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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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旧县志序文选
(一)明万历间县志序
知县 龚仲敏
盖予小子敏之为嘉祥也,睹邑志有异焉。曰:嗟乎!是足志嘉祥也与哉!夫东鲁旧疆,圣泽斯在,肆有妙承师印,肇衍传心,千古称宗,寓内无两矣。以至山川之所孕吐,代有闻人,浚美扬英,匪文曷寄?意必有雄飞绨椠,竟爽当年者。然而汗简弗传,微言靡纪,终今以来,兹道将俟之乎。如欲拟金板于名山,希青藜于太乙,必不几矣。予小子纵非其人,何敢让焉!簿书云暇,裒领前修,署局分曹,僭加笔削,属东阿于太史。郡志初出,元思高步,禀裁攸存。已复取《一统志》、《山东通志》,济宁、巨野等州邑志,考其异同,合为一辙。若乃概晳、舆于乡硕,则大道几湮;侪言游于宦轨,则正学斯晦。与夫华元、澹台、公明之属,或出大贤之裔,或列高第之材,埒之季代,有乖品藻。盖綦理则经术实大, 学则及门最亲。故特立儒林一传,以标闲出。然亦窃比龙门要非自我作古。其他图例篇目,皆润色故业,益以新裁;间亦不揆 浅,僭为论述,缀诸篇次,而略序之于此。复作而叹曰:昔孔子作《春秋》,文成而麟至。西狩获麟,实在兹域。然犹曰:“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予小子道惭五始,学谢三长,拾诸蠧余,聊为祓饰。虽杀青可纪,粗成一家之言;而擅玉非才,敢云不朽之业!倘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则知我罪我,其在斯编也夫!
(二)清顺治间重刊县志序
知县 张太升
嘉祥隶兖郡,仅一隅。建置来,盛衰递变。考春秋为弦歌旧地,文学蔚集,名哲踵出。或续道统之传,或树治化之美,于以彰国史、灿舆记,不但一方纪载已也。明季灾祲叠见,地芜庐空,按图而稽,令人泣几行下。戊子,城失守,又罹祝融。无论山川风土,人物节孝,大非赫赫前日事。而寥落一编,亦问之灰烬之余。将奚凭以备采风而示劝惩哉?余奉简来治嘉,朝夕拮据,日延父老而搜故迹,即欲修复前人业,然百废未兴,不遑他及。辛卯冬,始获毕力以谋若举,捐资计百,募梓人而锓刊之。阅五月告竣。如是足以志嘉祥矣。虽然,是可易言志嘉祥哉!昔李吉甫作《元和志》,谓执此可以治天下;而江文通则深慨作者之难。嘉志自龚笔五十余年,几绝响矣。董子方大起而任之,掇轶搜隐,核其典要,汰其繁芜,一取旧编而终之。古良史之遗与?何后先一揆也。故曰:“莫为之前,虽美不彰;莫为之后,虽盛弗传”。继自今,按古之所已然,而考今之所不尽然。则利何以兴?害何以去?楮上之胪言福被,宁有计量!且使居斯土者,河山不改,文献足征。君子而淑诚正之绪,小人而安道治之常。则嘉祥一志,斯为兴朝善风俗、裨政教之一端。余不辞固陋而述其事,岂无故灾梨云尔乎!是役也,候除通判宋延社,遥授训导石之璠,增生李昂鳞与有力焉。是为序。
(三)清乾隆间重修县志序
知县 倭什布
嘉祥自金皇统初置县。地以获麟,名因斯取。疆域不广,城复屡迁,文献多所阙略。至明万历间,邑令龚仲敏采录旧志润色编纂,而后成书。洎我朝顺治壬辰,张令太升率邑人董方大重加修葺。迄今百数十载,字迹寖以磨灭,几不可读。其或人拟一传,家锓一版,漫为窜入,无异续貂,非善本也。丁酉夏杪,予祗承简命令兹土,会与汶上、鱼台改隶济宁州属,而饰修邑志之檄适至。予惟志近于史,是惟博学多闻,才识卓越;而又谙习典故,明达政体;山川险要,人物贞良,罔不洞彻于胸。然后抉择当而记载详。夫岂浅见勘闻者,所可苟且掺觚也哉!邑境处济之西,幅员仅五十里,中亘九十九山,土瘠民贫;而女勤纴织,男服农畴,克鲜侈靡之习。予不敏,莅事日浅,未获尽交邑之贤士。闲尝缅怀弦歌之盛,彽徊获麟之墟,窥堂奥于宗圣,佩芳躅于澹台,不禁穆然神往!盖虽壤地褊小,而比户敦庞,安其俗而乐其业,犹有武城之遗风焉。且此百余年来,士庶仰沐圣泽,薰陶渐渍。陇畔日以辟,户口日以滋。视昔沧桑兵燹之余凋残委靡者不侔;即丁粮赋役,建置兴革,亦复先后异宜矣。是邑志之修诚有不容缓者。予也学殖荒落,才识不逮,而抚兹残篇,日就阙轶,失今弗辑,后来何观?爰于簿书之暇,偕二三髦士,咨切利病,扬摧古今,搜录遗文,署局编纂。阅数月而成帙,遂付之梓。于中体例,悉本先轨。所论列者,政教、典故、人物、烈女,芟其芜而撮其要,订其阙而正其伪;间亦参之己意,副以论断,要以质疑于邑之人士,以俟起。予非敢自是畸见,妄有低昂而言之,鄙拙不文,实滋颜汗。顾予周揽郊圻,岗峦回互,响流清涧之音,泽润南山之雾,莫不涵濡蕴蓄,磊落峥嵘。意必人才间出,后先辉映,有以表一邑之胜,而鸣国家之盛者。其又奚俟予之詹詹也哉!
(四)清光绪间重修县志序
知县 章文华
嘉祥,旧武城地也。幅员不广,环境皆山。歌风望气,则知毓秀钟灵。古诞圣贤,厥有自矣。戊申春,余奉檄摄篆是邑,适值新政纷如,不遑息处。匝月就绪,乃于公暇披览县乘,字半模糊。询其旧刻,则已毁于兵火。即此残编败简,亦几不可复觅。溯自乾隆戊戌,经倭使君修刊,迄今百数十载,几经理乱。其间人物之变迁,政治之兴废,皆散佚而不可考。缅宗圣道统之传,追先哲弦歌之雅,流风未泯,德教渐衰,是皆有司失职,夫复何辞?余昧道懵学,弗谙治化。第念潜德幽光,果均表见于世,亦足维风励俗,因慨然有补遗订阙之思。惟修志难于修史,未敢苟且操觚。将欲延揽名流,互相考证。既而接晤邑中绅耆,知官广文先得我心,锐志经营已有日矣。其时,余莅任日浅,未能殚见洽闻,从事编修;而不日书即告成,嘱序于余,意在亟付梨枣。余既承乏斯士(土),岂容以不敏为谢!然抒美扬英,非素所擅;况前修言之已详,未敢赘词。至是书之,掇轶搜隐,举坠订残,皆官广文与邑贤士躬亲其事。披卷了然,实足昭示来兹。乃广文拟附贱名于编纂之列,不佞何修得此!三代下唯恐不好名,好名而近于掠名,则吾岂敢。所喜文献足征,必有溯流穷源,懋姱修而为至道生色者,愿拭目俟之。
二、考介文章
南武城考
论曰:嘉祥古兖州之域,鲁之南武城也。然则旧志何以直系之徐州?泥《禹贡》“大野既潴”之文也。然则嘉祥非大野分地乎?曰:“然”。然则何以非徐也?以《礼》与《春秋》知之。周礼职方氏掌天下之国,辨九州之域。河东之兖则岱山、大野、河、济、潍。卢疏曰:今之兖于禹贡侵青徐之地。则大野何以非鲁也?春秋隐五年,公矢鱼于棠。棠今之鱼台也,不在嘉祥南乎?鲁何以越嘉祥而有鱼台也?故曰:嘉祥古兖州之域,鲁之南武城也。以为徐州者,但知禹贡之兖,不知周之兖也。然则何以为南武城乎?曰:武城之为鲁邑也,传有之矣。曾子之生,子游之宰,皆是邑焉。然则《通志》何为系之费?今东昌之属,又曰武城,何以称焉?曰:费在春秋为季氏私邑,但闻为费,不闻为武城也。汉始分费为南城、武阳二县,并属东海。晋始改南城为武城,与武阳并属琅琊。是费之为武城始于晋,非始于春秋之鲁也。东昌之武城,在春秋属齐,为平原食邑。至汉始有东武城之号。是东昌之武城始于汉,非始于春秋之鲁也。以此考之,则曾子之生与子游之宰,同为春秋之南武城也,又曷疑乎?曰:子恶乎知之?曰:《通志》具载,彼第弗深考,自为矛盾耳。请述之以质诸元览者。
(选自清光绪《嘉祥县志》)
为遵明旨重始爵以斥奸邪以正大贤后裔疏
明 吏科都给事中 刘不息
谨按先贤曾参,山东嘉祥人。其孙曾据,因汉末兵乱,携家过江,寓江西之豫章吉阳郡,迄今二千余年。幸荷世庙,悯念斯文,崇重祀典,以曾子与颜孟同,而庙祀与颜孟异。是以嘉靖十三年间,礼部移文遍求天下。但系曾氏子孙,虽极其疏远有可征据者,亦在所求。臣等仰思世庙推恩之意,为曾氏世代绵远,但得曾子之后,可以奉祀之矣。此时曾质粹、曾嵩、曾衮俱在也。嵩、衮若于世代为嫡,当自庆此遭逢,上应君命。何徐提学面鞫之,则曰:“生长南方,不乐北徙”。则于君命祖茔,若秦越相视,邈不关心,而伦理恩义泯绝矣。独曾质粹首承礼部访求之檄,赍奉江西起送之文,破家北迁,问关赴部,遂奉世庙。圣旨:“既勘得曾质粹系先儒曾子之后,准照颜孟二氏例授翰林院五经博士,仍与世袭,钦此。”大哉皇言!不但表章先儒于既往,又杜绝争弊于将来。夫质粹五经博士,是质粹之前未有博士也;“仍与世袭”,是质粹之子孙世袭也。拟之建国封侯之例,质粹即始封之君也。苟非自罹重罪,虽朝廷不得轻废,况其他乎。岂期巨奸曾衮,贿嘱朦胧冒袭,欺君背旨。夫衮,嵩之弟也,嵩尚不可袭,况衮乎?衮罢官也,未官已不得袭,况褫官者乎?背祖而不果北徙,非孝也;背命而争夺职官,非忠也。不忠不孝之人,而滥列儒官,不惟无以示风化,即使奉承曾氏之宗庙,臣等不知守正如先儒参者肯享其祀否耶。坐视于质粹未命之前,而眇浩荡之鸿恩;攘夺于质粹既没之后,而违己承之明命。若衮者,诚奸巧之尤,而欺罔之甚者矣。臣等以为明旨未下以前,则庶不可以先嫡;自明旨一下,则不愿北徙者,虽嫡不论。况世代寥远,其所谓庶嫡者,又非有明徵乎!万历元年间,科臣李盛春目睹曾衮奸邪,具疏上渎,荷蒙俞允。夫何部议未定,舍其是从其非?臣以为继祖与衮之是非不待辨,惟于世庙圣旨定之矣。始官在质粹,世袭在质粹,锡之天子者,自当传之于子孙,孰得夺之?夺之即背违成命。伏乞勅下礼部,从公复议,务遵成命,将曾继祖之子承袭五经博士,曾衮革职,仍请提问,以治其违命冒袭之罪。庶恩命出自朝廷,而奸伪或有所惩。奉圣旨是。
(选自清光绪《嘉祥县志》)
礼部题覆疏
明 礼部尚书 黄士俊
看得宗圣后裔,世居东鲁之武城。至十五世孙曾据者,避新莽之乱,自武城徙豫章,则曾宏毅之派也。又数十世,而有曾巩之孙曾怙,自豫章宦越流寓会稽,则曾益之派也。往者恭遇世宗肃皇帝,崇儒重道,特诏访求。于是山东以曾守仁应,江西以曾质粹应,浙江以曾南明应。当日庙堂之上,几经咨勘,几经参详,乃始舍南明、守仁,而独以质粹主祀。钦奉肃皇帝圣旨,亦既确有凭据,永为信从矣。考其时征直守仁相安无言,即南明同在访求之列,而谨疏请表祖曾怙忠节,奉有该部知道之旨,并未及宗圣主祀事。岂非质粹派系彰明,固有以服其心乎!人更五世,时阅百年,而南明之孙曾益忽起而与质粹之孙曾宏毅争此世爵。夫宗圣祀典,关系非轻,臣等何敢臆断。惟所钦奉者先朝久颁之明旨,所详按者,三省核实之回文。虽曾益与宏毅彼此互相诋攻,宗支诚难远溯,然虚心而断之以理,则划然不可移易耳。当质粹入应访求,始则奉命衣巾主祀,既则奉命授五经博士世袭。肃皇帝圣旨炳若日星,皆曾嵩、曾衮、南明、守仁所共知而共遵者。质粹既故,曾衮辙乘其孙未袭,百计冒承。维时科臣李盛春及刘不息等各疏劾之,台臣刘光国等又疏劾之,迄奉明旨,革衮冒袭,仍归之质粹之孙无异议也。南明不敢争于同应访求之初,曾益争之于后,而谓于理可乎?曾衮不能争于质粹方故之日,曾益争之于今,而谓于理可乎?至查三省抚按回文:浙江则称史传,谱牒、墓文,亦似有据。然能知南明为巩怙之孙,不能定为宗圣之裔,并谓南明不早辩证,觉有可疑矣。江西则称宏毅嫡派,当年勘结犁然;而明言曾益引证,为冒籍矣。山东则称质粹应征北徙,袭爵奉祀,业有岁年。曾益之祖不争于应诏之时,又不争于曾衮争袭之候,至今日而突有此奏,宜该爵之不平,而士绅氓庶之纷然交哄矣。孔、颜、孟之孙且公结宏毅为嫡传,并无冒滥矣。三省勘文若是,曾益欲以祖巩怙者,即以世爵嗣宗圣,而谓于理又可乎?故今质粹之孙宏毅世承爵秩,主宗圣祀,理无容更。惟时曾巩宋代大儒,曾怙合门死节,均合祀典,圣朝维风彰教,当亦不靳表扬。合无请旨给以衣巾,俾世祀巩怙家庙,用继南明当年疏乞表扬之志。则曾益一派所邀恩于圣明者,固不浅也。事干祀爵,典礼重大,臣等未敢擅便,伏候圣裁,勅下臣部钦遵施行。崇祯八年九月初三日奉圣旨:曾宏毅既系宗圣嫡派,曾益何得纷争冒陈,姑不究!
(选自清光绪《嘉祥县志》)
三、诗词文选
(一)诗词选
平山庙
唐·王勃
一跻平山庙,恍怜洁妇人。
守节惟勤纴,存贞岂污金。
煌煌云下月,皎皎水中冰。
浪泊千金体,香留万古名。
(选自清光绪《嘉祥县志》)
村行
北宋·王禹偁
马穿山径菊初黄,信马悠悠野兴长。
万壑有声含晚籁,数峰无语立斜阳。
棠梨叶落胭脂色,荞麦花开白雪香。
何事吟余忽惆怅,村桥原树似吾乡。
(选自《宋代诗词一百首》)
题莱芜侯
宋·朱熹
春服初成丽景迟,步随流水玩情漪。
微微吟罢归来晚,一任清风拂面吹。
(选自清光绪《嘉祥县志》)
制宗圣养志诗二首
明·朱棣
(一)
养亲惟在悦亲心,亲安心悦孝足钦。
自古几多为孝者,当时谁复似曾参。
(二)
三釜娱亲志自怡,千钟不及便心悲。
敬心为大全归日,履薄临深谨自持。
(选自《嘉祥县志资料》第四期)
又制养父母诗一首
明·朱棣
人家养子甚艰辛,养子方知父母恩。
若使爱亲如爱子,世间人子尽曾参。
(选自《嘉祥县志资料》第四期)
七绝一首
明·高爵
皓月当空万籁收,闲庭独步意悠悠。
阳台多少沈酣者,惟我任高望斗牛。
(选自明万历《嘉祥县志》)
澹台山
明·郑英
一林黄叶半天秋,山自嵯峨水自流。
多是主人归未得,无边风月许谁收。
(选自明万历《嘉祥县志》)
谒曾庙
明·姚恩仁
武城漭沆旧台荒,闷祀长临大道旁。
伏腊村翁空里社,东南文物足冠裳。
天垂象纬虹犹赤,地划经文玉自黄。
谁谓贤关那可到,自怜堂奥得迴翔。
(选自清光绪《嘉祥县志》)
九日拜曾墓
明·宋澄
蓊翠烟含胜气留,山辉璞韫武城头。
松楸浥露常十日,碑碣凌霜几傲秋。
正学千年忻绍述,真传万古快渊流。
叨陪幸逐衣冠后,仰止高风乐遡游。
(选自清光绪《嘉祥县志》)
登萌山
明·童承叙
石磴松崖览大荒,万家烟火入苍茫。
春云锁树来官道,山鸟啼风过女墙。
短碣寺前频极目,疏钟楼上几回肠。
凭栏遥指东山望,千载谁能小四方。
(选自明万历《嘉祥县志》)
登萌山
明·娄奎
我本天台人,山水称渊薮。
生平性颇僻,爱山如爱酒。
华岳数万丈,摩空逼牛斗。
五笥屹天南,瑶台罗邑右。
天柱与烟霞,眼中无匹偶。
寒明矗两岩,相对参前后。
芙蓉千朵强,不暇云某某。
掷地作金声,赋落公孙手。
春风壮胜游,一步一回首。
挟策来嘉祥,奇峰相结纽。
大者老龙骧,小山群马走。
婉蜒起且伏,峥嵘九十九。
爱山复得山,恍疑逢故友。
掀髯发长啸,独立山头久。
(选自明万历《嘉祥县志》)
一寄亭
明·李辅
山外复有山,峰峦逞奇特。
一番晚雨过,苍翠饶颜色。
公余试登览,坐看云生石。
临风发长啸,满怀春拍拍。
(选自明万历《嘉祥县志》)
再过嘉祥
明·薛宣
使旌两驻获麟台,秋色苍茫积雨开。
一带青山连县郭,几家茅屋接蒿莱。
山川自古曾呈瑞,乡邑于今岂乏才。
却愧白头巡历遍,使人宁不重徘徊。
(选自明万历《嘉祥县志》)
萌山偶兴
明·高牛光
偶乘豪兴喜登临,踏石穿松信口吟。
四望烟村图画古,遥瞻溪水影光深。
几群野鹜轻飞野,数个林莺巧啭林。
静对白云风舞袖,醉归山榻弄瑶琴。
(选自清顺治《嘉祥县志》)
清明日游萌山
清·黄之芳
但得出门径自通,春光变幻肯相同。
山坳忽转偏逢雨,亭子久留欲御风。
曲曲幽寻迷杖履,遥遥远望失西东。
谁家城外屋如画,绿柳柴门映小红。
(选自清顺治《嘉祥县志》)
题惠济公庙
清·宋陈良
巨灵此地簇群山,中有神祠倚翠峦。
风转曲岩无虎啸,雨生幽井有龙蟠。
烟岚掩映朝阳曙,古木阴森夏景寒。
为爱林泉归意懒,临行上马更重看。
(选自清乾隆《嘉祥县志》)
青山夕照
清·倭什布
落日照青峰,赤城霞万丈。
幽人动晚酌,坐看月初上。
(选自清乾隆《嘉祥县志》)
冉子阁双桧
清·王威运
双桧古祠前,凌寒质挺然。
虬枝龙形动,叶密鸟声圆。
挂月阴杠墄,吟风籁满天。
彽徊圣贤迹,却忆杏坛边。
(选自《郓城县志》)
麟冢
清·梁盛倬
于今麟冢几经年,大野遗踪尚宛然。
孔笔烺烺辉史册,荒台断碣夕阳边。
(选自清光绪《嘉祥县志》)
武城怀古
清·李维嶟
九九山光里,弹丸旧武城。
获麟空浩叹,落凤寂无声。
纯孝怀曾子,清操忆灭明。
弦歌成化理,总有爱人情。
(选自清光绪《嘉祥县志》)
过武城旧墟
清·周琅
村落余烟火,民传旧武城。
空怀言偃政,宁识管弦声。
怪石丛岩出,荒林野圻平。
江山莽陈迹,抚念自峥嵘。
(选自清光绪《嘉祥县志》)
游青山
清·张恩溥
白云随短杖,一径到峰巅。
小憩岩边树,还寻岭半泉。
无风山果落,沾露草花妍。
香阁逢僧话,心清欲问禅。
(选自清光绪《嘉祥县志》)
南旺湖
清·谈迁
萦流百余里,鸥鹭聚为家。
水浅菱多米,堤围荻尽花。
汶流阴 鹆,秋色报寒鸦。
宛在中央者,同谁理钓槎。
(选自《咏鲁诗选注》
咏武梁祠石刻
清·张建业
汉画重嘉祥,灵祠志武梁。
紫云镌孔老,碧石见羲皇。
气象生虚壁,精神聚古堂。
六朝工篆隶,铁笔可流芳。
(选自《龙山云集》)
题武氏祠堂画像
清·翁方纲
虞书观象远莫追,丰侯图形见者谁。
今之正书祖汉隶,画手曷弗东京规。
西川稚子阙已泐,我始访得射阳碑。
西 颂旁迹或赝,嵩山室 人难窥。
近年稍出郭巨墓,永建题字非同时。
鲁峻李刚今何在,水经图记犹然疑。
任城近与巨野接,鄱阳梦早东武驰。
吾友黄子官济上,鄱阳东武一手为。
范庐江既收旧本,郑郎中复补阙遗。
昨者升高尉氏石,五六百载无此奇。
地灵光怪要腾出,我辈嗜好来应之。
平生梦想武梁刻,一旦忽慰心调饥。
果然雕文骋技巧,行行罗列章委蛇。
迁史远稽大戴礼,白虎通义推皇羲。
尧舜垂裳自轩帝,其前草昧犹衣皮。
夏商之王仅略见,牟追章甫详容仪。
次绘古贤首曾闵,丁兰刻木莱衣嬉。
盖以孝行为职志,义姑节女相并垂。
亦有侯王与卿相,旁暨荆聂兼要离。
马书班表所未悉,赖取轶事留于斯。
鄱阳著录凡六石,东武五卷谁曾披。
今之拓本幅恰五,两家孰是增与亏。
史家佔毕亦云尔,或系以赞铭非诗。
小隶庚庚坼龟兆,一榜一柱森鼎彝。
东武之藏吾弗考,已七十字增淳熙。
邗江汪君秘残轴,古光如漆堆隃麋。
竹坨初白诸老子,鉴尝往复论心期。
我怀此轴非一日,手为摹本目屡疲。
谁知贞珉尚宛具,往者锲剑宁非痴。
丙秋得之春始读,费我行役日三思。
豫章使廨坐晴昼,如入周庙观器欹。
即以车图程盖制,礼书经说祛纷岐。
伏羲仓精造工业,手执尺矩勾股施。
其他器皿及屋宇,胥验品式知崇卑。
后人绘事那有此,画谱惜未穷津涯。
闻有建康重勒本,岁久乱真今孰知。
隶图绘当洪氏补,息壤岂敢宋子欺。
同日又得武氏石,建和刻想同工师。
报黄因寄江与桂,精灵会合吾敢私。
三汉画轩不足道,更拟题匾光茆茨。
(选自清光绪《嘉祥县志》)
自嘉祥升任章邱临行口占
清·全士锜
回头九十九山青,行李萧然一叶轻。
清绝澹台桥下水,照人来去自分明。
(选自清光绪《嘉祥县志》)
(二)文选
重修宗圣庙记
明 吏科都给事中 刘不息
圣贤之道,与元气相流行;圣贤之泽,与天地相终始。中间虽圣贤后裔,亦有幸有不幸者,遇也,数也!我国家尊崇道德,超轶前代。海内郡邑,春秋祀吾夫子,而配享者颜、曾、思、孟四大贤。四大贤在鲁境内相去二百里。今阙里孔、颜及邹孟之祠庙,俱修废举坠,而曾庙之在嘉祥南武山者,独久废不治。颜、孟之后,自宣庙以来,各世袭五经博士,有祭田以供时享,庙户以供洒扫。曾子之后泯然无闻,是不为曾氏之一大不幸耶!肃皇帝念及四贤之一体,皆有大功于吾道,而曾独无后,诏所司搜访曾氏之后可继者。于是江西曾质粹以谱出,所司覆其非赝,得旨授博士世袭例,给祭田、庙户,俱如颜、孟二氏例。于是宗圣之裔,得与三贤并恩矣。未几,质粹没,子幼而孤。江西之派遂有乘间冒袭其爵者,适余承乏吏科,质粹孙承业叩阙自吁,诸寮寀闻之,大为不平,乃为承业疏奏,略云:质粹犹始封之国君,质粹有孙,次派固有递袭之理。合改正如例,罪其冒者。命下如议,令承业世世继袭,冒者姑革置。而曾氏之袭先出肃皇帝之特恩,今出皇上之乾断,固曾子在天之灵有以启之,予敢贪天功为己力!然向非予之论奏,则曾氏之脉不绝如线者,几何不为奸宄冒夺耶!予以为曾子于此盖有奇遇,是不为一大幸哉!承袭既定,职还嘉祥,报祀宗圣公,东郡士大夫,罔不忻慰称快。然公论虽定,而庙宇犹未修。时抚东省者中丞赵贤、按东省者侍御钱岱暨分守参议查志立、分巡佥事詹沂,下檄所司,出帑金,一撤南武山之庙而新之。经始于万历已卯之九月,成于是年十二月。于是宗圣公庙貌又得与颜、孟二庙并观。其为曾氏之大幸又何如耶!嘉祥令毛进德以予悉曾氏颠末者,请记。嗟夫!宗圣公不嗣,盖三千年矣。质粹承业可不谓曾氏一中兴哉!是庙之修,与会计者,则东昌同知刘尧卿、金乡县令杨楫、城武令王都、滋阳簿韩应麟;督役者则嘉祥幕夏正宗、济宁仓曹宋之诰、义官刘焕,俱于曾氏有功,例得书。
(选自清光绪《嘉祥县志·艺文》)
惠济公庙记
东昌教授 赵衡正
萌山之南少西,历四堠许,有地隐然若圮廓者,焦城也。其西嵔然净若抹黛,压诸峰而南迈者,青山也。山之右胁,若拥、若导、若拱、若揖,其侈然端跨于林霏晻暧之中者,惠济公之祠也。若乃叱咤风云,呼吸雨露,祛炎旸而扫魃孽,甦焦枯而沃生意,俾泉石、草木、山川、人物咸沾润泽者,神之感灵德惠也。神应之迹,其来久矣。庙左有汉建宁元年碑,碑毁无考。右立晋永安颂碑,文字剥落难辨。惟宋金诸刻,悉著其感通,而于神之本始所出,则未详也。至前宋淳化三门记、崇宁封牒,已称崇佑庙,特封宁应侯,初不知起封何代也。宣和增封惠济公牒称古焦王。予尝考之《搜神记》,神本神农氏之后,封于焦,其后以国为氏,地在宏农陕县。晋永安碑阴多焦姓者,虽迁徙未详,窃意山阳焦城是其苗裔所居也。尝闻之:生有圣智,没为明神。在人则为聪明正直之资者,在神即有雨旸变化之功。所以搤山谷,饰洞府,膏润一方百姓,至灵极变,而莫可测也。大德五年夏五月旱,大中大夫济宁路总管睦公使知事宋铎请祷于神,汲水半瓶,负至坛次,是日果大雨。明年三月复不雨,农艰播种,公乃诣祠祈之,雨遂盈尺。东作遍野,陇亩无隙。六月中旬,禾稼吐秀,复苦旱。即命经历王明来祀,应时雨澍,岁乃有秋。公曰:“不葺祠宇,曷谢神休。”檄嘉祥县达鲁花赤伯岳 ,嘉祥尹刘慜,主簿兼尉杨仲明,典史王楫董其役,经始于是年十二月,落成于明年三月。伯岳 等请立石以纪其事。因予居萌山,素知神灵,问文于予,予不获辞而记之如此。
(选自清光绪《嘉祥县志·艺文》)
修武氏祠堂记略
黄易
乾隆丙午秋八月,自豫还东,经嘉祥县署,见志载:县南三十里紫云山西汉太子石享堂三座,久没士(土)中不尽者三尺。石壁刻伏羲以来祥瑞及古忠孝人物,极纤巧。汉碑一通,文字不可辨。易访得拓取,堂乃武梁,碑为武班,不禁狂喜。九月亲履其壤,知山名武宅,又名武翟。历代河徙填淤,石室零落,次第剔出武梁祠堂画像三石,久碎,而为五八分书,四百余字。孔子见老子画像一石,八分书,八字。双阙南北对峙,出土三尺,掘深八九尺始见根脚,各露八分书“武氏祠”三大字。三面俱人物画像,上层刻鸟兽。南阙有建和元年武氏石阙铭,八分书,九十三字。武班碑作圭形,有穿,横阙北道旁。土人云:数十年前从坑中拽出。此四种,见赵、洪二家著录。武梁石室后,东北一石室,计七石,画像怪异无题字。惟边幅隐隐八分书中平等。旁有断石柱,正书曰:“武家林”。其前又一石室,画像十四石,八分题字,类曹全碑,共一百六十余字。祥瑞图一,久卧地上,漫漶殊甚。复于武梁石室北,剔得祥瑞图残石三,共八分书,一百三十余字。此三种前人载籍未有,因名之曰:武氏后石室画像,武氏祠祥瑞图。又距此一二里,画像二石,无题字,莫辨为何室者。汉人碑刻世存无多。一旦搜得如许,且画像朴古,八分精妙,可谓生平奇遘。按汉武氏诸碑,惟武荣碑植立济学。武班碑、武梁祠像、武氏石阙铭今已出,止余武梁碑、武开明碑二种未见,安知不尽在其处?嘉祥,汉任城地。赵氏云:任城有武氏数墓,所指甚明,何县志讹以为汉太子墓?然土人见雕石工巧,呼为皇陵,故历久得不毁失,未始非讹传之益也。今诸石纵横原野,牧子、樵夫岂知爱惜!不急收护,将不可问。古物因易而出,置之不顾,实负古人,是易之责也。武班碑宜与武荣碑并立济学,而石材厚大,远移非便。易惟将孔子见老子画像一石,移至济宁,与知州刘永铨敬置学宫明伦堂。其诸室之石,大而且多,无能为役。州人李铁桥(东琪)家风好古,摉碑之功最著。洪洞李梅村(克正)、南明高(正炎)善书嗜碑,勇于成美。与计划,宜就其地创立祠堂,垒石为墙。第取坚固,不求华饰。分石刻四处,置诸壁间。中立武班碑,外缭石垣,围双阙于内,题门额曰:“武氏祠堂”。隙地树以嘉禾,土人世守。地有古碑,官拓易扰,宜定价,资其利而杜其累。立石存记,为久远之图。是役也,非数百金不办。易与济宁数人量力先捐,海内好事者闻而乐从。捐钱交铁桥、明高、梅村董其役,易司土诸君成其功。求当代钜公撰碑垂后,仿汉碑例,曰某人钱万,某人钱千,详书碑阴,以纪盛事。汉人造石阙以后,地已淤高,兴工时宜平治七八尺。既固屋基,且令埋碑尽出,不留遗憾。有堂蔽覆,椎搨易施,翠墨流传益多,从此人知爱护。可以寿世无穷,岂止二三同志饱嗜好于一时也哉!
乾隆丁未夏六月
(选自清光绪《嘉祥县志》)
重立武氏祠石记
翁方纲
昔欧阳子《集古录》,以汉魏以来古刻,散弃于山崖墟莽间,未尝收拾为足憾。又自谓荒林破冢,神仙鬼物,诡怪所传,莫不皆有,然而汉武氏祠堂之文,则录所未著也。至东武赵氏始有武氏石室画像五卷,而其录不传。惟鄱阳洪氏乃图且释之,凡四百余字而已。当南宋时,已以重刻本为可珍,而况逮今又六百年乎!钱塘黄子秋庵既于宁州学扶升尉氏令,碑得拓其全石,已而复于嘉祥县南之紫云山,得敦煌长史武班碑,洎武氏石阙铭,遂尽得武氏石室所刻画像,又得孔子见老子像及祥瑞图石刻,视洪氏所著,功盖倍之矣。于是敬移孔子见老子像一石于济宁州学,而萃其诸石,即其地为堂垣,砌而坚之,榜曰“武氏祠堂”,俾土人守焉。往者予与黄子考订金石文字,每以斯碑旧本不得赏析为憾。今吾二人十年以来,心营目想之状,一旦得遇其真,而予适按行鄱阳庐阜间,远怀文惠洪公千里关山,所怅而三叹者也。后之摩挲斯石者,当何如护惜之!
(选自清光绪《嘉祥县志》)
四、重要文献
(一)县人大常委会文献
关于依法治县的决议(1989年10月14日嘉祥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嘉祥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决定批准嘉祥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嘉祥县依法治县实施方案》。
会议认为,当前,我县实行依法治县的条件和时机已基本具备。全县广大干部群众通过几年的普法教育,增强了法律意识,依法办事的观念有了明显的提高,部分乡镇已经开展了依法治乡治镇的活动,并取得了一定成就。这些都为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依法治县活动,创造了有利条件,奠定了坚定的基础。
为了广泛深入地开展依法治县活动,现作如下决议:
一、充分认识加强法制的必要性,把依法治县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全县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全体公民要充分认识依法治县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把依法治县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同心协力,齐抓共管,保证依法治县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
二、广泛深入地动员全县人民积极投入依法治县活动。依法治县关系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影响到千家万户。全县各级宣传、新闻文化部门都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依法治县的重大意义,宣传《依法治县实施方案》,使广大人民群众深刻认识依法治县是关系振兴嘉祥的大局,是每一位公民的神圣义务和责任,积极投入到依法治县的各项活动中去。
三、进一步深化普法教育,为实行依法治县创造条件。要在几年来普法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措施,巩固发展普法教育的成果,要继续把各级干部和执法人员作为深化普法教育的重点,为依法治县培养骨干力量。各级干部一定要带头学法用法,带头坚持依法办事,从以权行政的旧观念中解脱出来,转到以法行政、以法办事的轨道上来,坚决摒弃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违法行为,真正为广大人民群众学法用法做出表率。广大执法人员要不断提高法律水平,做到秉公执法,依法办案,要切实加强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普法教育,使广大群众都能做到学法、懂法、守法,为依法治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制订具体措施,保证依法治县实施方案的落实。依法治县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动员全社会通力合作才能完成。各级机关和社会团体要按照依法治县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提出具体的实施意见。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根据国家法律和依法治县的实施方案,研究制订依法治乡、治镇、治厂、治村、治校、治店等具体方案,使依法治县的总体规划目标层层分解落实,逐步建立起对各项事业依法管理的新秩序。
五、加强领导和监督,把依法治县的工作不断推向前进。实行依法治县是全县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全县人民要在中共嘉祥县委的领导下,共同努力奋斗,保证依法治县的实施方案的目标能够如期实现。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切实加强领导。县人大常委会要定期听取“一府两院”关于依法治县的工作汇报,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定期听取乡镇政府依法治乡、治镇的工作汇报,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依法治县工作顺利进行。
会议号召,全县人民要在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指引下,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积极行动起来,认真贯彻实施依法治县实施方案,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为建设繁荣兴盛的社会主义新嘉祥而努力奋斗。
嘉祥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政府《实施初等义务教育的意见》的决议(一九九〇年十月二十三日嘉祥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嘉祥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副县长杨存义代表县政府所作的《关于实施初等义务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汇报。
会议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四年多来,我县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从巩固和发展普及初等教育成果,依法筹措教育经费、中小学规划布点、校舍改造、师资培训、学校内部管理改革等方面都做了大量工作,为全面实施义务教育作了必要的准备。《意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依照山东省《关于实施义务教育几个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制定的,指导思想明确,时间安排稳妥,保障措施可行,符合我县经济和教育发展的实际。
为了确保《意见》的顺利实施,会议特作如下决议:
一、切实抓好《意见》的宣传贯彻。全县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把宣传、贯彻《意见》当作一件大事来抓,要通过各种宣传形式,利用多种宣传工具,广泛深入地宣传实施初等义务教育的重要意义,通过宣传,使全县人民真正认识到,科学技术的应用,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经济的持续发展,乃至整个社会的进步,都取决于劳动者素质的提高,而要提高劳动者素质,实施初等教育是基础,在认识提高的基础上,把贯彻落实《意见》变成全县人民的自觉行动。
二、严格明确实施初等教育的法律责任,把各项保障措施落到实处。实施初等义务教育,是一项繁重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千家万户和社会各个方面。因此,政府、社会、家庭、学校要严格按照《意见》中各自的法律责任,履行各自的义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实现。县、乡(镇)政府和教育部门要及时检查、督促,发现问题,认真解决,使各项保障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三、加强领导和监督,确保初等义务教育的顺利进行。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实施初等义务教育工作的领导,带头履行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并督促各有关方面认真履行职责,对实施义务教育所需的基本建设投资和经常性经费,各级政府要和办学单位负责筹措,予以保证,大力宣传和表彰奖励先进典型,严格按照《意见》中“考核确认”的规定,精心组织,严格标准,对确实达标的乡镇,颁发实现初等义务教育证书,县人大常委会和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要针对实施初等义务教育的进展情况,听取县、乡(镇)政府的汇报,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全县实施初等义务教育的顺利实现。
嘉祥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政府实施〈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办法》的决议(一九九〇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嘉祥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嘉祥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嘉祥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
会议认为,这个《办法》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及上级计划生育工作的规定制订的,指导思想明确,各项措施可行,符合我县工作实际,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并批准这个《办法》。会后由嘉祥县人民政府颁布实施。
一、确保《办法》的学习宣传。全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农村、学校都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干部群众学习宣传《办法》。全面理解《办法》的具体规定,提高执行《办法》的自觉性。要采取多种形式,动用各种宣传工具,大力宣传人口的严峻形势,宣传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宣传《办法》的具体内容,力争达到家喻户晓。通过学习和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增强人口忧患意识、优生优育意识和法律意识,自觉依法规范自己的婚育行为。
二、加强领导和监督,确保《办法》的贯彻实施。县、乡(镇)政府要把贯彻实施《办法》当作一件大事来抓,认真加强领导。要结合实际,研究制订贯彻《办法》的措施,尽快组织落实。要坚持计划生育工作同经济建设一起抓,层层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各种形式的责任制。严格执行奖惩制度,保证《办法》规定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县人大常委会和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切实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监督,定期听取汇报,加强检查,确保《办法》顺利地贯彻实施。
三、明确部门责任,共同做好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必须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共同抓好。县、乡(镇)政府及计划生育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知难而进,积极主动地依法开展计划生育工作。民政、公安、司法、计划、教育、科技、卫生、医药、工商、文化、新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有关部门和群众团体也都要按照《办法》,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共同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四、严格依法办事,维护《办法》的权威。要认真贯彻执行《办法》,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全县各级干部要以身作则,模范地遵守和执行《办法》,努力为群众做出表率。对于违犯《办法》的,不论干部群众,不论职务高低,不论功劳大小,都要严格依法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切实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法制的轨道。
(二)县委、县人民政府文献
中共嘉祥县委 嘉祥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的实施意见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制定了一系列搞活企业的政策规定,对于推动改革,增强企业活力,提高经济效益,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了继续贯彻落实好这些政策规定,深化企业改革,进一步调动生产者经营者的积极性,增强企业的生机和活力,促进我县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省、市的有关规定和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推进企业领导体制的改革,继续落实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措施。
1、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批转的“三个条例”,加快企业领导体制改革步伐,试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的企业,同时实行厂长(经理)任期目标责任制。厂长(经理)任期内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调动,需要调离或任期届满时,要进行审计。厂长(经理)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行政管理工作统一领导,全面负责;副职协助正职工作。根据干部管理层次,正职由企业主管部门提名,报县委、县政府或由县组织、人事部门按干部任免程序任免;副职由正职提名,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报有关部门任免;中层干部,由厂长(经理)提名,在征求企业党组织和职代会意见的基础上,厂长(经理)决定任免,报人事和企业主管部门备案,如意见有分歧,可按厂长(经理)的提名试用一段时间后再决定任免。中层干部必须有任有免,不能超定额编制增加职数。企业副职及科室负责人的工作,要对厂长(经理)负责。财会、审计、统计等专业人员的任免,按《会计法》、《统计法》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2、要选配好企业领导班子,特别要选好厂长。人数较少的企业,书记、厂长可由一人兼任;200人以上的企业,厂长、书记一人兼任的,可设专职副书记一人,厂长、党组织、职代会三个方面要相互协调。厂长要自觉接受本企业党组织的监督,党组织要加强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支持厂长行使职权;职代会要充分发挥作用。党政工要同心协力,共同保证厂长任期目标的实现。
行政管理人员的编制,200人以下的企业,可控制在全员的15%至18%以内;200人以上的企业,可控制在全员的8%至12%以内。
企业所属科(股)室,可按人员和完成的经济指标定干部职数(以一人为宜,最多不超过二人;达不到经济指标的,可明确为负责人或承包人;不易确定考查指标的,可设综合机构,尽量精简非生产经营人员。各部门不得硬性要求企业设立对口机构,不能以有无对口机构作为检查验收工作的标准,也不要硬性规定对口专兼职人员的级别。
县供销联合社对所属企业的生产经营和行政管理,由理事会统一领导,全面负责。对基层供销社的领导以县供销联合社为主,其党组织由乡(镇)党委领导。乡(镇)党委、政府要支持基层供销社独立自主地开展业务经营活动。基层供销社实行理事会主任负责制、主任任期目标责任制。理事会主任由县供销联合社提名,征得乡(镇)政府同意,经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县供销联合社与乡(镇)政府对人选意见不一致时,可按县供销联合社的提名试行一段后再行选举。
3、认真落实经营者的利益。实行承包或租赁的企业,允许厂长(经理)的个人收入高于职工收入。对完成年度内各项责任目标的,厂长(经理)的个人收入可高于职工平均收入的10%至20%;实现利税和上缴利税分别超过年度内指标的,可在完成指标应得报酬的基础上,同比例上浮收入;工业企业创省级以上优质产品的,国营商业创省级经济效益各项先进指标的,厂长(经理)和分管此项技术攻关的有功人员,工资可上浮一级。三年中该产品如能保持每年销售递增的,可将上浮的一级工资转为固定工资;否则,满三年后,予以取消。凡厂长(经理)收入高于职工平均收入一倍以上的,均需经主管部门核实同意。厂长(经理)增加收入的部分,允许计入工资总额。完不成年度责任目标的,特别是没有完成质量、利税、安全等指标的,扣减厂长(经理)个人收入的20%到50%。正、副职在多收和扣减上要有区别,副职的多收和扣减可分别低于正职的30%。
不实行承包和租赁的企业干部的奖励及工资待遇,仍按企业制订并经主管部门认可的责任制办法执行。
国营或集体企业从职工中、供销社从职工或农民中选拔的干部,在任职期间享受同级干部待遇;免职后,仍当工人(或农民),不保留干部待遇。
4、进一步落实企业招工、用工权。
企业需要招收新工人时,报经劳动部门批准招工指标后,可随时招收。可以在劳动部门指导下,统一组织报考,择优录用;也可以由用工单位按国家规定的招工范围和政策制定招工简章,经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予以公布,由企业招考录用。基层供销社新增职工,除按政策规定安排的人员外,应主要从农村入股的具有高中文化水平的青年社员中招收,劳动人事部门一般不再向基层供销社分配职工和硬性安排招工。任何部门不得硬性向企业安排人员。
5、企业有权安排奖励基金的使用。在工资总额计划内,月度或季度提取奖励基金是否履行报批手续,按各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所提奖励基金除按现行规定使用外,可在30%以下范围内留出一定数额,作为厂长(经理)奖励基金,不经评议,由厂长(经理)或厂级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直接奖给贡献大的集体或个人。企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掌握各单位年度应提取奖励基金的额数,原则上不得超发。
二、改革经营机制,改进、完善企业分配制度。
1、工交财贸企业、乡镇企业,特别是微利和亏损企业,要积极试行租赁经营。承包者可以是企业的领导干部或职工,也可以是集体或本企业以外应聘者,由企业主管部门或企业单位招标选定。具体办法,可参照《济宁市国营小型企业租赁经营试行办法》、《济宁市企业股份制试行办法》(济政发〔1987〕32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新建企业、合资企业和国营企业管理的集体商店,可采取股份制形式。
2、对部分企业试行个人或集体承包经营。承包者由集体企业主管部门招标选定,并签订承包合同,承包期可定为二至五年。要明确规定经营者年度和承包期内必须实现和上缴的利税等指标,及应负的责任。承包经营期间如造成效益连续下降六个月的,主管部门应立即停止租赁合同,进行整顿,造成损失应追究经济责任;承包的原亏损企业一年内不能扭亏为盈的,取消承包资格,并根据不同情况追究经济责任。除承包后的剩余人员外,今后,企业一般不再实行职工停薪留职、离店经营办法。原停薪留职、离店经营的,合同期满后,应回本单位,否则,取消其原职工身份。
3、企业在统一管理前提下,凡有条件的,要划小内部核算单位,实行相对独立的经营,并赋予相应的自主权。划小核算单位后,仍由企业统一计算销售产值,统一纳税,统一承担债务和统负盈亏。
4、继续落实经济承包责任制。县对系统、企业主管部门对企业都要实行包保合同。企业要把全年的任务分解,落实到车间、部组和个人,以合同的形式固定下来。年度任务和包保合同,要在上年底落实签订完毕。
5、企业主管部门要对企业各项劳动定额、经济指标、质量和技术指标等做一次全面审核,对低于全省同行业平均水平和市、县内先进水平的,要做适当调整。
6、在核定的工资总额的政策规定范围内,企业根据自己的特点,可自选工资、奖金分配的形式和办法,可实行计件工资、浮动工资、降低成本分成、百元利税工资含量包干、定毛利率联销计酬等办法,拉开职工报酬档次,做到多劳多得,奖优罚劣。
7、完成年度计划,企业干部、职工的3%可以晋级,当年末使用3%晋级权的,可与下年度指标合并使用;未完成年度计划的企业,不能使用3%的晋级权。企业负责人除有特殊贡献者外,三年内不能重复晋级。干部和职工晋级指标要分别使用。职工晋级由厂长(经理)提名,经职代会讨论同意,报主管部门审批;领导干部晋级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企业主管部门可掌握少量的指标,给做出突出成绩的企业和对本系统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承担经济奖惩责任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晋级。
8、完善供销人员的责任制。企业要根据市场变化确定一个时期内积压产品、滞销商品、紧缺原材料、紧俏商品的品种,制定出推销积压产品、滞销商品和购进紧缺原材料、紧俏商品的提成奖励办法,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对赊销产品和商品的,在未实现销售收入前不得提奖;对赊销期超过合同规定时间和购进的商品因不适销超过保本期给企业造成损失的,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提成奖励金列入产品成本或商品流通费,不计入奖金总额。
三、搞好配套改革,为搞活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1、企业开发填补我县空白的产品,经上级批准,免征产品税一至二年。企业使用银行贷款进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的项目,其投产后的新增利润,可首先用以税前贷款。企业用自有资金进行的技措项目视同银行贷款,可从新增利润中税前归还企业。
新建集体企业,按规定纳税有困难的,经批准可从投产经营月份起免征所得税一年,免征后纳税仍有困难的,再给予一定时间减免所得税的照顾。
2、财政部门要在资金方面积极支持企业发展,根据财力可能逐步建立预算内企业发展基金,检查企业资金的使用和效益情况,具体帮助企业确定新上项目、筹集资金、制定还款计划等。上级规定的企业留利比例,原则上应全部核给企业,不得以任何借口改变或截留。
3、各专业银行要积极帮助企业争取新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所需资金。新建、改建、扩建企业投产时,按规定自有流动资金不足的,可由银行先按定额流动资金予以贷款。企业开户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有困难的,应允许企业向其他专业银行贷款,并保证企业优先还款。
4、凡与外地、外单位联办的企业,可根据企业要求冠双方的厂名。生产两种以上大宗产品的企业,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准允许企业一厂挂两牌。从业人数在10人以上,流动资金不少于工商企业登记标准,产品销路好,有一定经济效益,年上缴税利5万元以上,或者经过技术引进、技术改造,产品填补我县空白的企业,可冠以县级行政区划名称。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批准,国营、集体企业可以一业为主兼营其他,也可跨行业生产经营,特别是经营我县乡镇企业和农业生产需要的物质和产品。除国家明令禁止经营的商品外,报经工商管理部门批准后,只要遵守物价政策,依法纳税,国营、集体、个体(帐目齐全,符合财务管理要求)的均可经营批发业务和跨行业经营,跨行业经营的商品与原经营范围内的商品在税收和工商管理上一视同仁。
5、关于价格问题。除计划内调拨的工、农业生产资料和必须执行统一销售价格的工业消费品外,企业自行采购的可以实行浮动价格的工、农业生产资料和工业消费品,可根据规定的作价办法和浮动幅度自行定价。企业按这个办法执行,如与上级新的规定不符合时,再作纠正,不追究过去的责任。
6、计划、物资部门要搞好物资的调剂、供应。计划内物资可把供应指标切块划给企业主管部门,由企业主管部门平衡后分配到企业。对县确定的新上项目,物资部门有保证供应所需物资的责任,如数量、品种、规格不能满足需要时,要尽力帮助协进计划外物资。对乡镇企业中列入国家、省、市计划产品所需原材料,要列入计划,专项安排。
7、简化基建项目审批手续,允许打破地区界限,让企业选择设计和施工单位,对经济效益较高的基建项目,计划部门根据计划管理权限,优先安排。
8、坚决杜绝向企业乱摊派、乱罚款、乱收费的现象。任何部门不准以任何借口向企业乱摊派,对强行或变相摊派的,企业有权拒绝。摊派单位因此对企业刁难和要挟的,视情节轻重,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罚款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对市场、价格、标准计量、产品质量、食品卫生、工业污染等各部门要抓好平时管理,改变对企业只罚不管的现象。除上级明文规定外,各部门不得乱立名目,向企业收取费用。按规定允许收取费用的,不得擅自扩大范围,提高标准。
9、要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行为,特别是强行高价装卸、运输、建筑的霸道行为,经教育无效的,司法部门要按照法律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对为首闹事的要依法严惩。
10、对工交财贸企业,试行按几项主要经济指标确定企业规格的办法。工交生产企业考核的主要指标是固定资产、年产值、年实现利税额(以产值和利税额为同时具备的必备指标)。固定资产100万元以下,产值200万元以下,实现利税20万元以下的,定为股级企业;年产值在2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年实现利税在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企业,保留原定规格不动;固定资产101万元至300万元,产值达到300万元以上,实现利税达到50万元以上的,定为副科局级企业;固定资产301万元以上,产值达到500万元以上,实现利税达到150万元以上的,定为科局级企业。
财贸物资经营企业考核的主要指标是年人均劳动效率、费用水平,实现利润额(人均劳动效率和实现利润额为同时具备的必备指标)。以公司、厂、基层供销社为考核单位。前两项指标达到省内同行业平均水平或本企业前三年平均水平,实现利税达不到35万元的,定为股级企业;前两项指标好于省内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好于本企业前三年平均水平,实现利税达35万元以上的,定为副科局级企业;前两项指标达到省内同行业先进水平或好于本企业前三年最好水平,实现利税达到75万元的,定为科局级企业。
鉴于目前部分产品实际销售价格与产值悬殊过大,同时各类产品的产值利税率也不尽相同,本着注重企业效益,鼓励企业增加销售的原则。在考核企业产值时,如产品销售收入(不包括企业生产产品之外的兼营销售)能够高于所定产值指标的20%以上,可以按销售收入抵顶产值指标考核。对于利税高而产值低的企业,按我县企业产值利税率一般水平,每超额完成20万元利税指标,可抵顶100万元产值;对容纳劳动力多的密集性生产企业,考虑到其它安排就业所作出的社会贡献,按定员标准考核(只按正式职工及合同制工人,不包括临时用工、季节工和计划外用工),虽然企业产值利税低于所定规格标准,只要能达到全市同行业平均效益水平,500人以上的企业仍可定为副科局级,700人以上的企业可定为科局级(但经营性亏损企业只降不升)。
主管部门对所属企业按以上规定指标每年考核一次,报经委初审,然后报县政府批准。一年一评定,该升的升,该降的降。如因客观因素影响降下来的,可按已定规格保留一年,一年后如再达不到标准的,要按规定降下来。企业负责人的职务工资随企业级别同时升降。从下达本意见之日起,在确定的企业规格领导岗位上连续工作十年的,再调做其他低于此职级工作的,保留其原职级待遇;不足十年的,按实际安排工作由组织、人事部门重新确定其级别。对因主观原因,长期工作被动,企业无起色的,原则上就地免职。
11、为了解决企业负责人及骨干科技、管理人员(助理工程师、助理会计师及相当职称人员)家属农转非问题,根据上级企业达标要求,年产值达到1000万元,实现利税达到150万元的企业,县每年给予5人农转非指标,年产值达到500万元,实现利税达到70万元的企业,给予3人农转非指标。对于虽未达到以上企业指标,但当年企业产值(或销售)、实现利税、上缴利税都比上年有较大幅度增长的也给予一定照顾,以企业当年实现利税10万元为基数,每增加10万元给予1名农转非指标。解决家属农转非的范围,只限于上述人员(包括在职的以工代干人员和享受厂级干部待遇的退居二线的人员)。
12、对完成和超额完成与县政府签订经济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指标的主管部门,县委、县政府给予通令嘉奖;对超额完成利税指标的,按上缴利税超额部分的2—5%奖励给主管部门;对超额完成利税指标50%以上的,县委、县政府召开庆功会,予以表彰;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人,给予晋级奖励。企业主管部门对企业也要制定相应的奖励措施。
一九八七年六月二十日
中共嘉祥县委 嘉祥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决定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三大关于把发展科学技术放在经济发展战略首要位置,使经济建设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的精神,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科技事业的发展,促进我县经济建设,特作如下决定: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1、转变思想,更新观念。牢固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观念,确立“科教兴嘉”的战略方针,把发展经济由依靠增加资金和劳动力投入为主的外延模式,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为主的内涵模式上来,把普及科学技术融入精神文明之中,使之真正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石。坚持对各级干部采取不同形式进行科技政策、法规、知识的培训,每年不少于十五天,并由县、乡镇科技部门组织实施。
2、强化对科技工作领导。加强县科技领导小组,建立县科技顾问委员会,及时协调解决科技工作中重大问题,实行科学决策,作出决定并付诸实施。强化科技部门的职能作用,逐步将县科委现有各组改科、所(股级)。各乡镇、各部门也要健全相应的科技机构。
3、开展科技达标活动。对各乡镇、各系统的科技工作由县政府下达考核指标,考核结果定期通报,年终总评。县、乡镇党委和政府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年度科技计划和科技工作目标责任制,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科技工作,每年召开一次科技工作会议,使科技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二、稳定政策,增加对科技的投入。
4、认真落实《中共嘉祥县委、嘉祥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学技术工作的决定》中,关于“县财政对科学技术的拨款(八五年暂定科技三项经费五万元),在今后一定时间内,应以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速度逐年增加”的精神,从一九九〇年起,县、乡镇两级财政用于科技的三项经费为上年度财政实际支出的0.5~1%,并以此为基数,今后每年再按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的速度增加。要建立县科技发展基金,并匹配部分生产资料,用于扶植科研项目、技术开发、“星火计划”项目、成果推广、试验示范、科技管理部门要配合财政管好用好科技经费。
5、银行、信用社等金融部门要积极支持科技投资,对于投资少、见效快、效益大、不污染的“短、平、快”项目,优先优惠支持科技贷款。科技部门要配合金融部门搞好科技贷款项目的立项、考察、论证等工作。
三、整顿、提高科技工作体系。
6、建立健全和加强科技管理体系。充实加强乡镇科委、科协、村科技领导小组,乡镇要明确一名分管科技的副乡镇长,配齐科技助理员,管区配科技网长,村配科技村委主任(享受副村长待遇)。各业务局(公司)建立科技领导小组,明确科技负责人;年产值达到三百万元以上的企业单位要建立科技开发机构,有固定的2~3名专业科技人员;年产值三百万元以上的企业单位设科技科(股级),企业职工三百人以上的建立厂科协。
7、进一步完善提高科技示范体系。要抓好不同层次和类型的科技示范样板。县要抓好一个科技示范乡镇、二个科技示范企业、三个科技示范村、四个科技示范基地、一百个科技示范户。各乡镇抓好一个科技示范企业、三个科技示范村、十个科技示范户,并要制订示范基地、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户的条件、权利、义务、活动制度管理办法,以便摸索经验、幅射全面。
8、健全完善科技服务体系。要充实加强县科技开发服务中心,逐步办成技术经济实体。各乡镇要逐步建立一处科技开发服务部,有条件的行政村要试建科技服务站,通过各级科技服务机构的运行,进行技术加实物的配套服务,克服物资供应与科技需要相脱节的弊端。
建立良种繁育体系。县里恢复良种场,乡镇确立良种繁育村、村确立良种繁殖专业户,逐步形成县、乡镇统一供种。要落实良种繁育优惠政策,实行优质优价,并在化肥、农药等农用物资方面给予扶持。
四、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
9、组织好六大开发,即十万亩小麦、十万亩夏玉米、十万亩棉花、十万亩中低产田开发,立体农业高产高效技术开发,山区综合技术开发。目前,要抓好万亩吨粮田开发,带动五万亩,力争三年内达到吨粮。抓好万亩短季棉开发,实现粮棉高产高效。
结合综合开发,重点推广十项农业科技成果,即良种选育和提纯复壮技术、农作物模式化高产栽培技术、间作套种技术、配方施肥技术、旱作农业增产技术、节水灌溉技术、农艺农机配套技术、速生丰产林和经济林栽培技术、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
为确保科技不断进步,抓好五个方面的研究,即良种选育、引进及配套栽培管理技术研究,立体农业优化结构研究,粮棉两作高产高效研究,农副产品综合加工技术研究,农业结构最佳模式及适度规模经营模式的研究,通过开发、推广、研究,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
10、要大力推动企业的科技进步,各类企业都要把尽快采用先进技术和提高管理水平作为生存、发展的主要措施。为了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要安排折旧资金的15—20%,生产发展基金的30%,以及新产品的减免税款等一并用于技术开发和研究,有条件的厂要建立起科技发展基金。今后,要把研制新产品、技术改造、技术进步程度作为厂长、经理任期目标责任制的主要考核指标之一。
11、大力支持和鼓励发展各类民办科技实业机构。要充分发挥民办科技实业结构,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市场为导向,以技术为依托的技工贸、技农贸一体化的运行机制的优势。同时,还要在税收、计划、资金、物资等方面给予积极扶植,并要抓好学会、研究会的建设和发展,逐步形成国家、集体、个人一起办科技的新局面。
12、继续抓好“双放”工作。要鼓励支持各类科技人员深入生产第一线,通过单项承包、三位一体承包、集团承包等方式为经济建设服务。对于下去承包的科技人员,要在物资、资金上予以支持。各种形式的技术承包都要签订合同,并到县科委技术合同登记处登记验证,以保证承包合同按期兑现。
要搞好科技横向联合,大力吸引外地科技人员来嘉祥工作;进一步巩固发展我县与省农科院、省科学院的协作关系,充分发挥“两院”技术优势,对来我县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科技人员,除按合同规定进行兑现外,还要进行表彰奖励。
13、大力加强技术市场管理。县科委要会同工商局加强对技术市场的管理,税务、司法、银行等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依照法律和有关政策共同进行宏观协调。今后,组建各类科技开发服务机构、民办科研机构,须持有科委的批准文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方可开业。对于新办的科技服务机构按照济政发〔1988〕156号文件精神免征所得税一年,期满后纳税仍有困难的,还可给予定期减免照顾。
五、搞好技术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
14、对在职职工,每年必须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业务培训,时间不少于一个月。经过严格的考试、考核,达到岗位规范化要求,每次培训都应对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作为今后晋升、晋级的依据。
15、对城镇待业青年、回乡高初中毕业生,要充分利用县技术培训中心和各乡镇农民技校,进行长期或短期专业知识培训。通过培训使他们掌握专业知识和一二项适用技术。同时,要动员他们参加农业广播学校和各种函授学校学习,使其成为农村科技致富的带头人。
16、要重视现有科技人员继续工程教育,促其掌握新技术。对于取得助级以上职称的人员,每年要有一个月的进修和自学时间,对于参加技术培训和到大专院校学习或参加业大、电大、函大、夜大、广播学校学习的人员,属于单位研究同意的,其学杂费等按照嘉政发〔1990〕2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要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各部门要制定继续工程教育计划并付诸实施。
17、改革科技人员管理制度,完善科技进步奖励条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对科技干部实行管理与使用相结合的原则,以及省、市的要求,县科委负责全县科技体系的统一管理,配合组织、人事部门抓了科技干部考核、培训、晋升、奖惩及知识分子政策的落实等工作,对科技人员逐步建立起科技档案。
我县自一九八五年实施科技进步奖励试行条例以来,在调动全县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加速我县商品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但随着我县商品经济的发展,需进一步修改完善。因此,决定建立每二年一次的科技进步奖励制度。奖励的申报范围只限于列入县科技计划的项目。对表现突出、贡献卓著的科技人员,除执行国家规定的科技进步奖励办法外,对获得县科技进步奖励的人员,按县科技进步奖励条件执行。
18、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舆论工具并采用科普赶集、科技参考、科技信息等形式,有组织、有计划地宣传《技术合同法》和《专利法》,宣传科技体制改革取得的巨大成就;宣传党的科技方针政策,宣传科技工作在促进两个文明建设中的基石、支柱作用和典型事例。同时,要抓好中小学的小发明、小制作、小论文活动,每两年进行一次评奖,并向省、市有关部门推荐参展,使青少年逐步养成学科学、爱科学的良好习惯。
一九九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三)纪念武氏墓群石刻发现二百周年座谈会议纪要
全国纪念武氏墓群石刻出土二百周年座谈会议于1986年11月11日至14日在嘉祥县召开。参加会议的专家学者和文物工作者一百多人。山东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徐学孟、山东省文化厅副厅长吕长岭,济宁市副市长路步炎,嘉祥县委书记尹伯敏,县长李志勇等同志参加了会议。75岁的上海市文史馆员翁闿运步当年翁方纲写给黄易的诗韵,作古体诗遥寄大会。会议期间,大家交流了研究成果和经验,讨论和制订了进一步发掘、保护的建议和措施,使历史文化遗产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发挥作用。
一、武氏墓群石刻是汉代石刻的突出代表,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在全国众多的石刻画像当中,雕刻精美,内容丰富,深沉宏大,数嘉祥境内的武氏墓群石刻。它犹如一颗闪光的明珠,灿烂夺目,具有珍贵的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其中的双阙、一对石狮、两块武氏碑和四组祠堂画像石,是我国现存汉代一处较集中、较完整又有代表性的石刻画像群体,远远超过了现在出土发现的四川、河南、陕北等地区的汉画像石。武氏墓群石刻是汉代民间工匠综合绘画、雕刻、建筑等创造出来的,反映了汉代人民的伟大智慧和创造力,反映了当时的政治、经济强大,民族之气浩然,也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生活情况。
二、武氏墓群石刻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社会价值。两千多年来,儒家思想一直被封建统治阶级极力标榜为正统思想,汉代以董仲舒为代表的儒家思想便达到了高峰,武氏墓群石刻这幅生动的历史画卷,就是当时儒家思想的“图解”。武氏墓群石刻全部画像的近百个人物,大部分都记于各种历史古籍中,进一步证明了古史事迹传略的正确,有些画像如伏羲与女娲的形象连在一起,他们既是兄妹,又是夫妇,充分反映了当时人们对古代历史一定的认识水平,同时又证明了恩格斯关于血缘家族是人类婚姻发展史上的一个阶段的英明论断。武氏墓群石刻是东汉整个社会面貌的生动再现,当时的生产工具、生活用具、动植物以及意识形态方面的东西,都生动形象地用画面展现出来。
武氏墓群石刻榜题上的八分汉隶、石阙铭文其字体遒劲古朴,是汉隶的真迹,为当今世界上罕见。碑石上和铭文中留下的工匠姓名、作者名字,说明了上层士大夫和下层劳动者的书法艺术水平。从美术的角度衡量,是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相结合的一个高潮。
三、武氏墓群石刻画像蜚声中外,在国外有很大的影响,引起了世界许多国家学者的注目。从本世纪初起,法国的沙畹、日本的关野贞等学士就对武氏墓群石刻画像结合建筑进行调查著录。日本的大村西崖编著的《支那美术史、雕塑篇》,曾收录影印了武氏墓碑、石阙、祠堂的画像,作了较详细的介绍。三十年代,美国学者费尉梅(美国中国问题专家费正清夫人的中国名子)曾亲自到嘉祥考察,提出了对武氏祠堂建筑复原的见解。近几年来,许多外国专家、学者前来武氏祠考察研究,日本、美国的最多。鲁迅先生曾说:“汉画像的图案,美妙无伦,为日本艺术家所采取,即使是一鳞一爪,已被西洋名家交口赞许,说日本的图案如何了不得,而不知其原因出于我国的汉画呢”。
四、会议要求当今的有关专家、学者,发扬黄易认真负责,牺牲个人利益保护国宝的精神,发掘录取汉画像石的全部及有关资料,特别是对用画像石建筑的墓室、祠堂、阙等建筑遗迹或其它有关遗物,从整体到局部用制图、照像、传拓、记录等方法详细占有资料,写出较全面的考察和发掘报告,把汉画像石的积累和研究建立在可靠的科学基础之上。并对有关部门提出建议:
1、建立博物馆,对全部画像石进行保护。
2、进行复制、复原工作。
3、建立研究资料室,收集至今所有的国内外资料和成果。
4、除有关部门拨专款外,组织社会募捐,解决资金问题。
5、严格执行文物保护法,严禁一些工艺厂家制作假的复制品,以损声誉。
五、嘉祥县历届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成员暨史志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主编、副主编等名单
第一届
(1982年2月1日~1984年10月30日)
编委会主任 姜学文
副主任 刘传一 桑敬修 杜相昌 刘振民 于祥学 任法赐 王端英 杨本洪
委员 戴立臣 刘恒金 王兰英 袁忠民 于受朋 王玉民 刘家忠 李振海 岳彩恒 孙余敬 赵长仪 马宝兰 李宗亚 李光珠 刘华亭 杜维启 任传灵 黄业诚 朱锡禄 欧阳明周
办公室主任 杜相昌(兼)
副主任 刘振民
第二届
(1984年10月31日~1987年8月8日)
编委会主任 何守亮
副主任 李本强 丁玉璆 刘传一 李家义
委员 郝忠礼 孙建明 阎荣因 徐长顺 杨泽光 赵剑英 赵长顺 吴鹏 房茂文 王淑云 李士举 秦国海 任法赐 刘淑堂
办公室主任 李家义
副主任 任根喜
第三届
(1987年8月9日~1990年11月14日)
编委会主任 周延之
副主任 商建设 杨存义 李家义
委员 王庆新 吴鹏 房茂文 庞保勤 孙余进 刘淑堂
主编 李家义
副主编 王祥标 申泉振
办公室主任 李家义
副主任 任根喜
第四届
(1990年11月15日~1993年5月21日)
编委会主任 杨存义
副主任 商建设 孙文超 李家义
委员 魏国臣 吴鹏 庞保勤 孙余进 刘淑堂 陈晓琴
主编 李家义
副主编 王祥标 申泉振
办公室主任 李家义(1992年11月免职) 韦安珠(1992年12月任职,1993年12月调离。)
副主任 任根喜 陈本志(1992年12月任职,1993年5月调离。)
第五届
(1993年5月22日~1995年4月)
编委会主任 李永淳(1994年7月免职)
副主任 阮继甫 孙文超 曹景祥 韦安珠
委员 许长运 王庆新 魏国臣 张耀贤 孙余进 高秀生 李斌 姜清荣 孙余敬 韩应科 李遵汉 王斯才
办公室主任 韦安珠
副主任 任根喜
1993年12月4日公布:
主编:李家义 王祥标
副主编:韦安珠 任根喜 申泉振
1993年12月,撤销县史志办公室,成立县政府办公室史志科,科长王祥标;1996年12月王祥标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兼史志科科长。
第六届
(1995年4月~)
编委会主任 孔宪举
副主任 吴德纯 孙文超 任纯鹏
委员(以姓氏笔划为序)
于逢富 王庆新 王钦芳 王祥标 王斯才 申宝金 许长运 许庆会 孙余进 阮继甫 汪有堂 沈效敏 李斌 周长旭 庞保勤 姚岱 姜清荣 郝福成 秦心田 高秀生 高福成 崔悦亮 曹景祥
主编 王祥标 李家义
副主编(以姓氏笔划为序)
韦安珠 申泉振 吕学斌 任根喜
六、为《嘉祥县志》提供资料的主要人员名单
(以姓氏笔划为序)
马玉金 王久云 王来士 王庆新 王志瑞 王忠 王保芹 王衍良 王鸿田 王琳 王瑞峰 韦庆纪 牛在勤 邓连新 孔繁林 田士贤 田呈实 冯建法 史裔珀 吕靖 朱光运 朱传芳 朱尊启 任宪俊 刘以会 刘玉霞 刘成运 刘纪明 刘安民 刘秀年 刘绍纯 刘法雨 刘剑侠 刘树杰 刘健 刘海星 纪维新 孙建明 孙力 孙友福 孙守聚 孙余进 谷传斌 苏恩友 杜尚民 李贵民 李卫星 李允杰 李长军 李光 李庆军 李传芳 李兆臣 李运民 李冰如 李宪琴 李家臣 李桂东 李景才 李景歧 李处环 李凯 李遵龙 杨殿霞 沈效敏 汪延亮 宋乃元 宋观书 宋保华 张志强 张恒安 张恒魁 张泩岚 张宗和 张建勋 张丽华 张崇森 张深庆 张维南 张起林 张晋昌 张德凤 陈宪照 陈景辉 吴嘉良 吴怀兴 吴鹏 陆志强 庞冬梅 范祥聚 国占勋 岳耀祥 周保法 郑国英 房茂文 郝玉镯 郝宗稳 贺福顺 姚元福 姚存元 秦新生 秦国海 唐文伟 郭西祜 钱道柱 高玉之 高建柱 高家健 高福祥 侯登森 曹洪伟 曹建国 黄兆喜 黄明让 黄凌民 黄建文 崔富刚 鹿启煌 楚良建 阎先钦 阎星野 梁如峨 琚清民 韩子诚 韩仲兰 程享钧 蔡可贤 魏鸣钟 魏秉环 魏广杰
提供照片 王军 谢鲁生 夏汝汉 赵体敏 周玉兰 张建明 张嘉明 吴少君 曾庆淳
审定数字 张敬芹 孔繁林 冯景庞 潘大东 杜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