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章 公安 资料库:金乡县地情库 章节:金乡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5/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5/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5/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5/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5/section/1/article/357/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5/section/1/article/357/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清沿明制,县衙主管治安。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立警务局,巡警20人。宣统二年(1910),警务局改称巡警局,是年五月,在关帝庙东首开办巡警教练所,训练巡警30人。 1914年(民国三年),巡警局改称警察所。1928年改称公安局。1935年改称警卫队,后称保安队。1937年恢复警察局。次年,日本侵略军占领金乡城,金乡县国民党县政府南逃,警察局解体。 1941年3月,金乡县抗日民主政府设公安特派员,次年春,设公安局。1946年9月,逃溃的金乡县国民党县政府重返县城,遂建警察局。金乡县公安局随民主政府转至农村活动。1948年10月,金乡县民主政府重建公安局,内置侦察股、审讯股、治安股、看守所、秘书和卫队。区始设派出所或公安助理员。1956年4月,鱼台县公安局并入,1964年11月析出。“文化大革命”期间,公、检、法被“砸烂”。1968年4月成立金乡县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小组,行使公、检、法职权。1973年5月,公安机关军管组撤销,恢复公安局。1984年后,金乡县公安局设政工科、法制科、内保科、政保科、预审科、治安科、办公室、信访办、刑警队、交警队、看守所、拘留所、车管所。辖金乡镇、城郊、高河、胡集、马庙、羊山、鸡黍、霄云、化雨、鱼山、卜集、兴隆、王丕、司马14处派出所,并领导武警中队和消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