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抗日民主政府 1940年3月24日在城南王楼召开成立大会,选举吕英为县长。下设一科(民政)、二科(钱粮)、三科(文教)、四科(司法)、武装科、公安局。1941年3月,吕英调专署工作,孟广彬接任,7月,孟广彬调湖西专署工作,县长由县委书记李剑波兼任。下设民政科、财粮科、文教科、司法科、武装科、公安局。县政府驻城南、城西一带农村,隶属湖西专署;1942年10月,湖西专署改称冀鲁豫边区第二十一行政督察专署,隶属其领导。
金乡县抗日民主政府1940年3月至1941年11月下辖一区区公所(驻城关一带农村)、二区区公所(驻化雨一带农村)、三区区公所(驻鸡黍集一带农村)、四区区公所(驻马庙一带农村)、五区区公所(敌占区),各区设区长、副区长。1941年11月,为加强抗日领导,便于根据地建设,撤销上述5区,在金乡县南部建立7个新区公所,即王楼区公所(驻霄云寺一带农村)、鲍楼区公所(驻李寨一带农村)、寻楼区公所(驻和楼、大棠树一带农村)、耿楼区公所(驻化雨一带农村)、周楼区公所(驻陈高庄一带农村)、赵楼区公所(驻张庙一带农村)、郑楼区公所(驻郑楼一带农村)。区设区长、副区长。
金曹县抗日民主政府 1943年6月,为适应抗日形势发展,加强反碉堡斗争,湖西地委决定金乡县抗日民主政府和单县曹芳办事处合并,7月,成立金曹县抗日民主政府。县长周冠五。1944年春,周冠五去太行学习,由马友庆代理县长。下设民政科、财粮科、文教科、建设科、公安局。各科(局)设科(局)长1人。
金曹县抗日民主政府下辖金乡县的王楼区公所(驻霄云寺一带农村)、鲍楼区公所(驻李寨一带农村)、寻楼区公所(驻和楼、大棠树一带农村)、周楼区公所(驻陈高庄一带农村)、胡楼区公所(驻胡楼一带农村)和单县的黄堆、安德、曹马、芳桂四个区公所。区设区长、副区长。
县政府驻城南一带农村。隶属晋冀鲁豫边区第二十一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44年8月,二十一专署改称冀鲁豫第十一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隶属其领导。
金巨县抗日民主政府 1941年5月,在金乡西部成立金西办事处。1942年底,为加强反“扫荡”、反分割、反封锁、反碉堡的斗争,金西办事处和巨野县的昌邑、德化两区合并成立金巨办事处。1943年6月,中共巨南工作委员会决定将金巨办事处改称金巨县抗日民主政府。县长秦和珍。1945年5月,秦和珍调离,张海环接任。县机关驻金乡西部一带农村。隶属巨南办事处。下设民政科、文教科、财政科、司法科、公安局,各科(局)设科(局)长1人。
金巨县抗日民主政府下辖原属金乡县的郑楼区公所(驻郑楼一带农村)、马庙区公所(驻马庙一带农村)、羊山区公所(驻羊山一带农村)和巨野县的德化、昌邑两个区公所。区设区长、副区长。
金乡县抗日民主政府 1945年9月,冀鲁豫第十一专署决定撤销金曹、金巨两县,恢复金乡县,成立金乡县抗日民主政府。县长刘庆宇。政府机关先驻金乡城内,后驻城南、城西一带农村。隶属第十一专署。1946年2月,十一专署改称晋冀鲁豫第三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隶属三专署。
金乡县抗日民主政府下设财经科、建设科、教育科、司法科、动员科、公安局。各科局设科局长1人。下辖王楼、鲍楼、寻楼、周楼、胡楼、郑楼、马庙、羊山、胡集、孙桁(区公所机关驻孙桁一带农村)、城关11个区公所,区设区长、个别区设副区长。
附:日伪金乡县公署
1939年2月11日,日军第二次侵占金乡县城后,网罗中华民族的败类,成立伪“维持会”。1940年初,在伪“维持会”的基础上,成立日伪金乡县公署,隶属日伪山东兖济道尹公署。伪县长张伦清(金乡白垞集人)。日本顾问八木令夏。伪县公署设秘书科、财政科、文教科、建设科、民政科、宣传科、警察局。其汉奸武装有伪县大队、伪自卫团、特务队,合计千余人,均由伪县长统管。下辖城关、化雨、鸡黍、马庙、胡集五个伪区公所,区下设乡(镇),乡(镇)下设保、甲。区、乡(镇)、保、甲都设其长。1942年统计,有伪区长5人,伪乡、镇长39人,联保主任33人,副保长744人,甲长3580人。
1943年春,金乡县人民抗日武装力量不断发展壮大,给日伪军以沉重打击,伪县公署为挽救败局,中途换马,推出伪“自卫团”副团长、伪羊山镇镇长李连璧(羊山东街人)充任伪县长。1945年8月,日本投降,李连璧逃往济宁,伪县公署结束。
第三节 抗日民主政府
金乡县抗日民主政府 1940年3月24日在城南王楼召开成立大会,选举吕英为县长。下设一科(民政)、二科(钱粮)、三科(文教)、四科(司法)、武装科、公安局。1941年3月,吕英调专署工作,孟广彬接任,7月,孟广彬调湖西专署工作,县长由县委书记李剑波兼任。下设民政科、财粮科、文教科、司法科、武装科、公安局。县政府驻城南、城西一带农村,隶属湖西专署;1942年10月,湖西专署改称冀鲁豫边区第二十一行政督察专署,隶属其领导。
金乡县抗日民主政府1940年3月至1941年11月下辖一区区公所(驻城关一带农村)、二区区公所(驻化雨一带农村)、三区区公所(驻鸡黍集一带农村)、四区区公所(驻马庙一带农村)、五区区公所(敌占区),各区设区长、副区长。1941年11月,为加强抗日领导,便于根据地建设,撤销上述5区,在金乡县南部建立7个新区公所,即王楼区公所(驻霄云寺一带农村)、鲍楼区公所(驻李寨一带农村)、寻楼区公所(驻和楼、大棠树一带农村)、耿楼区公所(驻化雨一带农村)、周楼区公所(驻陈高庄一带农村)、赵楼区公所(驻张庙一带农村)、郑楼区公所(驻郑楼一带农村)。区设区长、副区长。
金曹县抗日民主政府 1943年6月,为适应抗日形势发展,加强反碉堡斗争,湖西地委决定金乡县抗日民主政府和单县曹芳办事处合并,7月,成立金曹县抗日民主政府。县长周冠五。1944年春,周冠五去太行学习,由马友庆代理县长。下设民政科、财粮科、文教科、建设科、公安局。各科(局)设科(局)长1人。
金曹县抗日民主政府下辖金乡县的王楼区公所(驻霄云寺一带农村)、鲍楼区公所(驻李寨一带农村)、寻楼区公所(驻和楼、大棠树一带农村)、周楼区公所(驻陈高庄一带农村)、胡楼区公所(驻胡楼一带农村)和单县的黄堆、安德、曹马、芳桂四个区公所。区设区长、副区长。
县政府驻城南一带农村。隶属晋冀鲁豫边区第二十一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44年8月,二十一专署改称冀鲁豫第十一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隶属其领导。
金巨县抗日民主政府 1941年5月,在金乡西部成立金西办事处。1942年底,为加强反“扫荡”、反分割、反封锁、反碉堡的斗争,金西办事处和巨野县的昌邑、德化两区合并成立金巨办事处。1943年6月,中共巨南工作委员会决定将金巨办事处改称金巨县抗日民主政府。县长秦和珍。1945年5月,秦和珍调离,张海环接任。县机关驻金乡西部一带农村。隶属巨南办事处。下设民政科、文教科、财政科、司法科、公安局,各科(局)设科(局)长1人。
金巨县抗日民主政府下辖原属金乡县的郑楼区公所(驻郑楼一带农村)、马庙区公所(驻马庙一带农村)、羊山区公所(驻羊山一带农村)和巨野县的德化、昌邑两个区公所。区设区长、副区长。
金乡县抗日民主政府 1945年9月,冀鲁豫第十一专署决定撤销金曹、金巨两县,恢复金乡县,成立金乡县抗日民主政府。县长刘庆宇。政府机关先驻金乡城内,后驻城南、城西一带农村。隶属第十一专署。1946年2月,十一专署改称晋冀鲁豫第三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隶属三专署。
金乡县抗日民主政府下设财经科、建设科、教育科、司法科、动员科、公安局。各科局设科局长1人。下辖王楼、鲍楼、寻楼、周楼、胡楼、郑楼、马庙、羊山、胡集、孙桁(区公所机关驻孙桁一带农村)、城关11个区公所,区设区长、个别区设副区长。
附:日伪金乡县公署
1939年2月11日,日军第二次侵占金乡县城后,网罗中华民族的败类,成立伪“维持会”。1940年初,在伪“维持会”的基础上,成立日伪金乡县公署,隶属日伪山东兖济道尹公署。伪县长张伦清(金乡白垞集人)。日本顾问八木令夏。伪县公署设秘书科、财政科、文教科、建设科、民政科、宣传科、警察局。其汉奸武装有伪县大队、伪自卫团、特务队,合计千余人,均由伪县长统管。下辖城关、化雨、鸡黍、马庙、胡集五个伪区公所,区下设乡(镇),乡(镇)下设保、甲。区、乡(镇)、保、甲都设其长。1942年统计,有伪区长5人,伪乡、镇长39人,联保主任33人,副保长744人,甲长3580人。
1943年春,金乡县人民抗日武装力量不断发展壮大,给日伪军以沉重打击,伪县公署为挽救败局,中途换马,推出伪“自卫团”副团长、伪羊山镇镇长李连璧(羊山东街人)充任伪县长。1945年8月,日本投降,李连璧逃往济宁,伪县公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