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章 人民检察 资料库:汶上县地情库 章节:汶上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7/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7/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7/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7/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7/section/1/article/114/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7/section/1/article/114/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汶上县人民检察院建于1955年7月16日,张西珠代检察长。11月16日,配专职副检察长1人,检察员3人。1957年3月,设秘书组、监督组、侦察组,干警13人。1964年11月12日成立检察委员会,由检察长主持讨论决定重大案件和有关重大问题。“文革”中,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统一实行军管。1975年根据《宪法》取消检察院。1978年6月12日,恢复县人民检察委员会及检察院,设干警6人。1980年7月设五股:刑事检察一股、刑事检察二股、法纪检察股、经济检察股、监所检察股,干警33人。1984年9月8日,改股为科,增设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检察科、政工科和办公室(八科一室)。1987年4月,制订7章54条岗位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