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恢复时期(1950~1952) 县人民政府制订短期工作计划,一方面狠抓粮食、棉花和林业生产,一方面积极组织货源,稳定物价,安定人民生活,并在全县进行查田定产等统计工作,为编制国民经济计划,提供第一手资料。
“一五”时期(1953~1957) 县政府提出这个时期的基本任务是集中精力发展农业生产,增加基本建设投入,特别是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以增加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积极发展互助合作组织;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大力发展文化、教育和卫生事业。每年依据基本任务编制年度发展计划。1955年3月,各项计划的制订和检查开始纳入正轨。这时期的计划,注重实际,切实可行,措施得力,执行顺利。1956年粮食产量创历史最高水平;工业发展较快,基本完成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但对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等重视不够,农重轻比重不适当。
“二五”时期(1958~1962) 未编制综合的五年规划。只根据总路线和当时的基本任务,分别制订《1959年农业发展规划》、《1959年水利发展规划》、《1959年畜牧业发展规划》等几个单项的年度计划。前期受“大跃进”影响,计划脱离实际,追求高指标,造成农业上的高估产、高征购,使农民口粮困难,牲畜缺饲料,加上自然灾害严重,粮食产量一度下降;基本建设投资过大,竟超过“一五”期间的1倍以上;工业实行“全民办工业”的方针,工业企业个数由19处猛增到27处,同时,大炼钢铁破坏了工业生产的正常秩序;文教、卫生事业的发展计划,也脱离实际。1960年秋始,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经济发展很快出现转机。1962年粮食总产较1961年增长14.5%;工业企业由27个压缩到6个,职工精减到667人,全员劳动生产率比1961年提高29.4%;财政预算总收入完成计划的108.1%;金融实现当年存贷平衡。
三年调整时期(1963~1965) 基本任务是继续调整,把发展农业放在第一位。根据这个要求,共编制了涉及农业、畜牧业、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劳动工资、商业、城镇建设、物资分配、工业发展等方面近20个年度经济发展计划草案。这些计划符合实际,除1963年由于自然灾害个别计划未完成外,其余各项计划都顺利完成。1965年,工农业总产值比1962年增长17%。
“三五”时期(1966~1970) 根据以农业为基础发展国民经济,巩固公社集体经济,进一步调动集体生产积极性的总方针,制订《农业发展五年规划》、《多种经营发展五年规划》、《农业机械发展五年规划》。尽管这些计划指标和措施切实可行,但由于“文化大革命”“左”的思想错误的影响,计委被撤销,计划管理工作处于瘫痪状态,农业总产值由1966年的6469万元,1970年下降到5358万元。可是,由于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抵制,坚持工作和生产,工业产值五年仍递增30%。
“四五”时期(1971~1975) 1970年12月县计划办公室成立,计划管理工作重新纳入正常的经济秩序,制订了治淮、工业、农业的“四五”规划,在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经济有了回升。农业总产值五年平均递增9.5%;工业总产值五年平均递增19.6%;1975年粮食总产达到11414.5吨。但由于受“左”倾思潮的影响,计划指标层层加码,未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挫伤了群众的积极性。
“五五”时期(1976~1980) 县计委在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征求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订《金乡县国民经济十年规划》(1976~1985),嗣后,有关部门分别制订《工交发展五年规划》、《林业发展五年规划》、《农业发展十年规划》、《水产发展十年规划》、《教育发展十年规划》、《水利建设十年规划》。1976~1978年,行政干预过多,统得过死,分配上的“大锅饭”,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但由于粉碎了江青反革命集团,政治形势稳定,三年中工业总产值平均每年递增22.8%,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年递增7.5%。1979年2月,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实事求是、积极可靠、留有余地”的原则,制订《1979~1980年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各项指标基本完成。1978~1980年,农业总产值每年递增15.1%,工业总产值每年递增6.4%。
“六五”时期(1981~1985) 1982年12月,县委、县政府根据党的十三大提出的“到本世纪末的二十年力争使全国工农业的总产值翻两番”的战略目标,结合县的实际情况,拟定《金乡县1980~2000年的经济发展规划要点》。“六五”期间,规划合理,措施得力,大部分指标超额完成计划。其中,农业总产值年均递增12.7%,1985年粮食总产达到2.88亿公斤,人均占有586公斤;工业总产值年均递增29%;商业形成多种经济成分并举,多层次多渠道的流通网络;1985年,职工年均工资992元,比1980年增长59.5%,农民年均收入438元,较1980年增加4.5倍;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水平达到320元,较1980年增长107.2%;其他社会事业也都有了较快发展。
“七五”时期(1986~1990) 县计委在“以改革为动力,以科技进步为依靠,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以改善人民生活为目的”的思想指导下,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订《金乡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经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付诸实施。县委、县政府带领全县人民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认真调整国民经济结构,改革经济管理体制,普遍推行各种形式的经济承包责任制,基本完成“七五”计划指标。国民生产总值年均递增16.5%;国民收入年均递增9.1%;工农业总产值年均递增11.7%,其中农业总产值年均递增4.8%,工业总产值年均递增20%。1990年,职工平均工资1818元,较1985年增加836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55元,较1985年增加217元。国民生产总值、国民收入和工农业总产值提前三年实现第一个翻番。
第二节 计划制订与实施
三年恢复时期(1950~1952) 县人民政府制订短期工作计划,一方面狠抓粮食、棉花和林业生产,一方面积极组织货源,稳定物价,安定人民生活,并在全县进行查田定产等统计工作,为编制国民经济计划,提供第一手资料。
“一五”时期(1953~1957) 县政府提出这个时期的基本任务是集中精力发展农业生产,增加基本建设投入,特别是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以增加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积极发展互助合作组织;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大力发展文化、教育和卫生事业。每年依据基本任务编制年度发展计划。1955年3月,各项计划的制订和检查开始纳入正轨。这时期的计划,注重实际,切实可行,措施得力,执行顺利。1956年粮食产量创历史最高水平;工业发展较快,基本完成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但对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等重视不够,农重轻比重不适当。
“二五”时期(1958~1962) 未编制综合的五年规划。只根据总路线和当时的基本任务,分别制订《1959年农业发展规划》、《1959年水利发展规划》、《1959年畜牧业发展规划》等几个单项的年度计划。前期受“大跃进”影响,计划脱离实际,追求高指标,造成农业上的高估产、高征购,使农民口粮困难,牲畜缺饲料,加上自然灾害严重,粮食产量一度下降;基本建设投资过大,竟超过“一五”期间的1倍以上;工业实行“全民办工业”的方针,工业企业个数由19处猛增到27处,同时,大炼钢铁破坏了工业生产的正常秩序;文教、卫生事业的发展计划,也脱离实际。1960年秋始,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经济发展很快出现转机。1962年粮食总产较1961年增长14.5%;工业企业由27个压缩到6个,职工精减到667人,全员劳动生产率比1961年提高29.4%;财政预算总收入完成计划的108.1%;金融实现当年存贷平衡。
三年调整时期(1963~1965) 基本任务是继续调整,把发展农业放在第一位。根据这个要求,共编制了涉及农业、畜牧业、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劳动工资、商业、城镇建设、物资分配、工业发展等方面近20个年度经济发展计划草案。这些计划符合实际,除1963年由于自然灾害个别计划未完成外,其余各项计划都顺利完成。1965年,工农业总产值比1962年增长17%。
“三五”时期(1966~1970) 根据以农业为基础发展国民经济,巩固公社集体经济,进一步调动集体生产积极性的总方针,制订《农业发展五年规划》、《多种经营发展五年规划》、《农业机械发展五年规划》。尽管这些计划指标和措施切实可行,但由于“文化大革命”“左”的思想错误的影响,计委被撤销,计划管理工作处于瘫痪状态,农业总产值由1966年的6469万元,1970年下降到5358万元。可是,由于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抵制,坚持工作和生产,工业产值五年仍递增30%。
“四五”时期(1971~1975) 1970年12月县计划办公室成立,计划管理工作重新纳入正常的经济秩序,制订了治淮、工业、农业的“四五”规划,在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经济有了回升。农业总产值五年平均递增9.5%;工业总产值五年平均递增19.6%;1975年粮食总产达到11414.5吨。但由于受“左”倾思潮的影响,计划指标层层加码,未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挫伤了群众的积极性。
“五五”时期(1976~1980) 县计委在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征求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订《金乡县国民经济十年规划》(1976~1985),嗣后,有关部门分别制订《工交发展五年规划》、《林业发展五年规划》、《农业发展十年规划》、《水产发展十年规划》、《教育发展十年规划》、《水利建设十年规划》。1976~1978年,行政干预过多,统得过死,分配上的“大锅饭”,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但由于粉碎了江青反革命集团,政治形势稳定,三年中工业总产值平均每年递增22.8%,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年递增7.5%。1979年2月,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实事求是、积极可靠、留有余地”的原则,制订《1979~1980年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各项指标基本完成。1978~1980年,农业总产值每年递增15.1%,工业总产值每年递增6.4%。
“六五”时期(1981~1985) 1982年12月,县委、县政府根据党的十三大提出的“到本世纪末的二十年力争使全国工农业的总产值翻两番”的战略目标,结合县的实际情况,拟定《金乡县1980~2000年的经济发展规划要点》。“六五”期间,规划合理,措施得力,大部分指标超额完成计划。其中,农业总产值年均递增12.7%,1985年粮食总产达到2.88亿公斤,人均占有586公斤;工业总产值年均递增29%;商业形成多种经济成分并举,多层次多渠道的流通网络;1985年,职工年均工资992元,比1980年增长59.5%,农民年均收入438元,较1980年增加4.5倍;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水平达到320元,较1980年增长107.2%;其他社会事业也都有了较快发展。
“七五”时期(1986~1990) 县计委在“以改革为动力,以科技进步为依靠,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以改善人民生活为目的”的思想指导下,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订《金乡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经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付诸实施。县委、县政府带领全县人民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认真调整国民经济结构,改革经济管理体制,普遍推行各种形式的经济承包责任制,基本完成“七五”计划指标。国民生产总值年均递增16.5%;国民收入年均递增9.1%;工农业总产值年均递增11.7%,其中农业总产值年均递增4.8%,工业总产值年均递增20%。1990年,职工平均工资1818元,较1985年增加836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55元,较1985年增加217元。国民生产总值、国民收入和工农业总产值提前三年实现第一个翻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