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管理组织 1949年11月,各区相继建立了集委会,正、副主任由工商科和税务局干部兼任,委员从商人和交易所中推举。集委会领导商联组及交易所,管理集市交易活动。1957年,建立嘉祥县市场管理委员会,正、副主任委员由副县长、县供销社主任兼任。同时建立了区、乡市场管理委员会,协调管理市场。“文化大革命”期间,建立县、公社打击投机倒把办公室,执行市场管理任务。1979年撤销县、公社打击投机倒把办公室及市场管理委员会,市场管理工作统一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其基层所负责。
市场管理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1952年是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当时市场管理的基本任务是稳定市场物价,管理对象主要是资本主义工商业。
为了稳定市场物价,加强了批发市场的管理,并建立了交易所,严格管理市场交易,实行主要物资集中交易。运用行政力量管理市场价格,保护国营商业的牌价不受私商破坏,使之成为市场上的指导价格。对没有牌价的商品,采取了议价办法和核价制度。同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业务部门组织了物资交流会,疏通流通渠道,发挥私商从事城乡物资交流的积极作用。还组织了私商对国营商业代购、代销及私商联营,购销国家政策允许的工农业产品,使物价逐渐趋于平稳,市场开始繁荣。但由于基本建设投资扩大,工业人口和工资总额迅速增加,市场出现了社会购买力增长速度超过社会生产消费品增长速度的现象,许多商品开始供不应求,出现了抢购农副产品和工业原料的情况。
1953年后,国家先后对粮食、油料、棉花实行统购统销和计划收购,市场管理工作着重维护国家统派统购政策的实施。市场管理部门加强了对粮食、油脂、油料、棉花、棉布等一、二类物资的管理,关闭粮油市场,取缔粮商。农民出售余粮,由市场管理部门指定,按规定的价格由供销社代购,交国家粮库。
1956年社会主义统一市场形成后,市场管理工作转变到以维护统一市场,活跃物资交流,保护合法经营为主要任务。同年10月,贯彻中央“开放国家领导下的自由市场”的指示,扩大了城乡物资交流,但对统购统销的物资放松了管理。
1958年,限制农村家庭副业,不少集市被取消,流通渠道堵塞,市场管死,供求紧张,价格上涨。同年11月,嘉祥县建制撤销。
1962年1月恢复嘉祥县建制,当年全县集市恢复到37处、庙会16处,由于在市场管理上贯彻“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的原则,日上市人数、商品品种、商品总值分别由1月份的7万人左右、240种左右、60余万元上升到12月份的15万人左右、800多种、140余万元。
“文化大革命”期间,集市贸易被视为“资本主义尾巴”,对其实行“严格限制,逐步代替”。1966年8月29日,取消了一切庙会;将城关、王堌堆、马村等3个农贸市场例会取消,均改为每月初七日(农历)一次物资交流会;取消全部牲畜市场,在城关、王堌堆、马村各设1处牲畜交易所;对规模较大、集期较频繁的集市改为10天或半月一次,其余集市取消或改为小、早集。对允许上市的农副产品只准在当地集市交易,不许长途贩运和以物易物;农民的手工作坊,如豆腐坊、粉坊、油坊等,在完成征购任务后,只能就地接受集体或个人的来料加工,自销成品,不准进入集市贸易。甚至宰杀猪羊也要经过批准。造成集市萧条,供应紧张。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市场管理部门本着“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的市场管理原则,从支持生产,促进流通,活跃市场,方便群众的角度指导集市贸易,除棉花外,其他农副产品在完成国家征购任务后,允许上市自由交易。
1983年2月5日国务院颁发《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后,全县恢复集市37处,每月平均449个集日。山会、古会、庙会大部分恢复起来。各乡、镇还根据生产季节组织各种类型的物资交流会。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旧市场面积不断扩大,各种类型的新市场不断开发,市场设施逐步完善。1982年12月,在县城中心街中段建立了小商品市场。1985年市场建设投资91.93万元,新增加场地面积45亩,建顶棚市场2382平方米,建货台664米,铺水泥、沥清场地15850平方米。1986年,县城、大山头、纸坊3处市场,新增服装架150米;马村市场面积扩大3760平方米;孟姑集开辟出5400平方米的新市场;在县城演武路市场南端树立二龙戏珠铁门楼一座。1988年,市场建设投资587.7万元,新增市场面积23.8万平方米。开发了核桃园兔毛专业市场和马村建材专业市场。1989年,扩大市场面积30万平方米,为11个主要市场更新了设施。新开辟了获麟街农贸市场、东关农贸市场、东关小百货批发市场。把中心街成衣市场调至古城街。萌山商场建成面积为8013平方米的楼群式大型商场。1990年,拓宽和新建萌山商场、城南街、疃里、大张楼等4处市场,面积7.9万平方米。
随着集市贸易日臻繁荣,市场管理逐步正规化。县工商部门按市场规范化管理的八条标准严格管理,并积极开展了“五好文明集市”评比活动。工商部门还把管理寓于服务之中,提供政策、技术咨询,开展信息服务;同时禁止迷信品、金银、文物、淫秽书刊和录像、录音带、腐烂变质和有毒食物上市;并对缺尺少秤,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等不法行为检查处理,维护了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利益。
第二节 市场管理
市场管理组织 1949年11月,各区相继建立了集委会,正、副主任由工商科和税务局干部兼任,委员从商人和交易所中推举。集委会领导商联组及交易所,管理集市交易活动。1957年,建立嘉祥县市场管理委员会,正、副主任委员由副县长、县供销社主任兼任。同时建立了区、乡市场管理委员会,协调管理市场。“文化大革命”期间,建立县、公社打击投机倒把办公室,执行市场管理任务。1979年撤销县、公社打击投机倒把办公室及市场管理委员会,市场管理工作统一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其基层所负责。
市场管理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1952年是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当时市场管理的基本任务是稳定市场物价,管理对象主要是资本主义工商业。
为了稳定市场物价,加强了批发市场的管理,并建立了交易所,严格管理市场交易,实行主要物资集中交易。运用行政力量管理市场价格,保护国营商业的牌价不受私商破坏,使之成为市场上的指导价格。对没有牌价的商品,采取了议价办法和核价制度。同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业务部门组织了物资交流会,疏通流通渠道,发挥私商从事城乡物资交流的积极作用。还组织了私商对国营商业代购、代销及私商联营,购销国家政策允许的工农业产品,使物价逐渐趋于平稳,市场开始繁荣。但由于基本建设投资扩大,工业人口和工资总额迅速增加,市场出现了社会购买力增长速度超过社会生产消费品增长速度的现象,许多商品开始供不应求,出现了抢购农副产品和工业原料的情况。
1953年后,国家先后对粮食、油料、棉花实行统购统销和计划收购,市场管理工作着重维护国家统派统购政策的实施。市场管理部门加强了对粮食、油脂、油料、棉花、棉布等一、二类物资的管理,关闭粮油市场,取缔粮商。农民出售余粮,由市场管理部门指定,按规定的价格由供销社代购,交国家粮库。
1956年社会主义统一市场形成后,市场管理工作转变到以维护统一市场,活跃物资交流,保护合法经营为主要任务。同年10月,贯彻中央“开放国家领导下的自由市场”的指示,扩大了城乡物资交流,但对统购统销的物资放松了管理。
1958年,限制农村家庭副业,不少集市被取消,流通渠道堵塞,市场管死,供求紧张,价格上涨。同年11月,嘉祥县建制撤销。
1962年1月恢复嘉祥县建制,当年全县集市恢复到37处、庙会16处,由于在市场管理上贯彻“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的原则,日上市人数、商品品种、商品总值分别由1月份的7万人左右、240种左右、60余万元上升到12月份的15万人左右、800多种、140余万元。
“文化大革命”期间,集市贸易被视为“资本主义尾巴”,对其实行“严格限制,逐步代替”。1966年8月29日,取消了一切庙会;将城关、王堌堆、马村等3个农贸市场例会取消,均改为每月初七日(农历)一次物资交流会;取消全部牲畜市场,在城关、王堌堆、马村各设1处牲畜交易所;对规模较大、集期较频繁的集市改为10天或半月一次,其余集市取消或改为小、早集。对允许上市的农副产品只准在当地集市交易,不许长途贩运和以物易物;农民的手工作坊,如豆腐坊、粉坊、油坊等,在完成征购任务后,只能就地接受集体或个人的来料加工,自销成品,不准进入集市贸易。甚至宰杀猪羊也要经过批准。造成集市萧条,供应紧张。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市场管理部门本着“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的市场管理原则,从支持生产,促进流通,活跃市场,方便群众的角度指导集市贸易,除棉花外,其他农副产品在完成国家征购任务后,允许上市自由交易。
1983年2月5日国务院颁发《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后,全县恢复集市37处,每月平均449个集日。山会、古会、庙会大部分恢复起来。各乡、镇还根据生产季节组织各种类型的物资交流会。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旧市场面积不断扩大,各种类型的新市场不断开发,市场设施逐步完善。1982年12月,在县城中心街中段建立了小商品市场。1985年市场建设投资91.93万元,新增加场地面积45亩,建顶棚市场2382平方米,建货台664米,铺水泥、沥清场地15850平方米。1986年,县城、大山头、纸坊3处市场,新增服装架150米;马村市场面积扩大3760平方米;孟姑集开辟出5400平方米的新市场;在县城演武路市场南端树立二龙戏珠铁门楼一座。1988年,市场建设投资587.7万元,新增市场面积23.8万平方米。开发了核桃园兔毛专业市场和马村建材专业市场。1989年,扩大市场面积30万平方米,为11个主要市场更新了设施。新开辟了获麟街农贸市场、东关农贸市场、东关小百货批发市场。把中心街成衣市场调至古城街。萌山商场建成面积为8013平方米的楼群式大型商场。1990年,拓宽和新建萌山商场、城南街、疃里、大张楼等4处市场,面积7.9万平方米。
随着集市贸易日臻繁荣,市场管理逐步正规化。县工商部门按市场规范化管理的八条标准严格管理,并积极开展了“五好文明集市”评比活动。工商部门还把管理寓于服务之中,提供政策、技术咨询,开展信息服务;同时禁止迷信品、金银、文物、淫秽书刊和录像、录音带、腐烂变质和有毒食物上市;并对缺尺少秤,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等不法行为检查处理,维护了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