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5年,县成立平民夜校;1929年,改称民众教育馆,后设图书馆、阅报室。1938年,金乡沦陷,国民政府弃逃,馆、室自行解散。
建国初,县人民政府设文教科,配专职人员管理文化事业。1956年,设文化科。1959年,改称文化局。1961年,与教育局合并,称文教局。1967年4月,撤销文教局,县革命委员会设立文化、教育、卫生办公室。1976年2月,设文化局。1990年,文化局辖电影发行公司、文化馆、图书馆、剧院、文物管理所和14个乡镇文化站、电影管理站,并有青年业余艺术团1个,业余文学创作组、美术书法创作组、摄影创作组各14个,农村电影放映队67个,全县形成多层次文化网。
第十九编 文化
1915年,县成立平民夜校;1929年,改称民众教育馆,后设图书馆、阅报室。1938年,金乡沦陷,国民政府弃逃,馆、室自行解散。
建国初,县人民政府设文教科,配专职人员管理文化事业。1956年,设文化科。1959年,改称文化局。1961年,与教育局合并,称文教局。1967年4月,撤销文教局,县革命委员会设立文化、教育、卫生办公室。1976年2月,设文化局。1990年,文化局辖电影发行公司、文化馆、图书馆、剧院、文物管理所和14个乡镇文化站、电影管理站,并有青年业余艺术团1个,业余文学创作组、美术书法创作组、摄影创作组各14个,农村电影放映队67个,全县形成多层次文化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