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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戏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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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表演团体 专业戏剧表演团体:解放前称戏班,多为私人创办。建国后,始建县级剧团。
大苏班,清光绪三十二年(1904)建,班主苏庆郁,主演魏启云、夏金栋、张文学和盛二,全班70余人。后请周△△(外号山狸猫)为班主,名声大震。1915年解散。
小苏班,城西李楼村苏振铎收理大苏班残局,重振声威,1921年解散。
义和班,1921年在羊山集创办。主演有郝好义、郝凤仙、阎雪亭、陈学忠、徐荣柱等10人。1938年解散。1942年,伪县长李连璧为班主重建。招纳艺人姚月芝、姚月玲,至1946年冬自散。
金乡县人民剧团,1950年,原东秦街山东梆子戏班升为金乡县人民剧社。1952年3月,批准霄云区谢集青年戏班为县大众剧社。1953年,大众剧社并入人民剧社。1956年,改称人民剧团。是年5月,鱼台县同乐剧团并入;1960年撤销。
金乡县前进剧团(亦称四平调剧团),1951年11月,接收江苏省丰县四平调剧社,更名金乡县前进剧社。1956年,改称剧团;1987年撤销。
业余戏剧团:建国初,人民政府热情鼓励戏剧爱好者创办表演团体,一次批准白垞、高墙孙、桃园庄等11个半职业剧团。1953年,因管理不善,收回半职业证明。此后,发展农村业余剧团48个,职工业余剧团3个。1954年纳入俱乐部活动,至1956年,业余剧团发展到100个。
1961年,城关公社招集原人民剧团下放演员(或外地演员)组建业余剧团,1966年解散。
1963年12月,县委宣传部主持成立县直机关业余文工团,40余人,配合阶级教育,演出不少群众喜闻乐见的剧目。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业余剧团均停。
剧场(院) 清及民国时期,许多寺庙建有戏楼,县内有五里堠玄帝庙戏楼、城隍庙戏楼、火神庙戏楼、羊山尚庙戏楼、广场戏楼、山西会馆戏楼等。1948年,县城有四合春戏院、同乐戏院、同庆戏院。建国后,县城新建剧院(场)有:
人民剧场:1950年,张为启、李景轩等人倡导,集资16股,在人民政府资助下,于辛家大院筑台搭棚,建人民剧场。1956年,并入大众剧场。
大众剧场:1952年,李景贞、李宝山、廉怀亮等人集资,在西关新市场建成。1956年与人民剧场联营,李宝山任经理,张为启任副经理。
金乡剧院:1970年,县财政投资30万元始建,1975年竣工,容观众1734人。建筑宏伟,室内设备先进,灯光分布均匀,音响优良,回音处理科学。1979~1990年,接待省级和国家级艺术团20个。
乡村自1950年始,陆续建羊山、大义、鸡黍等14处露天剧院。1958年,马庙公社建砖石结构厅式剧院。1966年夏,均停业。1980年,霄云、马庙、卜集等8处剧院恢复活动。
演出活动 剧团演出以县内、定点售票为主,逢重大政治活动,服从党的中心工作,实行巡回或义务演出,每年演出约250场。1951~1958年,多演传统剧目。1959年,四平调剧团在济南为李先念、李富春等中央首长汇报演出《陈三两爬堂》。1959~1966年,演现代戏和新编历史剧。“文化大革命”中,移植样板戏,自编小型节目。1977年,四平调剧团赴省调演《湖上红莲》。1978年后恢复传统剧目,但现代戏和自编剧目占相当比重。
为扩大文化交流,提高艺术,1960年后,四平调剧团外出活动多按地区剧团演出管理委员会的计划安排,远行河北、河南、江苏、安徽等4省100余县区演出。
1987年,职业剧团解体后,县组织30余人的青年业余艺术团,节日期间深入厂矿、农村演出。演员中有中国戏剧家协会山东分会会员4人,中国戏剧家协会会员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