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1966年,物价检查一般集中在每年的节日前后。“文化大革命”期间物价检查停止。1977年恢复。8月21~24日,检查县人民医院、马庙分院、鱼山分院的药品价格执行情况,查处方13290张。差错率6%。1978年,县计划委员会组织人力对县城内蔬菜、副食、百货、食品、生产资料、土产公司的门市部等15个零售单位及食品公司、土产公司的仓库,进行物价检查。1979年11月7~30日,检查商业、供销、工业、物资供应系统196个单位的8类副食品提价后价格执行情况及主要生活消费品、部分生产资料的价格,从中发现擅自定价、以次充好、掺杂使假、克斤短两、随意提价等现象。1980年,物价乱涨价和变相涨价现象严重,全年组织了四次检查。1981年9月26日~10月8日,采取自查为主、互查为辅、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市场商品的零售价格和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进行全县大检查,发现一、二类日用工业品和农业生产资料高价出售、擅自定价,外采工业品不按规定加价,价格迟调、漏调,面食类斤两不足等现象。1982年8月,对经营的商品和非商品收费进行全面审价,处理一批违犯价格纪律的单位。9月22~30日,全面检查商品价格执行情况。1983年2月,在全县范围内,对化纤织品降价,棉纺织品提价及日用工业消费品、生产资料、各项收费的价格执行情况,进行大检查;“五一”节前后,县物价局组织有关部门,抽查商业、供销、工业、粮食、劳动服务公司所属38个国营、集体厂、商店门市部所生产、经营的商品价格和非商品收费标准,对擅自定价、变相提价、价格混乱的单位进行教育和处罚。1984年,采取定期检查和临时抽查、集中检查和分散检查、公开检查和暗中查访、节时检查和季节性商品及时检查、一般检查和查帐、查库相结合的方法,查国营、集体和个体工商户3300余户次,查度量衡器782台次,查商品5大类500余种,近百个单位受到批评教育,44个单位被罚款,51个单位的非法收入被没收。1985年,查国营、集体和个体工商业户2800余户次,查度量衡器673台次,查商品7大类500余种,对100余家经营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教育,对12个单位和个人发《违纪警告》,对26个单位和个人进行罚款,并发文纠正中小学校乱收学杂费的不良倾向。1986年,查国营、集体和个体工商户5700余户次、查度量衡器3400余台次,查帐93000余笔,处理违价者203人,罚没款3万余元。1987年,检查国营、集体和个体工商户3250余户次,度量衡器3900余台次,查处千元以上价格违法案件31起,其中,万元以上的11起,清理非法收入36万元。县物价检查所被评为全省物价监督检查先进单位。
第三节 监督检查
1950~1966年,物价检查一般集中在每年的节日前后。“文化大革命”期间物价检查停止。1977年恢复。8月21~24日,检查县人民医院、马庙分院、鱼山分院的药品价格执行情况,查处方13290张。差错率6%。1978年,县计划委员会组织人力对县城内蔬菜、副食、百货、食品、生产资料、土产公司的门市部等15个零售单位及食品公司、土产公司的仓库,进行物价检查。1979年11月7~30日,检查商业、供销、工业、物资供应系统196个单位的8类副食品提价后价格执行情况及主要生活消费品、部分生产资料的价格,从中发现擅自定价、以次充好、掺杂使假、克斤短两、随意提价等现象。1980年,物价乱涨价和变相涨价现象严重,全年组织了四次检查。1981年9月26日~10月8日,采取自查为主、互查为辅、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市场商品的零售价格和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进行全县大检查,发现一、二类日用工业品和农业生产资料高价出售、擅自定价,外采工业品不按规定加价,价格迟调、漏调,面食类斤两不足等现象。1982年8月,对经营的商品和非商品收费进行全面审价,处理一批违犯价格纪律的单位。9月22~30日,全面检查商品价格执行情况。1983年2月,在全县范围内,对化纤织品降价,棉纺织品提价及日用工业消费品、生产资料、各项收费的价格执行情况,进行大检查;“五一”节前后,县物价局组织有关部门,抽查商业、供销、工业、粮食、劳动服务公司所属38个国营、集体厂、商店门市部所生产、经营的商品价格和非商品收费标准,对擅自定价、变相提价、价格混乱的单位进行教育和处罚。1984年,采取定期检查和临时抽查、集中检查和分散检查、公开检查和暗中查访、节时检查和季节性商品及时检查、一般检查和查帐、查库相结合的方法,查国营、集体和个体工商户3300余户次,查度量衡器782台次,查商品5大类500余种,近百个单位受到批评教育,44个单位被罚款,51个单位的非法收入被没收。1985年,查国营、集体和个体工商业户2800余户次,查度量衡器673台次,查商品7大类500余种,对100余家经营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教育,对12个单位和个人发《违纪警告》,对26个单位和个人进行罚款,并发文纠正中小学校乱收学杂费的不良倾向。1986年,查国营、集体和个体工商户5700余户次、查度量衡器3400余台次,查帐93000余笔,处理违价者203人,罚没款3万余元。1987年,检查国营、集体和个体工商户3250余户次,度量衡器3900余台次,查处千元以上价格违法案件31起,其中,万元以上的11起,清理非法收入36万元。县物价检查所被评为全省物价监督检查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