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和民国时期,金乡县工业主要是个体手工业。1936年,城乡私营工业和个体手工业42种,5390处,11293户,从业18287人。一些手工业产品,如魏楼的琉璃盆,邓庙的板角,戴楼的耩子,羊山石灰,胡集老和尚的锄板,康桥的罗圈等,畅销鲁、豫、苏、皖等地。1937年,侵华日军占据金乡县城,实行“三光”(烧光、杀光、抢光)政策,手工业残遭破坏。1942年始,在城内兴办五家私营烟厂,手工业有竹罗、铁业、修理、缫丝、编织等。1946年,国民党重返金乡县,战事频仍,私营工业连连倒闭。是年末,全县油坊仅剩16家,从业53人,分别比1936年下降66%和83%。
1948年,中共金乡县委发出“发展工商业”的指示,县民主政府对私营工业和个体手工业实行扶持、发展措施,认真组织对其加工定货,发放贷款。1950年,扶持私营工业39户,贷款额2222万元(旧人民币)。1952年,私营工业和个体手工业发展到1862家,为1949年的2.5倍,总产值增长1.2倍。1953年,国营商业扩大对私营工业品的收购量,实行包购包销,原材料尽量满足其加工定货的需要,调动了生产积极性。1954年,私营工业产值达到169.2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78%。
1956年,通过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全县建成不同形式的手工业合作社(组)425个,入社(组)率占86%。1957年,针对集中过多的弊端,乡村个体手工业社下放到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作为社办工业的基础,使全县形成城乡两支社会主义工业队伍,开创了集中生产与分散生产相结合的新局面。至此,工业所有制结构发生根本变化,1957年私营工业和个体手工业户数由1954年的2578户减少到339户,其总产值由169.2万元下降到14.9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比重由78%下降到8%。
1958年,全县仅剩的208户个体手工业户也走上合作化道路。集体工业发展到42家,从业职工1325人,总产值67.8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23%。是年,在“大办工业”的口号下,巩固了原有全民所有制工业;印刷、石业社等部分集体所有制工业过渡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同时,坚持“土法”上马,又先后发展了机械、电器制造、建材、轻纺等一批骨干企业,全民工业增加到22家,总产值229.4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77%。1960年始,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对产品质量达不到标准、销路不畅、生产任务不足、原料无保障的全民企业实行关、停、并、转;对升级不当的集体工业重新归口;部分综合工厂、手工业社(组)下放公社管理。至1962年,全民所有制工业调整为6家(其中一家上划中央),比1958年减少16家,总产值281.6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77.4%。县属集体工业6家,总产值52.7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14.4%;乡镇工业因基础差,无定型产品,管理不善,绝大部分关闭,全县仅剩1家,产值29.7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8.2%。
1966~1976年,全民所有制工业新增化工、电器制造、制糖、酿酒等工业门类。1975年,全民所有制工业14家,从业职工2296人,产值1247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71%。县属集体工业7家,从业职工488人,产值141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8%;乡镇工业20家,从业职工1582人,产值368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21%。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关闭高耗低能,产品滞销,长期亏损的全民所有制工业,扩大酿造、建材、化工等产品的生产能力,立足老企业的挖潜和技术改造,走扩大再生产的路子,全民所有制工业有较大的发展。1985年,全民所有制工业20家(省属1家),职工3582人,固定资产原值6653万元,拥有电力、化工、建材、电器制造、机械制造、纺织、食品、印刷、酿造等十多个门类,总产值3831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31.3%,比1980年增长87.8%,全员劳动生产率提高59.2%。县属集体工业立足老企业扩能改造,节能挖潜,生产逐步发展,1985年总产值实现5637万元,比1980年增长15.9倍。乡镇工业发展迅猛,1985年,增加到86处,从业职工40261人,固定资产原值4620万元,流动资金4272万元,产值2741万元,利税总额905万元,产值利税分别比1980年增长98.2%和238%,全县拥有机械、建材、纺织、化工、冶炼、农付产品加工、修理等121个行业,产品4200多个品种,3600多个花色,其中豆油、豆粕、骨粒、白腊杆、草编、苇编、抽纱、布鞋等远销欧美、东南亚,创汇总额300多万元。
1986年始,全县工业企业进行深化改革,实行以改善企业管理,提高产品质量,调整产品结构,增加经济效益为目的的承包制,其形式有上缴利润包干、扭亏包干超额全留、实现利润全留还贷、上缴利润基数包干超收分成、上缴利润递增包干、上缴利润目标包干六种。承包责任制调动了生产积极性,1990年,全县工业总产值35670万元,比1985年增长192%,全员劳动生产率提高138.2%。与此同时,私营工业和个体手工业也得到蓬勃发展。1990年全县3198户,从业8159人,产品100余种,产值7038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19.7%,全县形成以全民经济、集体经济为主导,个体经济为补充,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工业体制。
第一章 所有制
清末和民国时期,金乡县工业主要是个体手工业。1936年,城乡私营工业和个体手工业42种,5390处,11293户,从业18287人。一些手工业产品,如魏楼的琉璃盆,邓庙的板角,戴楼的耩子,羊山石灰,胡集老和尚的锄板,康桥的罗圈等,畅销鲁、豫、苏、皖等地。1937年,侵华日军占据金乡县城,实行“三光”(烧光、杀光、抢光)政策,手工业残遭破坏。1942年始,在城内兴办五家私营烟厂,手工业有竹罗、铁业、修理、缫丝、编织等。1946年,国民党重返金乡县,战事频仍,私营工业连连倒闭。是年末,全县油坊仅剩16家,从业53人,分别比1936年下降66%和83%。
1948年,中共金乡县委发出“发展工商业”的指示,县民主政府对私营工业和个体手工业实行扶持、发展措施,认真组织对其加工定货,发放贷款。1950年,扶持私营工业39户,贷款额2222万元(旧人民币)。1952年,私营工业和个体手工业发展到1862家,为1949年的2.5倍,总产值增长1.2倍。1953年,国营商业扩大对私营工业品的收购量,实行包购包销,原材料尽量满足其加工定货的需要,调动了生产积极性。1954年,私营工业产值达到169.2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78%。
1956年,通过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全县建成不同形式的手工业合作社(组)425个,入社(组)率占86%。1957年,针对集中过多的弊端,乡村个体手工业社下放到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作为社办工业的基础,使全县形成城乡两支社会主义工业队伍,开创了集中生产与分散生产相结合的新局面。至此,工业所有制结构发生根本变化,1957年私营工业和个体手工业户数由1954年的2578户减少到339户,其总产值由169.2万元下降到14.9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比重由78%下降到8%。
1958年,全县仅剩的208户个体手工业户也走上合作化道路。集体工业发展到42家,从业职工1325人,总产值67.8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23%。是年,在“大办工业”的口号下,巩固了原有全民所有制工业;印刷、石业社等部分集体所有制工业过渡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同时,坚持“土法”上马,又先后发展了机械、电器制造、建材、轻纺等一批骨干企业,全民工业增加到22家,总产值229.4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77%。1960年始,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对产品质量达不到标准、销路不畅、生产任务不足、原料无保障的全民企业实行关、停、并、转;对升级不当的集体工业重新归口;部分综合工厂、手工业社(组)下放公社管理。至1962年,全民所有制工业调整为6家(其中一家上划中央),比1958年减少16家,总产值281.6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77.4%。县属集体工业6家,总产值52.7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14.4%;乡镇工业因基础差,无定型产品,管理不善,绝大部分关闭,全县仅剩1家,产值29.7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8.2%。
1966~1976年,全民所有制工业新增化工、电器制造、制糖、酿酒等工业门类。1975年,全民所有制工业14家,从业职工2296人,产值1247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71%。县属集体工业7家,从业职工488人,产值141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8%;乡镇工业20家,从业职工1582人,产值368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21%。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关闭高耗低能,产品滞销,长期亏损的全民所有制工业,扩大酿造、建材、化工等产品的生产能力,立足老企业的挖潜和技术改造,走扩大再生产的路子,全民所有制工业有较大的发展。1985年,全民所有制工业20家(省属1家),职工3582人,固定资产原值6653万元,拥有电力、化工、建材、电器制造、机械制造、纺织、食品、印刷、酿造等十多个门类,总产值3831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31.3%,比1980年增长87.8%,全员劳动生产率提高59.2%。县属集体工业立足老企业扩能改造,节能挖潜,生产逐步发展,1985年总产值实现5637万元,比1980年增长15.9倍。乡镇工业发展迅猛,1985年,增加到86处,从业职工40261人,固定资产原值4620万元,流动资金4272万元,产值2741万元,利税总额905万元,产值利税分别比1980年增长98.2%和238%,全县拥有机械、建材、纺织、化工、冶炼、农付产品加工、修理等121个行业,产品4200多个品种,3600多个花色,其中豆油、豆粕、骨粒、白腊杆、草编、苇编、抽纱、布鞋等远销欧美、东南亚,创汇总额300多万元。
1986年始,全县工业企业进行深化改革,实行以改善企业管理,提高产品质量,调整产品结构,增加经济效益为目的的承包制,其形式有上缴利润包干、扭亏包干超额全留、实现利润全留还贷、上缴利润基数包干超收分成、上缴利润递增包干、上缴利润目标包干六种。承包责任制调动了生产积极性,1990年,全县工业总产值35670万元,比1985年增长192%,全员劳动生产率提高138.2%。与此同时,私营工业和个体手工业也得到蓬勃发展。1990年全县3198户,从业8159人,产品100余种,产值7038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19.7%,全县形成以全民经济、集体经济为主导,个体经济为补充,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工业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