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实行银、钱平衡本位制,大数用银,小数用钱,银元、银两和铜钱并行。咸丰三年(1853)始,清政府开铸各种大钱,从当十到当千种类繁多;同时发行以银两为单位的户部官票和以铜钱为单位的大清宝纱;民间钱庄也发行钱票、银票,造成劣钱种类繁多、铜元充斥市场、物价上涨、银价猛增、钞票坑人的局面。咸丰末年,停铸大钱。
光绪十三年(1887),清政府批准两广总督张之洞在广东设局铸造光绪元宝(俗称龙洋);光绪二十六年,开铸机制铜元。各省相继仿造。宣统二年(1910),清政府颁布币制则例,规定银元为本位币。宣统三年五月,开铸大清银币。此间,金乡流通龙洋、大清银币、鹰洋(墨西哥银元)、外省铜元;县内曾禁用外省铜元。
民国初年,北洋军阀和各省地方势力大量铸造铜元,致使物价上涨,县商会决定限用当十文及二十文两种,禁用当五十文以上之铜元,物价上涨风波稍平。
1914年,国民政府公布新国币条例,以元为单位,开铸袁世凯头像银元,流通全国;1927年,改铸孙中山头像银元。1933年3月,国民党政府财政部将孙中山头像银元定为国币。从此“袁大头”、“孙小头”在县内广为流通。
1935年,国民党政府推行法币,禁用银元。法币及流通券滥发无度,严重影响金乡经济,钱庄、当铺陆续倒闭;但银元却一直未退出流通市场。全县流通的法币有中央、中国、交通、农民银行所发的钞票。1942年后,流通海关金单位兑换券(简称关金币)。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金乡县根据地、解放区,流通鱼台地方流通券(后改为鲁西银行湖西版)、冀南币、鲁西币、北海币。
1949年3月始,金乡县发行、流通第一套人民币,并兑换收回解放区地方性货币,禁止一切外币、金银(币)在市场流通和买卖,清除国民政府发行的各种货币。人民币成为唯一的合法货币。
1955年3月1日始,发行流通第二套人民币,并以一元折合旧人民币一万元的比价收兑。
1957年12月1日起,发行、流通1分、2分、5分铝镁合金辅币。
1962年始,发行、流通第三套人民币。
1980年4月1日始,发行、流通1角、2角、5角、1元铝镁合金币。
1987年4月27日始,发行、流通第四套人民币。
第一节 流通
清代实行银、钱平衡本位制,大数用银,小数用钱,银元、银两和铜钱并行。咸丰三年(1853)始,清政府开铸各种大钱,从当十到当千种类繁多;同时发行以银两为单位的户部官票和以铜钱为单位的大清宝纱;民间钱庄也发行钱票、银票,造成劣钱种类繁多、铜元充斥市场、物价上涨、银价猛增、钞票坑人的局面。咸丰末年,停铸大钱。
光绪十三年(1887),清政府批准两广总督张之洞在广东设局铸造光绪元宝(俗称龙洋);光绪二十六年,开铸机制铜元。各省相继仿造。宣统二年(1910),清政府颁布币制则例,规定银元为本位币。宣统三年五月,开铸大清银币。此间,金乡流通龙洋、大清银币、鹰洋(墨西哥银元)、外省铜元;县内曾禁用外省铜元。
民国初年,北洋军阀和各省地方势力大量铸造铜元,致使物价上涨,县商会决定限用当十文及二十文两种,禁用当五十文以上之铜元,物价上涨风波稍平。
1914年,国民政府公布新国币条例,以元为单位,开铸袁世凯头像银元,流通全国;1927年,改铸孙中山头像银元。1933年3月,国民党政府财政部将孙中山头像银元定为国币。从此“袁大头”、“孙小头”在县内广为流通。
1935年,国民党政府推行法币,禁用银元。法币及流通券滥发无度,严重影响金乡经济,钱庄、当铺陆续倒闭;但银元却一直未退出流通市场。全县流通的法币有中央、中国、交通、农民银行所发的钞票。1942年后,流通海关金单位兑换券(简称关金币)。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金乡县根据地、解放区,流通鱼台地方流通券(后改为鲁西银行湖西版)、冀南币、鲁西币、北海币。
1949年3月始,金乡县发行、流通第一套人民币,并兑换收回解放区地方性货币,禁止一切外币、金银(币)在市场流通和买卖,清除国民政府发行的各种货币。人民币成为唯一的合法货币。
1955年3月1日始,发行流通第二套人民币,并以一元折合旧人民币一万元的比价收兑。
1957年12月1日起,发行、流通1分、2分、5分铝镁合金辅币。
1962年始,发行、流通第三套人民币。
1980年4月1日始,发行、流通1角、2角、5角、1元铝镁合金币。
1987年4月27日始,发行、流通第四套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