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起,县委、县人委办公室各有1名干部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信访工作面广,政策性强,为做好人民来信来访工作,逐步建立健全登记、转办、催办、报告、归档和县长接待日制度。解放初至1966年,信访案件内容多是揭发反革命分子、处理包办买卖婚姻、民事纠纷和干部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问题。“文化大革命”期间,信访工作无法正常进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处理建国后历次政治运动遗留问题,落实知识分子政策等来信上访激增,1979~1985年,县信访科受理信访11515件,其中1979年4171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处理”的原则,共复查定案3281件,占原列案件总数的89%。1981年后,全县开展“无越级、无重访、无积案”三无活动。定于每月10、20日为党政领导接待日,领导接待当场答复解决问题,不能当场处理的问题,签署意见后交信访部门或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处理结果报送接访领导。同时建立信访办公会议制度,重大信访案件由县委、县政府领导集体研究处理。1986~1990年,信访办公室受理信访5189件,复查结案5006件,结案率为96.4%。
第二节 信访工作
1956年起,县委、县人委办公室各有1名干部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信访工作面广,政策性强,为做好人民来信来访工作,逐步建立健全登记、转办、催办、报告、归档和县长接待日制度。解放初至1966年,信访案件内容多是揭发反革命分子、处理包办买卖婚姻、民事纠纷和干部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问题。“文化大革命”期间,信访工作无法正常进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处理建国后历次政治运动遗留问题,落实知识分子政策等来信上访激增,1979~1985年,县信访科受理信访11515件,其中1979年4171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处理”的原则,共复查定案3281件,占原列案件总数的89%。1981年后,全县开展“无越级、无重访、无积案”三无活动。定于每月10、20日为党政领导接待日,领导接待当场答复解决问题,不能当场处理的问题,签署意见后交信访部门或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处理结果报送接访领导。同时建立信访办公会议制度,重大信访案件由县委、县政府领导集体研究处理。1986~1990年,信访办公室受理信访5189件,复查结案5006件,结案率为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