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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商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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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商会 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建立,会址在华大门(现剧院处),会长周含章。清宣统元年(1909),清廷颁布《商会法》,规定“各县及市均得设立商会,繁盛之区镇也得单独或联合设立分会”。1919年,金乡商会改选,周贻梓任会长。1924年,选仝云龙为会长。1925年,选周笃培为会长。1929年,商会改组,选周含美为会长。
县商会活动经费由商会视各商户经营情况按月摊派。
县商会职能是:(一)研究促进商业发展的手法,介绍国内外贸易情况;(二)向地方行政官署陈述有关商业法规的制定、修改、废止及与商业有利害关系的意见;(三)执行政府法令,摊派会费,催交国税和为驻军捐款;(四)调解商贾之间的纠纷及争议事项;(五)接受工商业者委托调查事项或证明商品的产地、规格、质量、价格等。
金乡县工商业联合会 1950年初,以城关镇为中心,组建金乡县工商业联合会筹备委员会。1952年12月,金乡县工商业联合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金乡县工商业联合会第一届执行会(简称工商联)。羊山镇、城关镇成立分会,马庙成立办事处,鸡黍、霄云、胡集成立小组。1956年4月,鱼台县并入,增设鱼城、谷亭两分会。时有会员1958人。
工商联团结、教育私营工商业者爱国守法,广泛开展爱国主义、国际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接受群众监督,拥护社会主义改造,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交纳税收及举办社会公益事业。1956年,推动私营工商业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1964年,协助市场管理部门加强对小商小贩的教育。工商联还组织工商业者开展服务竞赛,参加政治学习,改造世界观。
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工商联被迫停止活动。
1988年底,县委决定恢复工商联。1989年1月20日,召开工商联筹备工作会议;9月7日,召开金乡县工商联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选出执行委员会委员23名。大会学习邓小平的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文件,号召工商业者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为振兴金乡经济发挥作用。
金乡县个体劳动者协会 1983年5月26日,金乡县个体劳动者协会(简称个协)成立。设理事会,14个乡镇建有分会。1990年,会员6881户,从业人数1214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