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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向湖区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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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旺湖区,有嘉祥县耕地15万多亩,占全县总耕地面积的15%左右。湖区土地距村庄一般15华里以上,最远达30余华里。从新中国建立前到50年代初期,每逢汛期,郓城十二连洼的积水全部流入南旺湖区,成为一片汪洋。但随着客水的流入,也带来一些有机肥料,水退后即可种小麦或第二年春季种高粱、苘麻等作物,收成尚可。60年代中期,嘉祥县委、县政府领导湖区人民,大搞农田基本建设,建站修渠,实行稻改,使湖区面貌发生了较大变化,基本上摆脱了涝灾的威胁。但因耕作粗放,常年不施肥料,土地越种越瘠薄,耕亩单产长期徘徊在百公斤上下,成为全县出名的“坠脚田”。
50年代末期至60年代初期,梁宝寺公社的寺后村,为改造湖洼地,先后将部分社员搬进湖里,建立了王场、韩桥两个新村。搬迁至此的群众,改变了湖区耕作粗放,常年不施肥的习惯,仅几年的时间,就使农业生产发生了根本变化:土地由低产变中产,部分地块达到了高产水平,生活越过越富裕。1974年冬,张楼公社任店、杨庄两村的部分社员,在湖里建立了运河新村后,生活也很快富裕起来。
“三湖”会战前夕,张楼、马村、万张、梁宝寺等公社,先后作了向湖区搬迁的计划。1975年秋,万张公社党委书记李家义,在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上提出了向湖区搬迁社员的打算。是年10月1日,张楼公社党委和“革委”向县委写了往湖区搬迁社员的请示报告。是年冬,中共嘉祥县委、县革委经过反复调查研究后决定:沿湖村庄均向湖里搬迁部分社员,到湖区安家落户,建立新村。
其具体做法是:首先对社员群众动员教育,在社员自愿报名的基础上,以生产大队为单位综合平衡,确定搬迁户;其次是根据搬迁的户数、人口,在湖区确定新村地点,规划住宅,并由集体出工,修筑房台;然后,分批建造房屋,房屋建成一批搬迁一部分居民,并对迁往湖区的社员由生产大队给予照顾,其耕地数量比不搬迁的社员多一倍以上,有的生产大队还补给一定数量的搬迁费。
经过两年多的艰苦奋战,从沿湖5处公社42个生产大队中搬迁社员4455户、1.88万人,建立新村42个。有关公社随搬随在湖区组建了管理区。1980年,在搬迁任务基本完成的基础上,湖区建立了红旗(后改为桐庄)、红运两处人民公社。卫生、教育、供销、粮食、金融等企事业部门也先后建立,各项工作很快走上了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