疟疾、丝虫病、布氏杆菌病、肝吸虫病、流行性出血热、地方性氟中毒6种地方病,建国后,经多年防治,疟疾、丝虫病基本绝迹;其余得到有效控制。
疟疾 1931年县内疟疾爆发流行,约十分之七八的人患此症,至次年春仍未绝。1935年,黄河决口,城内行舟,疟疾大流行,发病率达80%以上。
建国初期,疟疾分散发生。1955年始,开展疟疾防治工作。1959年,大雨成灾,中华按蚊大量繁殖,疟疾病人增多,37天中发病2884例。1958年4月,培训疟疾防治骨干138名,划片包干,调查登记,应用奎宁、阿得平、新乐君、白乐君进行抗复发治疗和现症病人治疗。1960年疟疾爆发流行,发病297162人(含鱼台),发病率51.71%。中央卫生部、省卫生厅派员到金乡作抗疟指导,组织省、地、县医疗人员179人,到公社、大队配合公社医务人员进行调查防治,对近30万疟疾病人进行系统治疗,仅8月份治愈15489人。1961年,县、社两级成立疟疾防治领导小组,培训保健员3077名,疟防医务人员954名。抗复发治疗1721710人次,预防服药300万人次。“文化大革命”初期,抗疟工作一度中断。1971年,疟疾第二次流行,全县发病97638人,发病率为24.2%。1974年,中央卫生部组织苏、鲁、豫、皖、鄂五省搞疟疾联防。1978年,采用“乙盐”防治疟疾。次年在高河公社办疟疾镜检试点。1984年,发病率由1961年的2807/万降至0.83/万。1974~1987年,全县疟疾现症治疗563351人次,休止期治疗5234841人次,预防服药13302672人次,处理孽生地1678283平方米,喷洒房间300782间次。1989年,获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基本消灭疟疾先进集体证书。
丝虫病 解放前,县内丝虫病流行,部分村庄微丝蚴阳性率7.84%,建国后进行免费防治。1955~1984年,进行6次重点村队调查,4次全县查治,1次重点普查,3次海群生食盐全民服药439879人次,一次海群生全民服药217936人次,血检1243126人次,查出微丝蚴阳性者17316人,海群生治疗患者17262人。1985年,获得省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颁发的基本消灭丝虫病证书。
布氏杆菌病 1960年始,注射布氏菌苗(素)。1964年,首次开展调查,至1973年,全县3次重点查治,确诊病人22例,除2例因他病未治愈外,其余全部治愈。1980年后,未发现病人。
肝吸虫病 1975年,县防疫站组织业务人员对高河、鱼山两公社3个大队普查,粪便镜检1591人,肝吸虫卵阳性69人,感染率4.33%。次年对胡集公社4个管理区进行调查,粪便镜检13347人,肝吸虫卵阳性218人,感染率1.63%。1979年冬至1980年春,全县13处公社进行全面普查,粪便镜检373225人,查出肝吸虫病患者4835人,感染率1.30%,病人采用血防846片剂驱虫治疗。1986年5月,县防疫站在省寄生虫病防治所的协助下,按常年积水、半积水、无积水3种类型,选择8个乡镇33村进行皮试粪检;1987年春,253个行政村进行分层整体抽样考核,两次查出肝丝虫患者550人,应用新血防片治疗,治愈率90%。1990年感染率已达控制标准。
流行性出血热 1981年11月,高河公社高河屯村发生首例病人。1982年,县开展出血热防治,建立防治技术指导小组,拟定防治方案,普及防治知识,下达灭鼠指标。1983年,灭鼠用药2667.5公斤,用粮115618.5公斤,灭鼠1673777只。至1987年全县灭鼠15次,鼠密度明显下降,家鼠、野鼠密度由原来的7.3%和5.8%,分别降至1%和2%以下,发病率由原来的399/10万降至40.7/10万。1990年,全县进行三次灭鼠,用毒饵15万余公斤,家鼠密度下降到1%以下,当年发病率1例。
地方性氟中毒 1979年7月,县防疫站在地区防疫站协助下,对境内饮用水含氟量进行普查。含氟量在1毫克/升以上的385个大队,分布13处公社,占全县大队总数的66.2%,受害人口69726人,占总人口的16.2%;含氟量在2毫克/升以上中、重病区59个大队,分布在县境西部和南部。查出氟斑牙患者48590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1.26%;氟骨症患者1762人,占全县总人口的0.41%。1982年,开始改水除氟,由点至面,1984年,全面铺开。至1987年,有94个村完成改水任务,打深水机井44眼,利用原有机井13眼,建水塔7座,设压力罐31处,水柜8处,直供工程11处,总投资102.18万元。1990年,全县184个行政村完成改水除氟任务。
第三节 地方病防治
疟疾、丝虫病、布氏杆菌病、肝吸虫病、流行性出血热、地方性氟中毒6种地方病,建国后,经多年防治,疟疾、丝虫病基本绝迹;其余得到有效控制。
疟疾 1931年县内疟疾爆发流行,约十分之七八的人患此症,至次年春仍未绝。1935年,黄河决口,城内行舟,疟疾大流行,发病率达80%以上。
建国初期,疟疾分散发生。1955年始,开展疟疾防治工作。1959年,大雨成灾,中华按蚊大量繁殖,疟疾病人增多,37天中发病2884例。1958年4月,培训疟疾防治骨干138名,划片包干,调查登记,应用奎宁、阿得平、新乐君、白乐君进行抗复发治疗和现症病人治疗。1960年疟疾爆发流行,发病297162人(含鱼台),发病率51.71%。中央卫生部、省卫生厅派员到金乡作抗疟指导,组织省、地、县医疗人员179人,到公社、大队配合公社医务人员进行调查防治,对近30万疟疾病人进行系统治疗,仅8月份治愈15489人。1961年,县、社两级成立疟疾防治领导小组,培训保健员3077名,疟防医务人员954名。抗复发治疗1721710人次,预防服药300万人次。“文化大革命”初期,抗疟工作一度中断。1971年,疟疾第二次流行,全县发病97638人,发病率为24.2%。1974年,中央卫生部组织苏、鲁、豫、皖、鄂五省搞疟疾联防。1978年,采用“乙盐”防治疟疾。次年在高河公社办疟疾镜检试点。1984年,发病率由1961年的2807/万降至0.83/万。1974~1987年,全县疟疾现症治疗563351人次,休止期治疗5234841人次,预防服药13302672人次,处理孽生地1678283平方米,喷洒房间300782间次。1989年,获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基本消灭疟疾先进集体证书。
丝虫病 解放前,县内丝虫病流行,部分村庄微丝蚴阳性率7.84%,建国后进行免费防治。1955~1984年,进行6次重点村队调查,4次全县查治,1次重点普查,3次海群生食盐全民服药439879人次,一次海群生全民服药217936人次,血检1243126人次,查出微丝蚴阳性者17316人,海群生治疗患者17262人。1985年,获得省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颁发的基本消灭丝虫病证书。
布氏杆菌病 1960年始,注射布氏菌苗(素)。1964年,首次开展调查,至1973年,全县3次重点查治,确诊病人22例,除2例因他病未治愈外,其余全部治愈。1980年后,未发现病人。
肝吸虫病 1975年,县防疫站组织业务人员对高河、鱼山两公社3个大队普查,粪便镜检1591人,肝吸虫卵阳性69人,感染率4.33%。次年对胡集公社4个管理区进行调查,粪便镜检13347人,肝吸虫卵阳性218人,感染率1.63%。1979年冬至1980年春,全县13处公社进行全面普查,粪便镜检373225人,查出肝吸虫病患者4835人,感染率1.30%,病人采用血防846片剂驱虫治疗。1986年5月,县防疫站在省寄生虫病防治所的协助下,按常年积水、半积水、无积水3种类型,选择8个乡镇33村进行皮试粪检;1987年春,253个行政村进行分层整体抽样考核,两次查出肝丝虫患者550人,应用新血防片治疗,治愈率90%。1990年感染率已达控制标准。
流行性出血热 1981年11月,高河公社高河屯村发生首例病人。1982年,县开展出血热防治,建立防治技术指导小组,拟定防治方案,普及防治知识,下达灭鼠指标。1983年,灭鼠用药2667.5公斤,用粮115618.5公斤,灭鼠1673777只。至1987年全县灭鼠15次,鼠密度明显下降,家鼠、野鼠密度由原来的7.3%和5.8%,分别降至1%和2%以下,发病率由原来的399/10万降至40.7/10万。1990年,全县进行三次灭鼠,用毒饵15万余公斤,家鼠密度下降到1%以下,当年发病率1例。
地方性氟中毒 1979年7月,县防疫站在地区防疫站协助下,对境内饮用水含氟量进行普查。含氟量在1毫克/升以上的385个大队,分布13处公社,占全县大队总数的66.2%,受害人口69726人,占总人口的16.2%;含氟量在2毫克/升以上中、重病区59个大队,分布在县境西部和南部。查出氟斑牙患者48590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1.26%;氟骨症患者1762人,占全县总人口的0.41%。1982年,开始改水除氟,由点至面,1984年,全面铺开。至1987年,有94个村完成改水任务,打深水机井44眼,利用原有机井13眼,建水塔7座,设压力罐31处,水柜8处,直供工程11处,总投资102.18万元。1990年,全县184个行政村完成改水除氟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