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六节 行政审判 资料库:嘉祥县地情库 章节:嘉祥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6/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6/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6/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6/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6/section/1/article/45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6/section/1/article/45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88年底以前,行政案件由民事审判庭和经济审判庭受理。1987年和1988年共受理不服行政机关处罚的行政案件3起,审理结果全是作出处罚的行政机关胜诉,审理后即顺利执行。 嘉祥县人民法院于1988年底筹建行政审判法庭。1989年确定3人具体负责行政诉讼案件,行政审判庭组织行政审判干部学习、宣传了有关行政诉讼和行政法规。县法院行政审判庭从1989年起进行行政审判工作。1990年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8起,内有不服土地管理处罚决定的4起,不服行政强制措施的2起,不服医疗事故处理决定的1起,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务的1起。撤诉的1起,驳回起诉的1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