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三节 民国职员

档案浏览器

1912年11月,嘉祥县署改称县公署,知县改称县知事,人员管理沿袭清制。1913年9月,县公署依《山东州县暂行分科治事章程》设总务、民政、财政、司法4个科,每科置科员1人,录事3人,裁皂班改设政务警队,公职人员共30人。1914年实行中央政府关于县知事需具有学历、履历及家庭固定财产,通过省政府保荐,呈内务部注册,经过实际考验后由省主席委任的规定。1915年由于军阀割据,县知事任免受当权政客左右,人事更迭频繁,在任县知事多横征暴敛,为其依附的派系服务。1928年5月,国民政府颁布《县级组织法》,县公署改称县政府,县知事改称县长,规定县长由省政府提名,报内务部转铨叙部,咨行政院,转呈国民政府任命;科长则由县长推荐,报省民政厅备案。县政府机构扩大,公职人员增多,有州、县公立学校毕业生分派到政府科局任职。1930年韩复榘督鲁,县长皆由韩亲自委任。1938年2月日军侵占嘉祥县城后,国民党县政府人员星散。
1913年山东省规定县级人员薪俸改银两为银元。嘉祥三等县,县知事月薪200元,科员月薪20~30元,录事月薪8元。1933年中央政府颁布县级政府各级官员薪俸改发法币。1937年实行加成薪俸。到1947年由于法币贬值,公职人员按本俸加至数百倍发给。
附:日伪公职人员
1938年10月23日,成立日伪嘉祥县公署。县知事由省公署任免;各科科长由道尹公署批准任免,呈省公署备案;科员则由县知事任用报道尹公署备案。日伪县公署设顾问,由日本人担任,总揽军事、政务、人事大权。11月成立警备队,由县知事兼任队长,网罗反动地主、地痞流氓组成4个小队共200人,充当日本人的爪牙。县公署内设宣传科,对群众施行奴化教育。
日伪公职人员薪俸无固定标准,来源依靠田赋附加捐。日伪嘉祥县公署1938年7月至12月地方经费预算,按下忙丁银5337两5钱,每两代征附捐2元,约征11475元,连同杂捐公产2082元共13557元,供开支项目有警务、侦缉、宣传及公署雇员消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