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全县耕地面积53840公顷,农业人均占有耕地0.28公顷。1951~1953年,通过开荒增加耕地5245.4公顷,至1954年,总耕地面积为59087公顷。其后,因开渠修路、办厂建房、村镇扩大,耕地面积逐年减少。1964年,耕地面积50440公顷。1970年,耕地面积43880公顷。其间耕地面积减少6560公顷,年均减少1093公顷。70年代起,县内逐步加强土地使用管理,耕地面积减少幅度下降。1990年土地资源详查时,实有耕地面积39580公顷,比1970年减少4300公顷,年均减少172公顷。
第一节 耕地面积
1949年,全县耕地面积53840公顷,农业人均占有耕地0.28公顷。1951~1953年,通过开荒增加耕地5245.4公顷,至1954年,总耕地面积为59087公顷。其后,因开渠修路、办厂建房、村镇扩大,耕地面积逐年减少。1964年,耕地面积50440公顷。1970年,耕地面积43880公顷。其间耕地面积减少6560公顷,年均减少1093公顷。70年代起,县内逐步加强土地使用管理,耕地面积减少幅度下降。1990年土地资源详查时,实有耕地面积39580公顷,比1970年减少4300公顷,年均减少172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