五户地改换门头,挂起联营招牌。至是年底,仅县城和南站、杨店、白石、寅寺等较大集镇即涌现联营店铺80余家。一些小商小贩,也积极参加政府举办的城乡物资交流会。针对仍有少数私商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等问题,1953年后,党和政府加快了对私营商业的改造步伐。1953年11月,国家对粮食实行统购统销;经营粮油的商贩或油坊、酒店,有的自动转业、停业,有的改为代购代销。1954年9月,棉布实行统销,并相继对棉布私商进行了教育改造。此后,全县135户私营棉布商,志愿转为百货业的9户,改按计划定点经销的21户,其余志愿歇业或返原籍。
1955年2月,县委县人委根据中央指示,抽调20余人,采取以点带面方法和统一领导、统一布点原则,对全县城乡私营商业进行了全面规划改造。本着既便利群众,又便于核算精神,于百户以上村庄设经营日用消费品的较大店铺;50户左右村庄设零售烟、酒、火柴、油、盐、酱、醋的小铺。在组织形式上,绝大多数为统一领导、分散经营、自负盈亏的合作小组(如饮食、理发业)或统一领导、统一核算、共负盈亏的合作商店(如百杂货业);资金少或基本无资金的,采取代购代销或经销办法。至1955年底,私营商业纳入各种改造形式的728人,占51.1%。其中代购代销的131人,合作商店(组)193人,经销的404人。被改造的私营商业,初步纳入国家计划轨道。
1956年初,全国掀起全行业公私合营高潮。在强大政治宣传攻势影响推动下,汶上一些商户积极粉刷墙壁,整理门面,修制牌匾,纷纷申请报名响应。至1月25日,全县1563名私商中,经过各种形式改造的1353人,占86.6%。其中过渡到地方国营商业的148人,过渡到供销社商业的798人,改造为合作形式的140人,代销的78人,经销的189人。同1953年对比,1956年国营商业社会商品零售比重由5.1%上升到19.9%;合作社商业由39.8%上升至70.8%,而私营商业则由55.2%下降为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