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前,金乡县畜牧业属于自然发展状态,畜禽为私有户养。1922年,养牛2000头,马700匹,驴1500头,骡子5000匹。地主富农一家养几匹(头),贫苦农民几家合养1匹(头)。农家视牲畜为主要生产力,予以精心饲养,养猪较少。1943年,牛4150头,马820匹,驴4500头,骡500匹。
建国后,县委、县政府在不同时期制订相应政策,采取有效措施,促进畜牧业的发展。
1949年,春耕困难,县民主政府采取保畜办法,动员群众将畜力投入副业生产,或移喂,或借给亲友代养,保住牲畜。是年,大家畜(牛、马、驴、骡)21604匹(头),猪8470头,羊10217只,家禽(鸡、鸭、鹅)85400只。1951年5月,专署拨给金乡县耕畜贷款7830元,保畜贷款5250元,种畜贷款1335元,购大牲畜174头,保畜591头,购种畜18头。1953~1957年,县人民委员会对饲养幼畜和种畜的农户、农业合作社、国营农场实行减免税优待政策;并对牛中毒、猪生瘟和牲畜的繁殖、饲养管理,及时发出意见和指示。1955年,全县大牲畜53725匹(头),猪16416头,羊27237只,家禽181900只,分别为1949年的2.4倍、1.9倍、2.6倍和2.1倍,创历史最高水平。
1958年开始的“大跃进”中,畜牧业生产受“左”的思想干扰,饲养量锐减。1959年,全县大牲畜9713匹(头),猪10601头,羊14107只,家禽78500只,分别为1955年的18%、65%、52%和43%。1960年,县人委对饲养家畜家禽实行奖励政策,开展了饲养牲畜、猪、羊为主的十五养运动。1962年,县人委拨牲畜免费治疗款5000元,治疗病弱畜。1964年春,县委制定发展大牲畜的“六定”(定人员、定报酬、定积肥、定膘情、定卫生、定管理)、“四奖”(繁殖奖、增膘奖、超膘奖、节约奖)政策,召开饲养员比膘会、评模会、发奖会。是年,全县大牲畜发展到16964头,猪12927头,羊26700只,家禽181900只。70年代,猪、羊存养量不断增长。1974年,全县大牲畜30127匹(头),猪54013头,羊84863只。
1977年8月12日,县委下发《关于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广泛发动群众,大力收贮猪饲料的通知》。至年底,收贮青粗饲料1250万公斤。1978年,猪存栏102706头,创历史最高纪录。1982年,县委调整发展畜牧生产的政策,改变“单打一”做法(只养猪),坚持以发展家畜为主,大、中、小结合,长短线一齐抓的方针,调整畜禽结构,大力发展畜牧事业。养殖专业村、专业户、畜牧联合体逐渐增多。1985年,全县畜牧业联合体发展到21个,专业户47户。1986年3月,县委颁发《关于加快畜牧生产的规定》,对发展畜牧生产的大户,在场地、资金、建筑材料、饲料、良种、防疫、产品收购等方面实行优惠政策,并免除一个劳动力一年的义务工。县政府针对市场粮价上涨、仔猪价格下跌、大量宰杀母猪、出售母鸡、兔毛滞销的局面,颁发《关于采取紧急措施,保护畜牧业发展的通知》的同时,将济宁市政府分配的180万公斤饲料粮和县农行的20万元贴息贷款,及时发放到专业大户,保证了畜牧业的顺利发展。1990年,全县大牲畜18342匹(头),猪90929头,羊250746只,家禽1442343只。
第一节 发展
建国前,金乡县畜牧业属于自然发展状态,畜禽为私有户养。1922年,养牛2000头,马700匹,驴1500头,骡子5000匹。地主富农一家养几匹(头),贫苦农民几家合养1匹(头)。农家视牲畜为主要生产力,予以精心饲养,养猪较少。1943年,牛4150头,马820匹,驴4500头,骡500匹。
建国后,县委、县政府在不同时期制订相应政策,采取有效措施,促进畜牧业的发展。
1949年,春耕困难,县民主政府采取保畜办法,动员群众将畜力投入副业生产,或移喂,或借给亲友代养,保住牲畜。是年,大家畜(牛、马、驴、骡)21604匹(头),猪8470头,羊10217只,家禽(鸡、鸭、鹅)85400只。1951年5月,专署拨给金乡县耕畜贷款7830元,保畜贷款5250元,种畜贷款1335元,购大牲畜174头,保畜591头,购种畜18头。1953~1957年,县人民委员会对饲养幼畜和种畜的农户、农业合作社、国营农场实行减免税优待政策;并对牛中毒、猪生瘟和牲畜的繁殖、饲养管理,及时发出意见和指示。1955年,全县大牲畜53725匹(头),猪16416头,羊27237只,家禽181900只,分别为1949年的2.4倍、1.9倍、2.6倍和2.1倍,创历史最高水平。
1958年开始的“大跃进”中,畜牧业生产受“左”的思想干扰,饲养量锐减。1959年,全县大牲畜9713匹(头),猪10601头,羊14107只,家禽78500只,分别为1955年的18%、65%、52%和43%。1960年,县人委对饲养家畜家禽实行奖励政策,开展了饲养牲畜、猪、羊为主的十五养运动。1962年,县人委拨牲畜免费治疗款5000元,治疗病弱畜。1964年春,县委制定发展大牲畜的“六定”(定人员、定报酬、定积肥、定膘情、定卫生、定管理)、“四奖”(繁殖奖、增膘奖、超膘奖、节约奖)政策,召开饲养员比膘会、评模会、发奖会。是年,全县大牲畜发展到16964头,猪12927头,羊26700只,家禽181900只。70年代,猪、羊存养量不断增长。1974年,全县大牲畜30127匹(头),猪54013头,羊84863只。
1977年8月12日,县委下发《关于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广泛发动群众,大力收贮猪饲料的通知》。至年底,收贮青粗饲料1250万公斤。1978年,猪存栏102706头,创历史最高纪录。1982年,县委调整发展畜牧生产的政策,改变“单打一”做法(只养猪),坚持以发展家畜为主,大、中、小结合,长短线一齐抓的方针,调整畜禽结构,大力发展畜牧事业。养殖专业村、专业户、畜牧联合体逐渐增多。1985年,全县畜牧业联合体发展到21个,专业户47户。1986年3月,县委颁发《关于加快畜牧生产的规定》,对发展畜牧生产的大户,在场地、资金、建筑材料、饲料、良种、防疫、产品收购等方面实行优惠政策,并免除一个劳动力一年的义务工。县政府针对市场粮价上涨、仔猪价格下跌、大量宰杀母猪、出售母鸡、兔毛滞销的局面,颁发《关于采取紧急措施,保护畜牧业发展的通知》的同时,将济宁市政府分配的180万公斤饲料粮和县农行的20万元贴息贷款,及时发放到专业大户,保证了畜牧业的顺利发展。1990年,全县大牲畜18342匹(头),猪90929头,羊250746只,家禽1442343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