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六节 个体经济管理

档案浏览器

1949年10月开始,嘉祥县各区先后成立了商联组。1952年12月19日组成嘉祥县工商业联合会筹备委员会。1953年1月18日,嘉祥县工商业联合会正式成立。
在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个体工商业者生产、经营状况逐步好转,他们在恢复与发展生产,搞好物资交流与城乡互助方面起了一定的作用。但有少数个体商贩行贿、偷税、漏税,在“三反”、“五反”运动中受到政府的处罚。
在生产与经营管理上,工商科依据政策,打击市场投机商的不法活动,稳定市场物价,照顾了大多数个体商贩的既得利益。同时开展了对个体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其组织形式是先由个体自愿结合组织私人联营,然后为国营商业代销,直到转为公私合营。
1953年个体商业2652户,3193人,资金73281元;个体手工业1229户,3962人,资金149924元。到1955年,个体商业3688户,4761人,资金204845元;个体手工业1492户,5359人,资金323488元。对个体工商业者政治上采取“团结帮助,教育改造”的方针;生产上采取给予原材料,货源上支持的办法,鼓励他们积极生产经营,通过经销、代销,互相合作等形式,促使他们走合作经营的道路。到1956年改造高潮时,加入合作商店、合作小组和直接进入国营、供销合作社的小商小贩约占个体商贩2580人的88%;加入手工业生产合作社、供销合作社的个体手工业者占手工业者总数3353人的84%。
1956年,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个体手工业者开始组织手工业供销合作社(组),个体商业者开始组织联购联销、联购分销和为国营商业经销、代销。
1958年,过多的把合作商店改为国营商业,对保存下来的合作商店,大部分集中合并,并采取了国营商业的一套经营管理办法。
1962年1月恢复嘉祥县建制后,把并入国营、公私合营的小商小贩调整出来,组织分散经营、自负盈亏的合作小组125处。当时规定:允许他们参加集市贸易和当地的三类物资交流会,从事城乡贩运,直接向手工业、家庭副业及城乡小商品批发市场自由进货。
“文化大革命”期间,把小商贩523户,612人,个体手工业者209户,252人,全部取缔。还有一部分工商业者虽没停业,但由明转暗,勉强维持生活。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政府遵照国务院《关于城镇非农业个体经济若干政策性规定》和《关于农村个体工商业的若干规定》,积极扶持个体经济的发展。1981年,个体工商户62户。到1990年底,个体工商户发展到16459户。
1985~1990年,县工商部门帮助个体工商户贷款420万元,借款103万元。还为个体工商户解决了大量煤炭、柴油、汽油。同时,对从事钟表、农用电器、农机修理等业的个体工商户进行专业技术培训16期,1104人次。
从1987年起,加强了对个体工商户的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截止1990年底,对个体工商户上法制教育课320次,发普法教育书籍6500册,订阅法制报刊2300份。
1986~1990年,共检查、抽查个体工商户41948人次,发现并纠正违章经营2349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