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费医疗 嘉祥县在解放初期,干部实行供给制,药费统由县保健委员会掌握。
1952年8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颁发“国家工作人员公费医疗预防实施办法”。1955年,嘉祥县享受公费医疗人数为2608人,全年定额43714元,实际支出42492元,节余1222元。
1957年10月起实行公费医疗按系统管理,每人每月1.20元的标准,0.70元发给本单位包干使用,0.50元由县卫生科公费医疗办公室统一掌握,解决住院病人的医药费开支。1964年2月,停止了公费医疗经费分系统管理办法,采取由卫生局统一掌握使用的办法,并明确规定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人员有病必须到指定医院就医。
1983年5月,实行公费医疗经费按标准包干到各单位统一管理,结余归本单位,并可提取节余部分的10%奖励管理人员。
1987年1月1日起,实行公费医疗个人负担一点的办法,即全年每人36元为基数包干到单位,超过基数的部分,30岁以下的人员个人负担40%;31~40岁的人员个人负担30%;41~50岁的人员个人负担20%;51岁以上人员个人负担10%。同时规定退离休人员和符合离休条件现在在职的人员个人不负担,药费实报实销。在农村的二等乙级以上革命残废军人实报实销。
1988年12月,县直建立了公费医疗门诊部,县直单位享受公费医疗人员一律到门诊部就诊。
合作医疗 1970年6月,开始在农村推广合作医疗制度,并在东风、金屯、城关、纸坊4个公社7个大队试点。同年9月,东风公社首先在全社实现了队办合作医疗。1971年12月,东风公社农村合作医疗发展到公社统一管理的社队两级合作医疗。
1974年5月,为加强合作医疗的领导,中共嘉祥县委成立合作医疗领导小组,由一名县委副书记和一名县革委副主任分别担任正、副组长。1975年6月4日,县委批转了“东风公社党委关于合作医疗资金纳入分配方案的报告”,要求各公社学习东风公社的经验,在麦秋两季社员分配中统一筹集合作医疗资金。至1975年底,全县16处公社都实行了社队两级合作医疗,参加合作医疗的大队572个,占全县大队总数的85.6%。
1981年10月,县人民政府下达文件,明确规定了“两个基本”(保证乡村医生的报酬与大队干部基本一样,与民办教师基本一样),“两个不准”(不准把合作医疗当作副业来经营,不准私人开业),实行多种形式办医。县卫生局对全县1179名乡村医生,通过统一考核,对合格的885人发给了“乡村医生证书”。1982年1月,采取“五定一奖”的办法,落实了全县乡村医生报酬,农村卫生室与大队签订了3年的合同书。1982年底,实行合作医疗的大队增至664个,共投入流动资金36.3万元。实行全部免费的9个大队;免费60~80%的31个大队;免费50%的2个大队;按批发价售药、不收门诊费的498个大队;没有任何减免的124个大队。
1984年2月起,农村合作医疗逐渐解体,合作医疗机构被农村卫生室所取代。
嘉祥县历年公费医疗经费决算支出统计表
表 25—1 单位:人民币:千元
┏━━━━━━━┳━━━━━━┳━━━━━━┳━━━━━━┳━━━━━━┳━━━━━━┓
┃ ┃ 享受公费 ┃ 决算支出 ┃ ┃ 享受公费 ┃ 决算支出 ┃
┃ 年度 ┃ ┃ ┃ 年度 ┃ ┃ ┃
┃ ┃ 医疗人数 ┃ 数额 ┃ ┃ 医疗人数 ┃ 数额 ┃
┣━━━━━━━╋━━━━━━╋━━━━━━╋━━━━━━╋━━━━━━╋━━━━━━┫
┃ 1954 ┃ 2551 ┃ 41 ┃ 1973 ┃ 3235 ┃ 144 ┃
┣━━━━━━━╋━━━━━━╋━━━━━━╋━━━━━━╋━━━━━━╋━━━━━━┫
┃ 1955 ┃ 2608 ┃ 42 ┃ 1974 ┃ 3300 ┃ 115 ┃
┣━━━━━━━╋━━━━━━╋━━━━━━╋━━━━━━╋━━━━━━╋━━━━━━┫
┃ 1956 ┃ 2600 ┃ 44 ┃ 1975 ┃ 3400 ┃ 125 ┃
┣━━━━━━━╋━━━━━━╋━━━━━━╋━━━━━━╋━━━━━━╋━━━━━━┫
┃ 1957 ┃ 2600 ┃ 44 ┃ 1976 ┃ 3713 ┃ 71 ┃
┣━━━━━━━╋━━━━━━╋━━━━━━╋━━━━━━╋━━━━━━╋━━━━━━┫
┃ 1958 ┃ 2600 ┃ 44 ┃ 1977 ┃ 3742 ┃ 118 ┃
┣━━━━━━━╋━━━━━━╋━━━━━━╋━━━━━━╋━━━━━━╋━━━━━━┫
┃ 1959 ┃ ┃ ┃ 1978 ┃ 4230 ┃ 85 ┃
┣━━━━━━━╋━━━━━━╋━━━━━━╋━━━━━━╋━━━━━━╋━━━━━━┫
┃ 1960 ┃ ┃ ┃ 1979 ┃ 4587 ┃ 191 ┃
┣━━━━━━━╋━━━━━━╋━━━━━━╋━━━━━━╋━━━━━━╋━━━━━━┫
┃ 1961 ┃ ┃ ┃ 1980 ┃ 4731 ┃ 157 ┃
┣━━━━━━━╋━━━━━━╋━━━━━━╋━━━━━━╋━━━━━━╋━━━━━━┫
┃ 1962 ┃ 2577 ┃ 116 ┃ 1981 ┃ 5415 ┃ 322 ┃
┣━━━━━━━╋━━━━━━╋━━━━━━╋━━━━━━╋━━━━━━╋━━━━━━┫
┃ 1963 ┃ 2381 ┃ 110 ┃ 1982 ┃ 5937 ┃ 335 ┃
┣━━━━━━━╋━━━━━━╋━━━━━━╋━━━━━━╋━━━━━━╋━━━━━━┫
┃ 1964 ┃ 2473 ┃ 103 ┃ 1983 ┃ 6295 ┃ 365 ┃
┣━━━━━━━╋━━━━━━╋━━━━━━╋━━━━━━╋━━━━━━╋━━━━━━┫
┃ 1965 ┃ 2454 ┃ 77 ┃ 1984 ┃ 6828 ┃ 598 ┃
┣━━━━━━━╋━━━━━━╋━━━━━━╋━━━━━━╋━━━━━━╋━━━━━━┫
┃ 1966 ┃ 2638 ┃ 73 ┃ 1985 ┃ 7040 ┃ 509 ┃
┗━━━━━━━┻━━━━━━┻━━━━━━┻━━━━━━┻━━━━━━┻━━━━━━┛
(续表)
┏━━━━━━━┳━━━━━━┳━━━━━━┳━━━━━━┳━━━━━━┳━━━━━━┓
┃ ┃ 享受公费 ┃ 决算支出 ┃ ┃ 享受公费 ┃ 决算支出 ┃
┃ 年度 ┃ ┃ ┃ 年度 ┃ ┃ ┃
┃ ┃ 医疗人数 ┃ 数额 ┃ ┃ 医疗人数 ┃ 数额 ┃
┣━━━━━━━╋━━━━━━╋━━━━━━╋━━━━━━╋━━━━━━╋━━━━━━┫
┃ 1967 ┃ 2614 ┃ 78 ┃ 1986 ┃ 7543 ┃ 700 ┃
┣━━━━━━━╋━━━━━━╋━━━━━━╋━━━━━━╋━━━━━━╋━━━━━━┫
┃ 1968 ┃ 2614 ┃ 80 ┃ 1987 ┃ 7742 ┃ 798 ┃
┣━━━━━━━╋━━━━━━╋━━━━━━╋━━━━━━╋━━━━━━╋━━━━━━┫
┃ 1969 ┃ 2700 ┃ 80 ┃ 1988 ┃ 8281 ┃ 975 ┃
┣━━━━━━━╋━━━━━━╋━━━━━━╋━━━━━━╋━━━━━━╋━━━━━━┫
┃ 1970 ┃ 2836 ┃ 81 ┃ 1989 ┃ 8302 ┃ 948 ┃
┣━━━━━━━╋━━━━━━╋━━━━━━╋━━━━━━╋━━━━━━╋━━━━━━┫
┃ 1971 ┃ 3200 ┃ 82 ┃ 1990 ┃ 9010 ┃ 1329 ┃
┣━━━━━━━╋━━━━━━╋━━━━━━╋━━━━━━╋━━━━━━╋━━━━━━┫
┃ 1972 ┃ 3383 ┃ 120 ┃ ┃ ┃ ┃
┗━━━━━━━┻━━━━━━┻━━━━━━┻━━━━━━┻━━━━━━┻━━━━━━┛
第五节 医疗制度
公费医疗 嘉祥县在解放初期,干部实行供给制,药费统由县保健委员会掌握。
1952年8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颁发“国家工作人员公费医疗预防实施办法”。1955年,嘉祥县享受公费医疗人数为2608人,全年定额43714元,实际支出42492元,节余1222元。
1957年10月起实行公费医疗按系统管理,每人每月1.20元的标准,0.70元发给本单位包干使用,0.50元由县卫生科公费医疗办公室统一掌握,解决住院病人的医药费开支。1964年2月,停止了公费医疗经费分系统管理办法,采取由卫生局统一掌握使用的办法,并明确规定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人员有病必须到指定医院就医。
1983年5月,实行公费医疗经费按标准包干到各单位统一管理,结余归本单位,并可提取节余部分的10%奖励管理人员。
1987年1月1日起,实行公费医疗个人负担一点的办法,即全年每人36元为基数包干到单位,超过基数的部分,30岁以下的人员个人负担40%;31~40岁的人员个人负担30%;41~50岁的人员个人负担20%;51岁以上人员个人负担10%。同时规定退离休人员和符合离休条件现在在职的人员个人不负担,药费实报实销。在农村的二等乙级以上革命残废军人实报实销。
1988年12月,县直建立了公费医疗门诊部,县直单位享受公费医疗人员一律到门诊部就诊。
合作医疗 1970年6月,开始在农村推广合作医疗制度,并在东风、金屯、城关、纸坊4个公社7个大队试点。同年9月,东风公社首先在全社实现了队办合作医疗。1971年12月,东风公社农村合作医疗发展到公社统一管理的社队两级合作医疗。
1974年5月,为加强合作医疗的领导,中共嘉祥县委成立合作医疗领导小组,由一名县委副书记和一名县革委副主任分别担任正、副组长。1975年6月4日,县委批转了“东风公社党委关于合作医疗资金纳入分配方案的报告”,要求各公社学习东风公社的经验,在麦秋两季社员分配中统一筹集合作医疗资金。至1975年底,全县16处公社都实行了社队两级合作医疗,参加合作医疗的大队572个,占全县大队总数的85.6%。
1981年10月,县人民政府下达文件,明确规定了“两个基本”(保证乡村医生的报酬与大队干部基本一样,与民办教师基本一样),“两个不准”(不准把合作医疗当作副业来经营,不准私人开业),实行多种形式办医。县卫生局对全县1179名乡村医生,通过统一考核,对合格的885人发给了“乡村医生证书”。1982年1月,采取“五定一奖”的办法,落实了全县乡村医生报酬,农村卫生室与大队签订了3年的合同书。1982年底,实行合作医疗的大队增至664个,共投入流动资金36.3万元。实行全部免费的9个大队;免费60~80%的31个大队;免费50%的2个大队;按批发价售药、不收门诊费的498个大队;没有任何减免的124个大队。
1984年2月起,农村合作医疗逐渐解体,合作医疗机构被农村卫生室所取代。
嘉祥县历年公费医疗经费决算支出统计表
表 25—1 单位:人民币:千元
┏━━━━━━━┳━━━━━━┳━━━━━━┳━━━━━━┳━━━━━━┳━━━━━━┓
┃ ┃ 享受公费 ┃ 决算支出 ┃ ┃ 享受公费 ┃ 决算支出 ┃
┃ 年度 ┃ ┃ ┃ 年度 ┃ ┃ ┃
┃ ┃ 医疗人数 ┃ 数额 ┃ ┃ 医疗人数 ┃ 数额 ┃
┣━━━━━━━╋━━━━━━╋━━━━━━╋━━━━━━╋━━━━━━╋━━━━━━┫
┃ 1954 ┃ 2551 ┃ 41 ┃ 1973 ┃ 3235 ┃ 144 ┃
┣━━━━━━━╋━━━━━━╋━━━━━━╋━━━━━━╋━━━━━━╋━━━━━━┫
┃ 1955 ┃ 2608 ┃ 42 ┃ 1974 ┃ 3300 ┃ 115 ┃
┣━━━━━━━╋━━━━━━╋━━━━━━╋━━━━━━╋━━━━━━╋━━━━━━┫
┃ 1956 ┃ 2600 ┃ 44 ┃ 1975 ┃ 3400 ┃ 125 ┃
┣━━━━━━━╋━━━━━━╋━━━━━━╋━━━━━━╋━━━━━━╋━━━━━━┫
┃ 1957 ┃ 2600 ┃ 44 ┃ 1976 ┃ 3713 ┃ 71 ┃
┣━━━━━━━╋━━━━━━╋━━━━━━╋━━━━━━╋━━━━━━╋━━━━━━┫
┃ 1958 ┃ 2600 ┃ 44 ┃ 1977 ┃ 3742 ┃ 118 ┃
┣━━━━━━━╋━━━━━━╋━━━━━━╋━━━━━━╋━━━━━━╋━━━━━━┫
┃ 1959 ┃ ┃ ┃ 1978 ┃ 4230 ┃ 85 ┃
┣━━━━━━━╋━━━━━━╋━━━━━━╋━━━━━━╋━━━━━━╋━━━━━━┫
┃ 1960 ┃ ┃ ┃ 1979 ┃ 4587 ┃ 191 ┃
┣━━━━━━━╋━━━━━━╋━━━━━━╋━━━━━━╋━━━━━━╋━━━━━━┫
┃ 1961 ┃ ┃ ┃ 1980 ┃ 4731 ┃ 157 ┃
┣━━━━━━━╋━━━━━━╋━━━━━━╋━━━━━━╋━━━━━━╋━━━━━━┫
┃ 1962 ┃ 2577 ┃ 116 ┃ 1981 ┃ 5415 ┃ 322 ┃
┣━━━━━━━╋━━━━━━╋━━━━━━╋━━━━━━╋━━━━━━╋━━━━━━┫
┃ 1963 ┃ 2381 ┃ 110 ┃ 1982 ┃ 5937 ┃ 335 ┃
┣━━━━━━━╋━━━━━━╋━━━━━━╋━━━━━━╋━━━━━━╋━━━━━━┫
┃ 1964 ┃ 2473 ┃ 103 ┃ 1983 ┃ 6295 ┃ 365 ┃
┣━━━━━━━╋━━━━━━╋━━━━━━╋━━━━━━╋━━━━━━╋━━━━━━┫
┃ 1965 ┃ 2454 ┃ 77 ┃ 1984 ┃ 6828 ┃ 598 ┃
┣━━━━━━━╋━━━━━━╋━━━━━━╋━━━━━━╋━━━━━━╋━━━━━━┫
┃ 1966 ┃ 2638 ┃ 73 ┃ 1985 ┃ 7040 ┃ 509 ┃
┗━━━━━━━┻━━━━━━┻━━━━━━┻━━━━━━┻━━━━━━┻━━━━━━┛
(续表)
┏━━━━━━━┳━━━━━━┳━━━━━━┳━━━━━━┳━━━━━━┳━━━━━━┓
┃ ┃ 享受公费 ┃ 决算支出 ┃ ┃ 享受公费 ┃ 决算支出 ┃
┃ 年度 ┃ ┃ ┃ 年度 ┃ ┃ ┃
┃ ┃ 医疗人数 ┃ 数额 ┃ ┃ 医疗人数 ┃ 数额 ┃
┣━━━━━━━╋━━━━━━╋━━━━━━╋━━━━━━╋━━━━━━╋━━━━━━┫
┃ 1967 ┃ 2614 ┃ 78 ┃ 1986 ┃ 7543 ┃ 700 ┃
┣━━━━━━━╋━━━━━━╋━━━━━━╋━━━━━━╋━━━━━━╋━━━━━━┫
┃ 1968 ┃ 2614 ┃ 80 ┃ 1987 ┃ 7742 ┃ 798 ┃
┣━━━━━━━╋━━━━━━╋━━━━━━╋━━━━━━╋━━━━━━╋━━━━━━┫
┃ 1969 ┃ 2700 ┃ 80 ┃ 1988 ┃ 8281 ┃ 975 ┃
┣━━━━━━━╋━━━━━━╋━━━━━━╋━━━━━━╋━━━━━━╋━━━━━━┫
┃ 1970 ┃ 2836 ┃ 81 ┃ 1989 ┃ 8302 ┃ 948 ┃
┣━━━━━━━╋━━━━━━╋━━━━━━╋━━━━━━╋━━━━━━╋━━━━━━┫
┃ 1971 ┃ 3200 ┃ 82 ┃ 1990 ┃ 9010 ┃ 1329 ┃
┣━━━━━━━╋━━━━━━╋━━━━━━╋━━━━━━╋━━━━━━╋━━━━━━┫
┃ 1972 ┃ 3383 ┃ 120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