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嘉祥县未专设统战机构。1952年春,始设中共嘉祥县委统战部,至1966年秋,被“文化大革命”冲击停止工作。1976年2月,恢复统战部,1978年4月划归宣传部,1979年2月,又恢复统战部。1990年底县委统战部有工作人员8人,其中部长1人,副部长1人。
统战工作 1943年11~12月,中共巨南工委和巨南办事处加强对嘉祥县伪顽的统战工作,先后派教育科长贾明元到嘉祥县做伪五县联团总团长李文德和土顽阎先恕的统战工作,虽未与李、阎达成联合抗日协议,但共产党与其关系一度缓和。1944年夏,巨南工委派彭克东、谢继才来嘉祥县狼山屯做日伪二区区长楚凤玉的反正工作,使楚接受共产党的统战政策,率伪二区军政人员约200人宣布起义,参加抗日。楚被巨南工委委任为二区区长。
新中国建立后,历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人民代表大会均吸收爱国民主人士参加。“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统战工作遭受严重破坏,一些统战对象受打击迫害。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的统战工作恢复并加强。根据党的统战政策,广泛开展新时期的统战工作,落实各项统战政策。
落实统战政策。1978年7月,中共嘉祥县委成立落实政策领导小组,下设落实政策办公室,并配备了专职办事人员。至1988年底,先后有5位县委副书记任领导小组组长,3位副县长任领导小组副组长,组织、统战、人事、劳动、公安、纪检、县委办公室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肃清“左”的影响,全面落实党的政策。1979年成立中共嘉祥县委落实中央55号文件办公室(简称“55”办)。1984年8月27日,根据鲁统发[1984]51号文件精神,对全县107名起义投诚人员落实政策,对其中92人颁发了起义投诚人员证明书。是年10月20日,根据中办发[1984]11号文件精神,对1972年按规定应该转正的临时工、合同工、民办教师,因海外关系的影响而没有转正的给予转正,共落实转正12人,其中干部7人,职工5人。
1985年成立中共嘉祥县委落实统战政策领导小组,分管书记牵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专门研究落实统战方面的政策。同年8月2日,根据鲁发[1985]8号文件和济宁市委[1985]47号文件精神,对因错划右派、原工商业者、起义投诚人员受株连的原非农业户口办理农转非111户,547人。全县原有天主教堂25处,房屋251间,占地10.62亩,现尚有原房12处,房屋72间,房地权归教会所有。清真寺2处,房屋21间,归回民集体所有。原有较大的庙宇21处,房屋797间;尚存有原房11处,房屋132间,由原使用单位管理使用。对侨、台属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挤占的16户,86间私人房屋全部归还原主。对被挤占的5户老华侨的房屋41间,作价1.033万元,已经有关部门拨款归还原主。
对台工作。全县去台湾人员238人,其中上层人士10人,台属274户,1324人。1987年11月2日,台湾当局放宽台胞回大陆探亲的限制,并将大陆去台探亲和探病奔丧人员的范围逐步放宽。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中共嘉祥县委首先进行了台湾形势的宣传教育。其次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梁之安为组长的对台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下设办公室,与统战部合署办公。同时县政府成立台湾同胞接待处,各乡(镇)建立台胞接待班子,主要领导亲自过问。1989年11月,对台工作办公室从统战部划出作为独立工作部门(正局级),台湾同胞接待处为其直属机构。其三,成立了台胞、台属联谊会。1987年至1990年底,累计接待台胞114起,169人次;境外会亲4起,7人次;赴台探病1起,1人次。
落实知识分子政策。1978年以来,经复议为知识分子落实政策228人。1979~1988年,知识分子发展为中共党员的1171人,有13人被选拔到县级领导班子,有181人进入科局、乡(镇)级领导班子;为用非所学、用非所长的179人调整了工作;在社会上招收录用了68名闲散科技人员;为124名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为知识分子建立定期查体制度,并改善了居住条件,初步解决了部分知识分子夫妇两地分居的困难。
第四节 统一战线
机构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嘉祥县未专设统战机构。1952年春,始设中共嘉祥县委统战部,至1966年秋,被“文化大革命”冲击停止工作。1976年2月,恢复统战部,1978年4月划归宣传部,1979年2月,又恢复统战部。1990年底县委统战部有工作人员8人,其中部长1人,副部长1人。
统战工作 1943年11~12月,中共巨南工委和巨南办事处加强对嘉祥县伪顽的统战工作,先后派教育科长贾明元到嘉祥县做伪五县联团总团长李文德和土顽阎先恕的统战工作,虽未与李、阎达成联合抗日协议,但共产党与其关系一度缓和。1944年夏,巨南工委派彭克东、谢继才来嘉祥县狼山屯做日伪二区区长楚凤玉的反正工作,使楚接受共产党的统战政策,率伪二区军政人员约200人宣布起义,参加抗日。楚被巨南工委委任为二区区长。
新中国建立后,历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人民代表大会均吸收爱国民主人士参加。“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统战工作遭受严重破坏,一些统战对象受打击迫害。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的统战工作恢复并加强。根据党的统战政策,广泛开展新时期的统战工作,落实各项统战政策。
落实统战政策。1978年7月,中共嘉祥县委成立落实政策领导小组,下设落实政策办公室,并配备了专职办事人员。至1988年底,先后有5位县委副书记任领导小组组长,3位副县长任领导小组副组长,组织、统战、人事、劳动、公安、纪检、县委办公室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肃清“左”的影响,全面落实党的政策。1979年成立中共嘉祥县委落实中央55号文件办公室(简称“55”办)。1984年8月27日,根据鲁统发[1984]51号文件精神,对全县107名起义投诚人员落实政策,对其中92人颁发了起义投诚人员证明书。是年10月20日,根据中办发[1984]11号文件精神,对1972年按规定应该转正的临时工、合同工、民办教师,因海外关系的影响而没有转正的给予转正,共落实转正12人,其中干部7人,职工5人。
1985年成立中共嘉祥县委落实统战政策领导小组,分管书记牵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专门研究落实统战方面的政策。同年8月2日,根据鲁发[1985]8号文件和济宁市委[1985]47号文件精神,对因错划右派、原工商业者、起义投诚人员受株连的原非农业户口办理农转非111户,547人。全县原有天主教堂25处,房屋251间,占地10.62亩,现尚有原房12处,房屋72间,房地权归教会所有。清真寺2处,房屋21间,归回民集体所有。原有较大的庙宇21处,房屋797间;尚存有原房11处,房屋132间,由原使用单位管理使用。对侨、台属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挤占的16户,86间私人房屋全部归还原主。对被挤占的5户老华侨的房屋41间,作价1.033万元,已经有关部门拨款归还原主。
对台工作。全县去台湾人员238人,其中上层人士10人,台属274户,1324人。1987年11月2日,台湾当局放宽台胞回大陆探亲的限制,并将大陆去台探亲和探病奔丧人员的范围逐步放宽。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中共嘉祥县委首先进行了台湾形势的宣传教育。其次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梁之安为组长的对台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下设办公室,与统战部合署办公。同时县政府成立台湾同胞接待处,各乡(镇)建立台胞接待班子,主要领导亲自过问。1989年11月,对台工作办公室从统战部划出作为独立工作部门(正局级),台湾同胞接待处为其直属机构。其三,成立了台胞、台属联谊会。1987年至1990年底,累计接待台胞114起,169人次;境外会亲4起,7人次;赴台探病1起,1人次。
落实知识分子政策。1978年以来,经复议为知识分子落实政策228人。1979~1988年,知识分子发展为中共党员的1171人,有13人被选拔到县级领导班子,有181人进入科局、乡(镇)级领导班子;为用非所学、用非所长的179人调整了工作;在社会上招收录用了68名闲散科技人员;为124名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为知识分子建立定期查体制度,并改善了居住条件,初步解决了部分知识分子夫妇两地分居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