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为适应生产建设任务的需要,合理使用劳动力,对在职职工(不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季节工、亦工亦农人员和计划外用工)从四个方面进行平衡、调剂和调动。
余缺调剂调动 劳动力的余缺调剂自1949年始,按照国民经济的发展和需要,在国家劳动计划指标下进行平衡调剂。1966年始,失去控制。1978年始,县劳动部门会同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单位,对因关、停、并、转企业多余的职工,及时进行平衡调剂。至1990年底,398名职工得到安置:生产自救安置112人,调剂到其他单位140人,护厂15人,合并生产安置112人,清退亦工亦农19人。
夫妻两地分居调动 1950~1956年,县劳动部门采取单调或对调办法,解决一批夫妻两地分居职工的调动问题。1966~1976年,其调动很少办理。1977年开始重视这个问题。1980~1988年,县劳动局采取“一优先、二及时、三结合”(在职工调剂时,优先解决夫妻分居的调动;凡夫妻分居调动,及时审批,及时发函联系,把发函联系与派人联系、发函联系与电话联系、组织联系与个人联系结合起来)的方针,解决589名职工夫妻两地分居的问题。至此,问题基本解决。
军队转业干部家属的调动 1978年,县劳动局会同军队转业干部办公室,对随调家属,按其原工作性质,进行妥善安置,做到转业干部、家属、接受单位三满意。至1990年底,安置随调家属275人。
其他调动 县劳动部门对因工作需要和照顾职工个人及家属实际困难,特别是对老、弱、病、残、孤、寡和独生子女实际困难较大的,与有关部门反复协商,逐步予以解决。
第四节 职工调配
建国后,为适应生产建设任务的需要,合理使用劳动力,对在职职工(不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季节工、亦工亦农人员和计划外用工)从四个方面进行平衡、调剂和调动。
余缺调剂调动 劳动力的余缺调剂自1949年始,按照国民经济的发展和需要,在国家劳动计划指标下进行平衡调剂。1966年始,失去控制。1978年始,县劳动部门会同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单位,对因关、停、并、转企业多余的职工,及时进行平衡调剂。至1990年底,398名职工得到安置:生产自救安置112人,调剂到其他单位140人,护厂15人,合并生产安置112人,清退亦工亦农19人。
夫妻两地分居调动 1950~1956年,县劳动部门采取单调或对调办法,解决一批夫妻两地分居职工的调动问题。1966~1976年,其调动很少办理。1977年开始重视这个问题。1980~1988年,县劳动局采取“一优先、二及时、三结合”(在职工调剂时,优先解决夫妻分居的调动;凡夫妻分居调动,及时审批,及时发函联系,把发函联系与派人联系、发函联系与电话联系、组织联系与个人联系结合起来)的方针,解决589名职工夫妻两地分居的问题。至此,问题基本解决。
军队转业干部家属的调动 1978年,县劳动局会同军队转业干部办公室,对随调家属,按其原工作性质,进行妥善安置,做到转业干部、家属、接受单位三满意。至1990年底,安置随调家属275人。
其他调动 县劳动部门对因工作需要和照顾职工个人及家属实际困难,特别是对老、弱、病、残、孤、寡和独生子女实际困难较大的,与有关部门反复协商,逐步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