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十五编 商业

档案浏览器

元明清三代,汶上县居于南北水陆交通要冲,历史上商业一向较为发达。至清末民初,陕、晋、冀等外地富商在汶上城经营盐、铁、药材、当铺、酒馆者,仍达数十家。汶运沿岸各闸口、码头及重要村镇、集市,均有数家至十数家座商。城乡肩挑摊贩,多至无可计数。“倒袁运动”以后,军阀混战、日军侵华战争等接踵而至,加之官匪抢掠,物价暴张暴落,众多商号相继倒闭,城乡商业日趋衰落。
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正确贯彻执行了“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总方针和“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政策,国营商业迅速兴起,合作社商业和私营商业也得到较快恢复和发展。1955年社会商品零售额增至911.4万元,其中国营商业占10.7%,供销合作社商业占55.3%,私营商业占34.0%。
1958年后,商业经营经过精简机构、下放人员、撤店并店、店部升级和个体过渡反复折腾,到1960年底,由多种商业经济成份并存,变成了只有全民和供销合作社两种所有制商业,加之3年经济困难,一度造成商品供应严重短缺,直至1962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方逐年好转。1965年,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增至2098万元,其中全民商业占43.1%。供销合作社商业占57.0%。不久“文革”内乱爆发,领导机关被冲垮,各级干部靠边站,管理制度被砸烂,生产经营遭破坏,商品供求再呈紧张。在破坏最严重的1967年,同1966年营业额相比,国营商业减少723.8万元,减少51.1%;供销社商业减少175万元,减少10.5%。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特别是实行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在“改革、开放”总方针指引下,国营、集体、个体商业重新获得了蓬勃生机。1987年底,全县国营商业(包括商业、物资、外贸)计有18个公司、厂、站,72处门点,干部职工1230人,年销售总额2653万元,占社会商品销售总额18396万元的14%;供销合作社系统设各种购销网点222个,人员1990人,销售总额13896万元,占25.7%;个体有证商户发展至4199户,从业人员7764人,零售总额3276万元,占17.8%;其他销售额4831万元,占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