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以来,汶上县耕地面积日趋减少。清康熙五十六年(1717)为168.9万亩,后因区划变更等,至清宣统三年(1911),减至161.1万亩。1920年(民国9年)减至148万亩。1949年,再减至104.4万亩。
建国初,人民政府鼓励垦荒,耕地面积有所回升。1956年,济宁县的五区(驻南旺)、六区(驻刘楼)划入汶上,增为105.16万亩。其后因挖沟渠、建水库、筑公路等占地较多,1961年,减为90.9万亩。70年代初,经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至1975年回升为93.03万亩。1976年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尤其1978年后,伴随城乡经济迅速发展,农民建房热势不可遏,加之工商企业、机关、学校等新建扩建甚多,致全县形成占地高峰。1975~1986年,11年间占用耕地7.66万亩,年均占地近7000亩。至1987年,全县耕地面积减至85.11万亩,比1978年减少3.33万亩。此外,因建国后人口增长较快,人均占有耕地大幅度减少。1949年为2.9亩,1978年降为1.57亩,1987年再降为1.48亩,低于山东省和全国、全世界人均占有耕地面积。
第一节 耕地
清代以来,汶上县耕地面积日趋减少。清康熙五十六年(1717)为168.9万亩,后因区划变更等,至清宣统三年(1911),减至161.1万亩。1920年(民国9年)减至148万亩。1949年,再减至104.4万亩。
建国初,人民政府鼓励垦荒,耕地面积有所回升。1956年,济宁县的五区(驻南旺)、六区(驻刘楼)划入汶上,增为105.16万亩。其后因挖沟渠、建水库、筑公路等占地较多,1961年,减为90.9万亩。70年代初,经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至1975年回升为93.03万亩。1976年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尤其1978年后,伴随城乡经济迅速发展,农民建房热势不可遏,加之工商企业、机关、学校等新建扩建甚多,致全县形成占地高峰。1975~1986年,11年间占用耕地7.66万亩,年均占地近7000亩。至1987年,全县耕地面积减至85.11万亩,比1978年减少3.33万亩。此外,因建国后人口增长较快,人均占有耕地大幅度减少。1949年为2.9亩,1978年降为1.57亩,1987年再降为1.48亩,低于山东省和全国、全世界人均占有耕地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