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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发展史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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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上县自然条件优越,水土资源丰富,向以农业为主。据近年槚柏遗址发掘证明:境内早在六七千年前,便已有了原始的农业、渔业、畜牧业。但是,由于长期受到封建政治经济制度的摧残、束缚,加之近代以来,连续遭受帝国主义掠夺和军阀混战破坏,致农业生产力和生产水平发展极其缓慢。直至新中国成立前夕,广大个体农民始终未能摆脱牛耕手锄镰刀砍的落后生产方式和半年糠菜半年粮的穷苦生活。
1948年解放后,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相继领导人民胜利开展了土地改革和农业集体化运动,彻底铲除了封建生产关系,并从物质、资金、技术等方面予以大力扶助,从而大大解放了生产力,使农业基本建设和生产水平得到迅速发展和提高。1952年,粮食单产总产超过历史最高记录。1956年,粮食单产增至119.1公斤,总产增至11297.5万公斤,比1949年增长1.9倍,再创历史新纪录。伴随农村经济恢复发展,农民生活不断提高。
1958~1960年,指导工作中出现片面追求“一大二公”和片面追求高速度、高指标等严重失误,给迅速发展的农村经济造成重大挫折和危害。1961年,全县农业总产值倒退至建国初期水平。加之因“大兵团作战”、“大办公共食堂”等造成严重浪费,致农民生活发生极度困难,直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60条”),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经济管理体制后,农村经济方重新获得较快恢复和发展。1962年,党和政府号召“各行各业大力支援农业”。1964年,开展“农业学大寨”,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1965年冬至1966年春,治理总泉河、北泉河、南泉河,大力推广机井建设。同期,县委书记于亚民带领县委、县人委一班人,躬亲农业,调整布局,果断将棉田面积由原2.3万亩增至11万亩,逐步搞活了汶上经济。1966年,全县农业总产值比1961年增长2.69倍,比1949年增长2.65倍。同年,创全国北方棉区第一个亩产皮棉过百斤(市斤)县。1967年,汶上代表赴京出席全国棉花生产经验交流会,荣膺周总理的接见与赞扬。
1966~1976年开展的“文化大革命”,使农业发展再次受到干扰,并一度遭致严重破坏。1968年,全县农业总产值比1966年下降15.7%。
1971年恢复各级党委领导之后,尤其1976~1977年,全县开展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和1980年实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之后,农村经济重新获得振兴和飞跃。1978年,农业总产值12939万元,比1968年增长0.5倍。1983年增至25264万元,比1978年翻了一番。1987年,粮食单产619公斤,棉花单产74公斤,分别比1978年增长0.8倍、1.5倍,比1949年各增长8.9倍;粮食总产31697.5万公斤,棉花总产2411.8万公斤,分别比1978年增长0.9倍、1.7倍,比1949年增长4.3倍、136.8倍。同年,生猪、羊、家兔存养量分别比1949年增长11倍、41.9倍、103.9倍;农业产值与畜牧产值分别比1978年增长1.3倍、1.4倍,比1949年增长5.9倍、17.4倍。1987年与1978年相比,农村人均占有口粮由195.5公斤增至551公斤,增长1.8倍;人均现金收入由51.6元增至592元,增长10.4倍。是年,全县农村经济总收入达43308万元,创历史最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