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五节 禁忌 资料库:嘉祥县地情库 章节:嘉祥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6/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6/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6/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6/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6/section/1/article/640/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6/section/1/article/640/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农历正月十二日接出嫁闺女回娘家,过了“十五”方可回婆家去,俗称避灯火。迷信说法:“十二”这一天“看了火,死婆婆”;“十五”这一天“看了灯,死公公”。 农历二月初二日前接已出嫁闺女住娘家,过了“初二”方可回婆家去。迷信说法,“二月二”围囤,在婆家踩漏了囤底,全年歉收,衣食有困难。 农历十二月八日妇女要住娘家。十二月为腊月,八日为“腊八”,其谐音为“拉扒”。意思是娘家还要再把女儿拉扒拉扒(即教育培养使其会过日子)。 农历十二月二十三日妇女必须住在婆家。因此日是“祭灶日”,其谐音是“吉兆”,意即把“吉兆”留在婆家。 以上忌讳只适用于结婚3年以内的妇女,3年以后忌讳即除。 出远门多选农历的三、六、九日,俗语:“三、六、九,往外走”。 从外地回家多选农历的二、五、八日,俗语:“二、五、八,好回家。” 农历正月“初五”、“十四”、“二十三”为月忌日,不出门。 农历“初一”、“十五”为忌日,一般不走亲访友。 农历七月不套被褥,俗传“七月不套被,套被没人睡”。 建新房躲“三煞”。迷信说法,建新房不能冲“三煞神”,冲了它,主凶。如某年“三煞”居北屋,这一年就不能建北屋。 设洞房躲“太岁”。传说有“太岁神”,结婚时要躲开它。如某年“太岁”居南屋,这一年南屋就不能作洞房。冲了太岁,夫妇不能白头到老。 盖好新屋的第一个夜晚要住人,迷信说法,人不住,鬼先住,以后房内不“干净”。 产妇不满月不能串门。 赴亲友家吊丧不能串门。 下午不探视病人。 禁忌带有浓厚的封建迷信色彩。新中国建立后,经破除迷信的宣传教育,对某些禁忌,已不象过去不敢越雷池一步了。但限于人们的文化素质差,许多禁忌积习已久,故至今仍然流行,特别是老年人仍旧恪守,在青年心目中,则较淡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