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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移民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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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支边 1956年初,县成立移民垦荒委员会,继之移民200户(城关区20户、高庄区70户、林堂区60户、岗上区50户)、804人,于3月22日集合县城,组成一个农业合作社,由县指派原区委委员尹作水任书记、李洪奇任社长,迁往黑龙江省密山县汶上新村定居。
1958年移民300户、1670人(温口乡66户、城关镇14户、寅寺乡50户、郭楼乡50户、岗上乡40户、白石乡40户、郭仓乡40户),于4月10日,赴黑龙江省密山县安家落户。
1959年动员1100名男女青年到新疆、内蒙支援建设。
1960年移民1500户(解庄550户、北陶250户、南陶350户、赵桥100户、次邱250户),每人发棉衣一套、棉大衣一件、棉被一条,于5月上旬,移往辽宁省清源县落户。
1962年后,汶上县农民生活渐有好转,部分移民陆续迁回故里。
内迁移民安置 1959年,建松山水库,迁出库内居民396户、1451人,分别安置在附近村庄及沟头、城关、彭集、苑庄4处公社。不久因水库报废,移民多返回。县政府拨发生产、生活补助费25万元(内迁返回者每人40元,外迁返回者每人60元),建房费47.7万元,予以资助。省、专区拨款41万元,帮助返回移民在原宅基建房3045间。
1962年,因扩大东平湖库区,迁出居民730户、3141人,分别安置在郭楼、寅寺两公社。不久新扩湖因漏水报废,移民相继返回故里。
1963年,东平湖库区、松山水库库区移民和1960年移往辽宁省清源县的移民,返回2202户、9472人。分别安置在寅寺、郭楼、军屯3个公社。专署拨移民建房费110万元,建房4934间;贷款19.4万元,帮助购买牲畜80头,大、中、小农具2723件,马车2辆;安排统销粮36万公斤,发救济款2.02万元,救济棉衣378件,布744米,供应棉花1000公斤。
城市成户下乡移民安置 遵照国家“备战备荒”、“疏散城市人口”的统一部署,1965年5月至1966年4月,接收济宁市鱼山、古槐、东门、济阳、运河、越河、运西、阜桥8个街道下乡居民117户、542人,安置至南站公社8户、义桥公社10户、苑庄公社10户、白石公社2户、杨店公社12户、郭楼公社16户、郭仓公社7户、寅寺公社21户、次邱公社20户、刘楼公社11户。
1970年5~7月,接收济南市红旗区下乡居民82户、321人。安置在南站公社17户、辛店公社13户、苑庄公社12户、白石公社6户、杨店公社13户、郭仓公社8户、次邱公社13户。
上述成户下乡居民,初由生产大队利用公房或借用民房安排临时食宿,参加生产队劳动和分配。1965~1971年,国家先后5次拨发生产、生活补助和建房费14.7951万元,在生产队帮助下,相继建立新居。因对农村生活不习惯,加之下乡不是出于自愿,除个别户定居外,余均陆续回城。根据国家规定,1984年将返回者户口全部转回原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