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七节 园林绿化 资料库:金乡县地情库 章节:金乡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5/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5/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5/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5/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5/section/1/article/22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5/section/1/article/22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建国前,名胜古迹遭到破坏。城区街道两旁植有零星树木。新中国成立后,各机关、团体、学校及企事业单位亦仅在院内种植树木,砌垒花池。1978年始,县财政每年平均拨款3万元用于县城绿化。 1982年,金乡县绿化委员会成立,各单位相继建立绿化小组,本着点、线、面相结合的原则,以星湖公园为重点,以河堤、街道为纽带,带动整个城区进行绿化。是年始,动工开辟星湖公园,修复魁星楼,兴建文渊阁、千古道源坊、水中亭、九曲桥、沿湖回廊等,沿湖栽植垂柳、法桐。至1990年,中心路、文峰路、西大街、北当街、金山街等主要街道,栽植法桐、国槐、垂柳、白杨等各种树木7329株,修花坛72个,开辟绿化带7705平方米,绿化面积占城区总面积的15%,人均占有绿地2.5平方米。成立国营绿化队1个,建绿化看护房2个,各单位门前实行“三包”(包绿化、包卫生、包秩序)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