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内原盛行棺木土葬,有“埋葬必厚”、“坟必吉地”的封建陋习。50年代,县委、县政府遵照毛主席“移风易俗,改造国家”的指示精神,对旧的殡葬习俗逐步进行改革。1962年,县委号召丧葬改革,破除迷信,提倡丧事新办,反对发大丧,铺张浪费。1968年,在县城西建火化场,始推行火化。至1974年,火化尸体205具。1976年6月,县民政局召开火化会议,马庙公社康坊大队40名老人向全县发出火化倡议书。是年,火化尸体1050具,占死亡人数的35.3%。1977年,发起平坟高潮,全县平掉坟头70万个,扩大耕地面积10852亩。1981年,殡葬改革一度出现反复,全年仅火化尸体647具,火化率下降至58%。随之,出大殡、发大丧、复土葬、筑坟头等旧的殡葬习俗复现。是年,县政府颁发《关于坚持殡葬改革,推行火葬的暂行规定》。1982年初,县调整丧葬改革领导小组,由一名副县长任组长。继之,整顿各级丧改领导组织,村村建立红白理事会,负责婚丧事宜,逐步扭转殡葬改革的反复局面。当年全县火化尸体1777具,火化率88%。1968~1990年,全县火化尸体25515具。1990年,火化率上升到90%。
金乡火化场占地面积9.84亩,建筑面积1480平方米,火化炉3台,运尸车3部,固定资产34万元,职工15人。
第八节 殡葬改革
县内原盛行棺木土葬,有“埋葬必厚”、“坟必吉地”的封建陋习。50年代,县委、县政府遵照毛主席“移风易俗,改造国家”的指示精神,对旧的殡葬习俗逐步进行改革。1962年,县委号召丧葬改革,破除迷信,提倡丧事新办,反对发大丧,铺张浪费。1968年,在县城西建火化场,始推行火化。至1974年,火化尸体205具。1976年6月,县民政局召开火化会议,马庙公社康坊大队40名老人向全县发出火化倡议书。是年,火化尸体1050具,占死亡人数的35.3%。1977年,发起平坟高潮,全县平掉坟头70万个,扩大耕地面积10852亩。1981年,殡葬改革一度出现反复,全年仅火化尸体647具,火化率下降至58%。随之,出大殡、发大丧、复土葬、筑坟头等旧的殡葬习俗复现。是年,县政府颁发《关于坚持殡葬改革,推行火葬的暂行规定》。1982年初,县调整丧葬改革领导小组,由一名副县长任组长。继之,整顿各级丧改领导组织,村村建立红白理事会,负责婚丧事宜,逐步扭转殡葬改革的反复局面。当年全县火化尸体1777具,火化率88%。1968~1990年,全县火化尸体25515具。1990年,火化率上升到90%。
金乡火化场占地面积9.84亩,建筑面积1480平方米,火化炉3台,运尸车3部,固定资产34万元,职工1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