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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政治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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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塾师受学生和家长尊重。民国时期,教员则被称为“教书匠”。抗日战争时期,解放区教员受到党和人民的尊敬。1945年,马庙区小学教师李恒斌,出席湖西专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获锦旗一面。
1950年,金乡县贯彻执行教育部1949年12月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的精神,执行争取、团结、改造知识分子的政策,有效地在师生中进行政治思想教育,组织教师投入“抗美援朝,保家卫国”运动,参加所谓批判电影《武训传》的斗争,开展思想改造运动,学习过渡时期的总路线;重视教师的参政活动。城关完小校长魏香亭1950年被选为金乡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副主席、县人民委员会委员兼文教科长;1957年,又被选为县人民委员会委员、副县长。金乡一中校长杨经元,1950年被选为平原省工会委员会委员、县工会主席,1957年被选为县人民代表大会委员、山东省政协委员。1954年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有教师代表21人,占代表总数的7.6%;第二届(1957)39人,占代表总数的13%。
1956年冬,全县中小学教师集中县城进行肃反,共处理154人(包括原鱼台县43人),其中,受刑事处分的131人(包括原鱼台县34人)。
1958年1月,全县教职工集中县城开展“反右派”斗争,划右派分子89人;8月,开展“交心”运动,又划右派分子54人。1959年开展“反右倾”运动,又有29人受各种处分。1962年,对上述运动中受批判处理的449人进行复查甄别,但不久即行停止。至1958年止,在教师队伍中发展党员154名。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是年6月6日~8月12日,全县教职工集中金乡一中集训,共处理275人,占公办教师总数的24%。其中定为“反党反社会主义右派分子”的187人,定为地、富、反、坏分子的有23人。1970年2月9日,进行所谓“清理阶级队伍”运动,受审查和被清理的教职工共410人,占全县总数的26.3%。在1971年的“深挖5.16”、开展“批林整风”运动,1974年的“批林批孔”运动,1975年的“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中,教师被诬为“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又有97人先后受到各种不同的处分,其中,被定为外部问题的5人。
1978年始,金乡县教育局成立信访积案处理办公室,对历次运动中的526件案件进行调查复议,结果是:1958年整风反右中受处理的82人,3人不予甄别,79人全部纠正,除死亡者按规定领取了丧葬费、一次性抚恤、享受遗属补助外,其余均安排了工作或办理了离退休手续,并为55人的亲属共144户406人办理了“农转非”手续;1959年反右倾运动中受处理的29人,26人全部撤消原处分,2人留有记过处分,1人免于处分;1966年教师集训中受处理的275人,有263人改变原结论,其中有61人因经济和生活作风问题留有处分,12人维持原结论,并给181人全部补发了错受处理期间扣发的工资;在“文革”期间受处理的97人,有48人全部改正,25人改变原结论而留有处分,24人维持原结论;其他遗留案件83起,改变原结论的73人(其中留有处分的6人),维持原结论的10人。
1979年,为提高人民教师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金乡县委召开教育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代表大会,会上,县委向146个先进单位,486名先进个人授奖表彰,并授予张丙寅、刘桂芳模范教师称号,晋升一级工资。是年,张丙寅、肖清吉被评为特级教师。1980年,教师中有36人出席县、社党代表会议,48人出席县、省人代会和县政协会议,848人被评为县、社先进代表。1982年,县共评选出优秀教师51人,其中,全国优秀教师1人(王西干),出席省优秀教师代表4人(颜廷芳、刘桂芳、郝敬林、李淑一),出席地区的代表46人。1983年,县召开30年教龄的教师庆祝会,颁发30年教龄纪念章和辛勤园丁纪念章。是年,刘桂芳、李淑一分获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优秀班主任的称号,并有43名教师出席地区教育系统先进个人表彰会、5人出席省模范教师表彰会。1984年,中共金乡县第六次代表大会有教师代表30人,占其总数的7.5%;出席县第九届人代会的教师代表17人,占其总数的6.95%;王聚堂、沈明智分别被选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常委;出席县第九届政协会议的委员教师18人,占其总数的14.8%,陈景禹当选为政协副主席。其他各乡镇的党代会、人代会,也都有一定数量的教师代表。其后,每届(次)党代会、人代会、政协委员会,都有一定数量的教师代表。
1984年,国家机构改革,6名教师被选拔到县、乡两级领导岗位。陈景禹、李淑一、徐艳玲、张爱霞被评为省优秀教师。1985年,韩庶祥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李淑一、安仰金、张德孔、韩庶祥被评为省优秀教师。高广颖被评为省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是年9月10日教师节,县委、县政府表彰优秀教师88名。1986年,许广英被评为省优秀“园丁”,高锡犀被评为省工会优秀工作者,杨慕逊、胡洪河被评为省少儿先进工作者。1987年,张兰芳、蔡立平、侯玉翠被评为省优秀教师。1989年,李淑一被评为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李清祥、韩庶祥、胡树青、张玉琪、李著霞、周广明、袁汝亮、杜忠勤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周培安、刘振秋、杨雪安、郭俊臣、张爱新、戴登新、李荣灿、邵建明被评为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唐爱云被评为省妇幼先进工作者。1990年,教育系统党员1088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