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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良种繁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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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建立前,农作物良种繁育,主要靠农民自选、自繁和互相串换。
50年代初,主要靠农民利用块选、片选和穗选的方法繁育良种,调剂余缺。同时粮食部门也不断从外地引进新品种。
从1956年建立县种子站起到60年代,除沿用传统的育种方法外,县种子站还进行了少量的良种收购、外调和供应,推行了“四自一辅”(自选、自留、自繁、自用;辅之以调剂)的种子工作方针。
70年代,全县各生产大队相继建立了农业科学试验队。县种子站为农业科学试验队供应良种,试验队为本大队繁育大田用的种子。
70年代后期,贯彻执行了国家提出的“四化一供”(品种布局区域化、种子生产专业化、种子加工机械化、种子质量标准化;以县为单位统一供种)的种子工作方针,同时加强了良种繁育体系的建设:各公社都建立了种子站;县、社种子站都建有良种繁育场或良种繁育专业村、专业户。对于小麦、大豆、棉花等常规品种,由县良种场或县种子专业村繁育原种,供公社良种场、专业村再繁育,所产种子供大田生产用;对于玉米等杂交种,主要依靠“省供、地(市)繁、县制种”的方法,即由省种子站供应自交系原种,地(市)种子站繁育自交系,县种子站配制杂交种。生产出的杂交种按计划分配给公社种子站,销售到生产队等用种单位。
80年代,各乡(镇)相继建立了以农业技术推广站为主体的良种繁育推广站;同时,县、乡(镇)两级建立了良种繁育专业村50余个。良种繁育推广体系逐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