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苏友好协会 1950年3月,建立中苏友好协会嘉祥县支会,设在县委宣传部。县委书记褚焕民、田林先后兼任会长,县长孙礼、孙基廉和县委宣传部长先后兼任副会长。下设干事会。1951年11月增设专职秘书,县委、县政府及工交、财贸、文教、卫生系统和全县各区均建立分会。1952年为庆祝苏联十月革命胜利35周年,自11月7日至12月6日,开展“中苏友好月”活动,发展会员41560人。1954年4月奉命撤销。
消费者协会 1987年7月26日,成立嘉祥县消费者协会,成员11人。
1990年1月4日,充实调整了县消费者协会,副县长张金城兼任名誉会长;设会长1人,副会长5人,顾问4人,理事84人,其中常务理事18人。协会下设办公室。至年底,18处乡(镇)全部建立了消费者协会分会。
1990年,全县各级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投诉165件,处结率为百分之百,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万余元;提供案情查实后,政府罚没款6.5万余元,接待来访、接受咨询1094人次,收到表扬信17封。在受理的投诉中,大到冰箱、彩电、摩托车,小到衣帽、鞋袜、柴米油盐,都能得到圆满解决。县消协先后参与食品卫生、冷饮副食、假冒伪劣商品检查10余次,共查获假冒伪劣商品60余种,价值6万余元。评出“消费者满意商店”6家,其中嘉祥百货大楼为市级消费者满意商店。
附:新民会嘉祥县总会
1939年冬,日本人筱原林一和汉奸耿登琛筹建新民会嘉祥县总会,1940年10月正式成立,会址设在县城古城街西段路北。
总会设会长、次长。会长由县长兼任;次长由日本人担任,总揽嘉祥一切大权。总会下设事务部,部下分二科(总务科、组织科)、一处(青年训练处)。乡设分会,大集镇设支会。
事务部:设部长1人,负责管理新民会一切事务。1941~1942年,设部员2人,由日本人古田、铃木一郎担任;雇员9人,勤务2人。
总务科:1943年春改称第一科,设科长1人,雇员5人。负责会内经费预算、会费收支、会计账目、庶务、收发文件、印刷《新民会嘉祥半月刊》、召集分会长会议、总结、计划、宣传工作等。
组织科:1943年春改称第二科,设科长1人,雇员5人。1941~1942年,设科员2人,侦察员1人,部员1人。负责农村、商业、教育、官吏、宗教、妇女、青年等事务及组织分会、保甲自卫、下乡宣传、收集情报、登记会员、收会费等。
青年训练处:设主任1人、干事1人、教官1人。负责训练乡村青年、灌输亲日思想、培训分会骨干、督促学校进行中日亲善教育,兼办保甲训练班等。
新民会职员待遇,月薪分现金和实物两种。部长月薪100~150(准备币)元,粮食160斤;科长(包括部员)70~100元,粮食140斤;雇员50~70元。上述开支由省经费拨付。临时职员、情报员、勤务员月薪每人粮食120斤,由日伪县公署按月从粮库拨发。
第十节 其他团体
中苏友好协会 1950年3月,建立中苏友好协会嘉祥县支会,设在县委宣传部。县委书记褚焕民、田林先后兼任会长,县长孙礼、孙基廉和县委宣传部长先后兼任副会长。下设干事会。1951年11月增设专职秘书,县委、县政府及工交、财贸、文教、卫生系统和全县各区均建立分会。1952年为庆祝苏联十月革命胜利35周年,自11月7日至12月6日,开展“中苏友好月”活动,发展会员41560人。1954年4月奉命撤销。
消费者协会 1987年7月26日,成立嘉祥县消费者协会,成员11人。
1990年1月4日,充实调整了县消费者协会,副县长张金城兼任名誉会长;设会长1人,副会长5人,顾问4人,理事84人,其中常务理事18人。协会下设办公室。至年底,18处乡(镇)全部建立了消费者协会分会。
1990年,全县各级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投诉165件,处结率为百分之百,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万余元;提供案情查实后,政府罚没款6.5万余元,接待来访、接受咨询1094人次,收到表扬信17封。在受理的投诉中,大到冰箱、彩电、摩托车,小到衣帽、鞋袜、柴米油盐,都能得到圆满解决。县消协先后参与食品卫生、冷饮副食、假冒伪劣商品检查10余次,共查获假冒伪劣商品60余种,价值6万余元。评出“消费者满意商店”6家,其中嘉祥百货大楼为市级消费者满意商店。
附:新民会嘉祥县总会
1939年冬,日本人筱原林一和汉奸耿登琛筹建新民会嘉祥县总会,1940年10月正式成立,会址设在县城古城街西段路北。
总会设会长、次长。会长由县长兼任;次长由日本人担任,总揽嘉祥一切大权。总会下设事务部,部下分二科(总务科、组织科)、一处(青年训练处)。乡设分会,大集镇设支会。
事务部:设部长1人,负责管理新民会一切事务。1941~1942年,设部员2人,由日本人古田、铃木一郎担任;雇员9人,勤务2人。
总务科:1943年春改称第一科,设科长1人,雇员5人。负责会内经费预算、会费收支、会计账目、庶务、收发文件、印刷《新民会嘉祥半月刊》、召集分会长会议、总结、计划、宣传工作等。
组织科:1943年春改称第二科,设科长1人,雇员5人。1941~1942年,设科员2人,侦察员1人,部员1人。负责农村、商业、教育、官吏、宗教、妇女、青年等事务及组织分会、保甲自卫、下乡宣传、收集情报、登记会员、收会费等。
青年训练处:设主任1人、干事1人、教官1人。负责训练乡村青年、灌输亲日思想、培训分会骨干、督促学校进行中日亲善教育,兼办保甲训练班等。
新民会职员待遇,月薪分现金和实物两种。部长月薪100~150(准备币)元,粮食160斤;科长(包括部员)70~100元,粮食140斤;雇员50~70元。上述开支由省经费拨付。临时职员、情报员、勤务员月薪每人粮食120斤,由日伪县公署按月从粮库拨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