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3月始建嘉祥县法律顾问处,至1990年底,法律顾问处配备7人,其中三级律师2人,四级律师4人,律师助理1人。至1990年底,共受理刑事辩护264件,两项代理937件,草拟、审查、修改合同4269件,担当过237家企业、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2894.58万元。
1987年10月,县长李相合聘请刘华亭(县司法局局长)、宰庆博(三级律师)、李根生(三级律师)为县政府法律顾问。1990年11月,县司法局、县法律顾问处、各乡(镇)法律服务站形成三位一体,为全县18处乡(镇)政府担当了法律顾问。1984~1990年,县法律顾问处连续7年被评为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1989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政法战线先进集体”称号。
第五节 律师事务
1981年3月始建嘉祥县法律顾问处,至1990年底,法律顾问处配备7人,其中三级律师2人,四级律师4人,律师助理1人。至1990年底,共受理刑事辩护264件,两项代理937件,草拟、审查、修改合同4269件,担当过237家企业、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2894.58万元。
1987年10月,县长李相合聘请刘华亭(县司法局局长)、宰庆博(三级律师)、李根生(三级律师)为县政府法律顾问。1990年11月,县司法局、县法律顾问处、各乡(镇)法律服务站形成三位一体,为全县18处乡(镇)政府担当了法律顾问。1984~1990年,县法律顾问处连续7年被评为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1989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政法战线先进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