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84年到1990年,每年逢主要节日(元旦、国庆节、“五一”节、春节)进行市场物价检查;年度内安排专项商品检查。从1985年起,根据国务院、省政府通知,在全县开展了财务、税收、物价大检查。7年中,共查出非法所得850万元,罚款21万元。县物价局配合工商、计量、烟草等部门查处了假酒、假烟、假化肥、假农药、霉变劣质商品等。
1985年,在县国营企业开展“物价、计量信得过单位”活动。同年10月,县人民政府授予县百货大楼、县五金公司第一门市部、县副食品公司第一门市部、县土产杂品公司第一门市部、县果品公司综合商店“物价、计量信得过单位”牌匾。1986年后对这些单位进行了多次复查。1986年,在全县个体工商户中开展了这项活动。同年底,对城乡40户个体户颁发了“物价、计量信得过工商户”牌匾。
从1986年8月起,全县经营的一切有价商(产)品均使用济宁市物价检查所监制的红、兰、绿三色标价签,绝大部分经营单位按时完成了换签任务。1987、1988年又进行了多次监督检查。1990年3月,嘉祥县开始贯彻落实国家物价局《关于商品和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的规定》。6月,县百货大楼被评为“市级物价计量信得过单位”。11月,县政府为12个国营、集体工商企业颁发了“县级物价计量信得过单位”牌匾。
第三节 物价检查
从1984年到1990年,每年逢主要节日(元旦、国庆节、“五一”节、春节)进行市场物价检查;年度内安排专项商品检查。从1985年起,根据国务院、省政府通知,在全县开展了财务、税收、物价大检查。7年中,共查出非法所得850万元,罚款21万元。县物价局配合工商、计量、烟草等部门查处了假酒、假烟、假化肥、假农药、霉变劣质商品等。
1985年,在县国营企业开展“物价、计量信得过单位”活动。同年10月,县人民政府授予县百货大楼、县五金公司第一门市部、县副食品公司第一门市部、县土产杂品公司第一门市部、县果品公司综合商店“物价、计量信得过单位”牌匾。1986年后对这些单位进行了多次复查。1986年,在全县个体工商户中开展了这项活动。同年底,对城乡40户个体户颁发了“物价、计量信得过工商户”牌匾。
从1986年8月起,全县经营的一切有价商(产)品均使用济宁市物价检查所监制的红、兰、绿三色标价签,绝大部分经营单位按时完成了换签任务。1987、1988年又进行了多次监督检查。1990年3月,嘉祥县开始贯彻落实国家物价局《关于商品和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的规定》。6月,县百货大楼被评为“市级物价计量信得过单位”。11月,县政府为12个国营、集体工商企业颁发了“县级物价计量信得过单位”牌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