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四、研究文章

档案浏览器

四、研究文章

湖西“肃托事件”初探
孔令闻
湖西“肃托事件”,虽是一个地方事件,但却是一个惊心动魄的、震动全党的大案件。在“肃清托洛茨基匪帮”的名义下,使我们约三百名干部、党员遭到杀害,给我党领导的湖西人民抗日事业造成了极其严重的损失。一九三九年十一月间,在罗荣桓同志的亲自主持下,从根本上刹住了“肃托”主持者乱捕乱杀的罪恶活动,挽救了湖西地区的党和广大干部。教训是极其深刻的。

一、湖西“肃托事件”是怎样发生的
湖西“肃托事件”发生于一九三九年八至十一月。这时,湖西地区称苏鲁豫边区,党的领导机构为苏鲁豫区党委,在区党委下有湖边地委、鲁西南地委、单县中心县委、沛县中心县委、肖宿永中心县委等,地处山东、江苏、河南、安徽四省交界地带,约二十余县。当时的形势,一是我党领导下的抗日武装力量和各种群众抗日组织迅速发展,苏鲁豫边区群众的抗日斗争正在轰轰烈烈、热火朝天地开展起来。二是日寇停止了正面战场的进攻,正在抽调兵力加强对我抗日根据地的“扫荡”,特别是为巩固其对徐州和津浦、陇海两线之占领,妄图摧毁我苏鲁豫边区的抗日力量。三是国民党由片面抗战转为消极抗战、积极反共反人民,特别是在国民党五中全会以后,苏北国民党专员更积极布置反共,妄图把我党领导的抗日力量挤出苏鲁豫边区。总之,我党领导的人民抗日力量正在迅猛发展,同时,又面临着民族斗争和阶级斗争互相交错、尖锐复杂的局面。但当时苏鲁豫边区的主要领导者,缺乏经验,对这种复杂的形势缺乏应有的思想准备,处于心中无数的状态之中;对于形势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件,无法做出正确的判断。正是在这种情况下,“肃托事件”发生了。
湖西“肃托事件”,首先是从湖边干校发难的。
湖边地委为了适应抗日武装斗争和根据地建设的需要,开办了一个干部学校。干校负责人由地委宣传部长袁汝哲兼任,但实际上只是挂个名,干校的日常工作由非党教员魏定远负责。来干校学习的学员,大都是抗日爱国的小知识分子。他们抗日救国的热情很高,有为国捐躯的志愿,但又缺乏无产阶级和革命队伍中必要的组织性和纪律性,思想易于浮动。一九三九年六、七月间,在临近毕业之际,在一部分学员中发生了“要不要服从组织分配,到自己不愿去的地方或单位工作”的议论。由于干校平时的政治思想工作薄弱,竟没有发现这种思想动向,致使这种思想和议论蔓延开来。特别是沛县来的学员,不愿留在湖边工作,要回沛县去,说那里有新的共产党,也可以加入。同时,又发现在学员中有“同乡会”的组织。
湖边地委的领导者,发现这种情况后,大为惊慌,认为这一定是由于敌人的破坏造成的。由于地委书记李毅正在患恶性疟疾,就把这件事交给地委组织部长王须仁去处理。王须仁则混水摸鱼,在进行了所谓“调查”之后,耸人听闻地宣称:“魏定远居心不良,是这个潮流的煽动者和背后指挥者。于是地委据此逮捕了魏定远,交给王须仁负责审讯。王须仁接过审训大权之后,大搞逼供信。他乘康生的小册子《铲除日寇侦探民族公敌托洛茨基匪帮》已在边区党内干部广为流传,报纸上报道国内外反托派斗争的消息不断出现,许多人对托派产生了恐惧感和神秘感之际,一上来,就逼问魏定远是不是“托匪”。魏不承认有此事,接着就是残酷的肉刑,施用鞭打、坐老虎凳、灌水,直到电刑(手摇发电机)。没完没了,反复折磨。魏定远受刑不过,只得承认是“托派”,而王须仁并不罢休,为“扩大战果”,接着就逼问“还有谁!”不说,就再用刑。于是又逼出了所谓“托派组织”,按照共产党的组织系统编造说:托派的组织有省委、特委、县委、区委、支部、小组等。又说,湖西地区的托派组织叫苏鲁豫区特委,是受托派山东省委领导的,在托派苏鲁豫边区特委之下,还有铜山、砀山、丰县、金乡、鱼台、单县等托派的组织。甚至干校学员的群众文艺团体(文协),在王须仁的酷刑下,也成了“托派外围组织”。这样,就牵涉到一些人,为“肃托”的恶性发展,打开了缺口。
正巧,这时苏鲁豫边区军政委员会在湖边地委驻地谷亭镇开会。出席这次会议的有区委书记白子明、统战部长王文彬、军事部长张如。主力部队出席会议的有苏鲁豫支队长兼四大队队长梁兴祚(即梁兴初)和苏支政治部副主任兼四大队政治委员王宏鸣。正在湖边地委帮助建立政权工作的区党委政府工作部部长陈筹也出席了会议。趁此,李毅、王须仁向出席会议的首长们报告了湖边地委发现“托匪”的问题。王须仁在汇报中尽量描绘“托匪”如何狡猾,如何伪装,说“托匪”隐藏得很深,活动面很广,等等。王宏鸣听后即说:地方上这样复杂,不搞太危险了。参加会议的人,都认为问题重大,便决定对魏定远进行集体审讯。

“湖西肃托”办公室

所谓“集体审讯”,实际上是王须仁在演戏。他把魏定远拖上来,细声细气地要魏“好好讲”。这时魏定远已被折磨得半死,在王须仁的淫威下,只得按照原来“承认”的再讲一遍。参加会议的人,都信以为真,没有提出任何疑问。会后,白子明等带着口供材料回区党委去了。
这次会审的最大恶果,是苏鲁豫边区的最高党政军领导人都认为湖边地委真的发现了“托匪”。他们不仅在事实上认可了王须仁的一套做法,甚至赞赏王须仁的“能干”,致使王须仁更加肆无忌惮,为所欲为。这就为“肃托事件”的恶性发展开了绿灯,以至最后除王须仁、王宏鸣、白子明三人之外,其余所有参加会议的人,都被打成了“托匪”,并多被杀害。

二、郭里集大惨杀
王须仁根据对魏定远勒逼的材料,马上逮捕了正在地委组织部等待分配工作的曹广善和干校干部郝晓光。在审讯曹广善时,进而发展为指名逼供,如问“××是不是托匪”!曹说“不是”,王须仁就用刑,一边加刑,一边问“是不是”,直到说“是”,才予松刑。接着又问另一个,以求得到更多的口供,直到把曹广善活活打死。对郝晓光的审讯也是如此。由于指名逼供,牵连了不少同志,其中包括地委妇女部长常俊亭、地委的干部史谦(即史维先)、沛县的干部孟昭立、丰县的青年干部李蔚森以及尚未参加工作的朱新民、王天章、单子英、牛籍庵等数十人。
接着王须仁就把常俊亭、史为功作为进攻的重点,因为常俊亭是湖边地委妇女部长,史为功是鱼台县委书记,把他们二人打成“托派”就可以在湖边地委和鱼台县委内部大抓“托匪”了。本来,在勒逼的口供中,根本没有史为功的名字,王须仁则张冠李戴,硬说史维先就是史为功。其实,王须仁给常、史二人所罗织的“罪状”,与作为托派的根据是风马牛不相及的。如史为功要求调妇女干部姚焕敏到鱼台县七区工作,常俊亭没有报告组织部就答应了。这算什么托派证据!就为此事,也把姚焕敏卷了进去。在王须仁给常、史二人罗织的“罪状”中,又把鱼台县委宣传部长刘吼风、鱼台县抗日政府科员李葛松牵连进去。这样越发展越多,以至把湖边地委宣传部长袁汝哲、军事部长尹夷僧(即尹学渊)和各特务连的指导员,都列入“托匪”的名单。尤其严重者,他们竟把边区党委宣传部长马霄鹏,人民抗日义勇队二总队参谋长李发等人说成是“托匪”。这样一来,王须仁不仅把“肃托”发展到了湖边地委、鱼台县委和鱼台县抗日民主政府内部,而且也为边区党委内部大抓“托匪”,打下了楔子。
这时,由于王宏鸣随苏支四大队到湖东去了,王须仁还不敢放肆地大干。为防止被他扣上“托匪”的罪名准备杀害的人逃跑,又怕警卫部队有变,所以他提出到湖东去,靠近主力。被王须仁所制造的“托匪事件”吓得惊慌失措的李毅和陈筹等人,出于对主力部队的信任,当然也同意王须仁过湖靠近主力的主张。于是从谷亭转移到南阳镇。
到南阳镇的第二天,碰巧镇子上有个老乡结婚,按风俗习惯要放爆竹,因镇里驻了部队,怕引起误会,镇公所为此特意向领导作了报告。王须仁接到报告就断定说,这是阴谋,是尹夷僧、袁汝哲组织暴动。借此,把尹、袁两位地委部长骗到鱼台县政府住处逮捕起来。随即于九月十四日带领湖边地委、鱼台县委、鱼台县政府、湖边司令部及其所属一大队、地委警卫中队等,一起坐船渡南阳湖,到了邹县西之郭里集,与梁兴祚、王宏鸣所领导的苏支四大队相会合。
从此,王须仁与王宏鸣进一步互相勾结,放肆地大干起来,这时王须仁制造新的口实,说有人要组织暴动,要暗杀首长(指王须仁、李毅、陈筹、李贞乾等)。又说湖边司令部及其所属一大队也掌握在“托派”手中了。
经过密谋,一场大屠杀开始了。
到达郭里集的第二天,在苏支四大队队部的大院子里,召开军队系统排级以上干部和地委、县委、县政府机关干部会议。会场周围布满岗哨,都是苏支四大队的警卫人员。在会场入口处是双岗,二十响的匣枪张大机头,如临大敌。凡来开会的人,只准进,不准出,坐下以后就不准挪动,连大小便也不允许。来开会的同志看到这种情形,面面相觑,十分紧张。人到齐了,开会了。王须仁主持会议,王宏鸣出场讲话说:“托匪钻在我们这个队伍中来了,你们谁是托匪,要站出来交代”。在坐的干部,谁也不说话,鸦雀无声。王须仁说:“你们不说,我就不客气了,就点名了”。念到谁,就由武装人员先缴了他的枪,马上就绑起来。王须仁甚至抛开名单,根据一个人的脸色,点名逮捕。结果,部队干部和党政干部共七、八十人被当作“托匪”逮捕起来,这时,鱼台县政府秘书刘葆琴同志再也忍不住了,站起来指着大批被捕的同志说:“难道我们这些人都是托派吗?”王须仁一看不妙,马上说“他有意见,拉出来审他!”几个警卫战士上来把刘葆琴按在凳上,就是一顿猛打,打得鲜血直流,又用香点燃起来熏他的脸。接着又对一大队副大队长秦廷奎用刑,打得皮开肉绽才停止。这是给全体被捕者一点颜色看看,谁敢说个“不”字!
在这同时,王宏鸣也把湖边地委从湖西带来的全部武装吞编了。
当天夜里,王须仁、王宏鸣派人在村外挖了一个大坑。他们把湖边地委宣传部长袁汝哲、军事部长尹夷僧,副大队长秦廷奎,警卫中队队长孙立言,指导员权翌亭,县府秘书刘葆琴和连排干部刘运洪、刘庆余等数十人拉到村外,走到事先挖好的大坑旁,王须仁、王宏鸣指挥行刑人员,对这些共产党员、抗日的干部,用刺刀捅,马刀劈,大杀大砍。顿时呼声大震。这些无辜被杀害的同志,一个个高喊“共产党万岁!”高呼“民族解放万岁!”高呼“毛主席万岁!”有的大骂王须仁是坏蛋,也有的大呼“冤枉”,呼喊声划破了阴森的夜空。这些真正为民族的解放事业,为无产阶级的解放事业,赤胆忠心,英勇奋斗的共产主义战士和革命干部,一个个倒下去了。
这些同志多数是在没有任何审讯的情况下被杀害的。杀害后,都被埋在这个大坑里。
这一次到底杀了我们多少同志,到现在还没有弄清楚。山东分局的调查报告说是“数十人,不到百人”,也有的同志回忆说是二十多人,但多数同志的回忆,则肯定为三十人左右。
紧接着又把金乡县人民抗日武装的创始者和党的领导人翟子超、王鉴览、张宾如和鱼台县的干部董绍斋(少宰)、闻香言等十余人杀害了。
至此,湖边地委、湖边司令部、鱼台县委、鱼台县政府及其所带到湖东的部队,事实上被消灭了。
当时有些行刑的战士看到这种情形,思想不通,曾提出:这些人是托匪,为什么临死时还喊“共产党万岁”而不喊托匪万岁!王须仁、王宏鸣赶快出来解释说:“托匪是狡猾的,他们喊共产党万岁是假的,是为了迷惑人”。妄图以此来掩人耳目。
王须仁、王宏鸣在进行这些罪恶活动的同时,又制造了新的口实,说区党委的各个部长和区党委机关干部大都是“托匪”,甚至说整个边区的党组织,都是“托匪”发展起来的。
下一步,他们罪恶的矛头,便直指区党委。

三、于王庄大惨杀
区党委书记白子明,从湖边回到区党委后不久,接连又收到了王须仁、王宏鸣、陈筹分别给他的信,都是报告湖边地委“肃托”发展情况和牵涉到的区党委有关干部的口供材料,更感问题严重。他既不向中央和山东分局请示报告,又不作认真调查研究,便草率地在区党委机关也发动起“肃托斗争”来。在他的主持下,首先逮捕了区党委宣传科长朱华和单县的朱新民、王天章。接着便是抄袭王须仁的一套办法,大搞逼供信,施用残酷的肉刑。甚至扑风捉影,把区党委宣传部所组织的干部学会也说成是“托派组织”,并据此逮捕了教育科长孙基隆,《团结日报》社负责人魏钦分、吴筱砾等,一律严刑拷打,逼问口供,造成了极其令人痛心的恶果。
区党委主要负责人在慌乱状态中,决定由单东南王小庄向丰北转移,靠近主力部队,以为这样可以安全些。在转移中两个特务营随行。按照行军的序列,一营在前,区党委机关在中,二营在后。这时在干部、战士中,思想混乱,人心惶惶。行军中,有一个战士不慎,枪走火,顿时整个军队骚动起来,二营调转过来就往回走,幸有军事部长张如严令加以整顿,才恢复了秩序。区党委书记白子明对这种情况,不仅不能冷静地分析,反而得出结论说:这是有人组织暴动。恰巧,响这一枪,是在宣传部长马霄鹏附近。于是就断定,这次“暴动”与马霄鹏有关。
区党委移驻到丰北于王庄。区党委书记等从上述判断出发,一到驻地,再次审讯被捕的同志,其用刑更为残酷。如把被审讯同志的双手用弓弦捆紧,吊在梁上,跪在地上,压杠子、吊打等,根本不讲道理,不允许申辩,并在急忙中枪杀了魏钦公、吴筱砾、李从文、梁自筹等。其中魏钦公中弹未死,在群众的掩护下,逃了出来,后来,在伤未愈的情况下,又找到组织,继续革命。
这时的所谓审讯,实际上是有目标的严刑逼供,务必使受审者供出这次“暴动”的主持者才肯罢休。结果,严刑之下,在个别人身上出了“成果”,证实这次“暴动”的主持者就是马霄鹏,具体执行者是参谋长李发、一营营长孟宪琛和二营营长康文斌等人,“暴动”的力量就是保卫区党委的这两个营,目的是杀害首长和党的负责人。白子明等便根据自己逼出来的、完全虚构的、漏洞百出的口供,逮捕了马霄鹏、李发、孟宪琛、康文斌和各连连长、排长,以及参谋处、政治处的所有干部,共六十余人,并于当夜审讯马霄鹏。
马霄鹏同志是二十年代入党的老党员,理论水平较高,有较丰富的对敌斗争的经验,对同志诚恳耐心,当过中学教员,同志们都亲切地叫他“马老师”。他在苏鲁豫地区广大党员和干部中,享有很高的威望。他是受山东分局的委派担任苏鲁豫区党委宣传部长的。白子明违背党的原则,不向山东分局请示,逮捕了他,并在审讯中亲自动手,百般毒打,百般折磨。马霄鹏同志尽管遭到种种酷刑,仍然维护党的原则,保护党的利益,坚决不承认那些虚构的种种罪名。虽有××在奄奄一息的状态下被逼“作证”也毫不动摇,决不乱说。直到被打得遍体鳞伤,只剩下一丝呼吸的时候,仍然以诚恳的态度,严肃地告诫白子明说:“子明同志,我是山东分局派来的,我是区党委委员,你要相信分局,你要对党负责!”又说:“子明同志,千万不要把自己的同志当作敌人!”但是,白子明等人,对于这位老党员的忠告,根本听不进去,继续严刑拷打,惨不忍睹。这位苏鲁豫边区群众爱戴的老党员,在白子明的主持下被杀害了。
与此同时,又急忙把朱华、孙基隆、孟宪琛、康文斌、陈雪楼、朱秀章、李家琪、卜昭明、徐龙、李桂田、刘鸿昌、刘置左、范子斌等四十七位党员干部予以枪杀。被杀害的同志,大都高唱国际歌,高呼“共产党万岁!”慷慨壮烈,表现了共产党人和革命干部的伟大高尚气节。

四、两王勾结消灭区党委--谷亭大惨杀
王须仁和王宏鸣相互勾结,在湖东进行了一场大屠杀之后,又把我苏支四大队带到了湖西,经过了解,得知区党委驻丰北于王庄,于是实行武装包围。他们在于王庄村外,见到白子明劈头就说:“你好危险呐,你们区党委的成员除你一人之外,都是托匪,你一个人住在托匪窝里”。白子明惊恐地说:“没有这么严重吧!”王宏鸣进而胡编乱造,说自己是奉中央的命令来的,说中央为防止“托匪”暴动,特委派他采取断然措施,迅速处理。其实完全是假造,中央根本没有发过这样的命令。白子明处于茫然之中,不辨真伪,只好听任王须仁、王宏鸣的摆布。于是王、王乘机逮捕了区党委统战部长王文斌、军事部长张如、社会部长赵万庆、青年部长孙衷文,软禁了组织部长郝中士。同时,对区党委机关各部门的干部,除少数软禁外,全部捆绑起来。这样,苏鲁豫边区党委就被王须仁、王宏鸣在“肃托”的名义下,用武力解决了。随后他们把队伍带到了鱼台县的谷亭镇,再次进行疯狂的大屠杀。
这时的区党委书记白子明,由于害怕自己被王须仁、王宏鸣当作“托匪”杀害,对王、王的破坏行为,不仅不进行斗争,反而积极地与王、王一起审讯被捕的同志,特别是审讯区党委的各位部长。
他们首先审讯统战部长王文斌和军事部长张如。王文斌同志是苏鲁豫边区创始人之一,在边区的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中,享有很高的威望。张如原是人民武装抗日义勇二总队参谋长,对边区人民抗日力量的发展和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对党的这样两位高级干部,无论王宏鸣或白子明,更不必说作为下级的王须仁,不经上级批准,都是无权逮捕和审讯的。可是王、王、白践踏和破坏党的纪律,不仅加以逮捕,而且在审讯中用刑极为残酷,刑罚达数十种之多,被打得死去活来。这两位老党员表现了无产阶级先锋战士的顽强意志和共产党人高尚的革命气节,始终坚持党的原则,实事求是,决不承认莫须有的“托匪”罪名。王须仁说:“这两个人这么硬,正是老托匪的有力证据”。就是说,越不承认被他们强加的莫须有的罪名,就越加证明是“托匪”,更是非杀不可,尽管反复摧残,并没有从这两位同志口中得出任何东西。虽有青年部长×××当场“作证”,一口咬定他二人是“托匪”,两位部长仍然坚贞不屈,严词驳回。于是王、王、白便召开了公审大会,把这两位部长杀害了,并暴尸于谷亭大街之上,任凭狗咬,也无人敢过问。王、王一伙胆大包天,竟敢再次伪造中央名义,贴出布告,说是“奉中共中央之命”将王文斌、张如处决,借此欺骗党员、欺骗群众,镇压党员、镇压群众。
接着又杀害了常俊亭、史为功、魏定远等二十余人,其中常俊亭是王宏鸣亲手杀害的。因为以前他曾追求过常俊亭,被拒绝了,于是怀恨在心,寻机报复。这个刽子手用大刀把这位我党在湖西地区著名的妇女干部活活劈死。在谷亭这阶段,几乎天天捕人,天天杀人,常是六、七人一批,十余人一批地大屠杀。区党委的干部没有剩下几个人。
正在这时,一一五师政委罗荣桓和代师长陈光打来急电,严令王宏鸣等停止捕杀。同时山东分局也以同样的内容,数次发来急电,严禁捕、杀。而王须仁、王宏鸣不仅抗而不遵,反而制造谣言,说中央和分局来电报要他们继续“肃托”,继而大捕大杀。曾任鱼台县县委书记、金(乡)嘉(祥)巨(野)中心县委书记和湖边司令部教导员的郭耕夫同志,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被杀害的。在这次被杀害的还有聂超、聂振山等同志。
在谷亭,究竟杀了我们多少同志?在当时就不清楚,后来就更难搞清了。一九四五年底,湖西地区在单县建立烈士陵墓时,在谷亭一个坑里就挖出四十七具尸骨。由此也就可以想见,当时的情形是何等残忍了。
区党委青年部长×××,由于在没完没了的残酷刑罚面前,失去了信心,更由于与他关系密切的白子明,明明知道他不是托派分子,却亲自动手,施用重刑,硬逼他承认是“托匪”,造成了他思想上的极度混乱。在这种情况下,他不仅承认自己是“托派”,而且胡编了一套相当完整的所谓“托派组织”。他供称:“托派的名称叫‘共产主义大同盟’,托派组织有华东局。还编了一套华东局书记、组织部长、宣传部长、青年部长等人的名单。又编造说,在托派华东局领导下,有个托派苏鲁豫区省委,托派省委书记就是马霄鹏,组织兼青年部长孙衷文,宣传部长王文斌,军事部长张如,妇女部长常俊亭,农民部长苗宗屏等。又说,在托派省委下,又有丰县、单县、金乡、鱼台、沛县五个特委;各特委又各有一套组织和负责人。又说在托派特委下,又有县委或区委。他所编造的这套组织,牵连到数十人之多,当然,其中大部分已经被逮捕,但也有不少尚未被捕的。由于他的胡编,致使事件更加蔓延,更加复杂。
在苏鲁豫区党委被王、王消灭之后,他们不经中央分局的批准,私自成立了一个所谓的“整理委员会”,以代行区党委的权力。白子明又当了所谓的“整理委员会”的书记,实际是个傀儡。刽子手王须仁一跃当上了组织部长。其他如李贞乾、梁兴祚、陈筹等,作为陪衬,算是委员。实际的控制者,仍然是王宏鸣、王须仁。

五、以办训练班为名,大批杀害县、区干部,进而把“肃托”发展到主力部队
王须仁、王宏鸣捏造说,苏鲁豫边区的党,都是由“托派”发展起来的。据此,他们又筹划了下一步的屠杀阴谋,务必斩尽杀绝。他们通过白子明,以区党委书记的名义,于九月下旬向各地区、中心县委、县委和各县地方部队发出通知,命令各县的区委委员以上干部及其所领导的部队,都到办事处(实际是苏支四大队)“受训”。
各县县委接到这样的命令,无不毛骨悚然,不寒而栗。怎么办呢?执行不执行?执行吧,肯定凶多吉少,危险极大;不执行吧,违反党的组织原则,那是不允许的。各县委大都进行了反复讨论,最后还是忠实地决定按照白子明的命令,来参加“训练班”。丰县县委书记孙兆立和军事部长黄佑仁还专门去谷亭探听情况。白子明、王须仁对他们欺骗说:现在“肃托”已经顺利结束了,办训练班是为了提高认识,肃清托派影响。于是丰县县委便放心地带领广大干部和所属部队参加了“受训”,结果除组织部长胡光耀(王光中)和县妇联主任高潮两同志逃出外,大多被当作“托匪”杀害了。再如单县县委,在县委书记任子健带领下,由县委委员王振扬、苗春亭、齐温如、孟静之和各区干部共五十余人组成的干部队伍和所属部队二百余人,大都怀着沉重的心情,离开单东地区,开赴谷亭,参加了“受训”。其他各县,也大都如此。
鲁西南地委,由于杨得志、崔田民支队的掩护,没有照办。肖宿永中心县委,由于彭雪枫支队的制止,也未参加。因此,这两个地区的党员干部遭到杀害极少。
各县带来的部队,均被编并于苏支四大队。
各县参加“受训”的干部,加上区党委机关尚未被捕被杀的干部共三百多人,组成了“训练班”。“训练班”开学了,白子明也就宣布“肃托开始了”。凡参加“受训”的人,一律停止党的关系。同时命令地方各级党组织一律停止党的支部活动和组织生活。白子明在开学时的讲话中说:“你们谁是‘托匪’,我都知道,你们的名单都在我的口袋里,要坦白交待。”王须仁威胁说:“你们都是在我的照妖镜下照过的,谁是‘托匪’我都看得清清楚楚,你们每个人都要老实交待。”天天这样吓唬。王须仁、王宏鸣还天天察颜观色,人们的一举一动,都被看成是可疑的行动。如两个人轻声说话,走路脚步轻重,帽子戴得正不正,衣服上某个钮扣扣没扣上,裹腿打得花样不一样,吃饭端碗的姿势,等等,都被王须仁说成是“托匪”进行联络的暗号,都可能被拉出受审,只要王须仁的眼睛盯着谁,看出谁是“托匪”,就立刻点名出列,加以逮捕和惨杀。
王、王、白在谷亭进行了一场大惨杀之后,由于鱼台县杆子会暴动,无法在谷亭再住下去,便把苏支四大队和“训练班”带到丰、单、砀边境活动。
这时他们又制造了一个所谓的“托匪”利用女人破坏首长威信的案件,逮捕了正在“受训”的妇女干部郭仙云、边区妇联主任孔真和副主任金彩凡等,并施行野蛮的折磨。审讯中又牵连到路光前、黄佑仁、冯景仪、王昌恩等(都是丰县县、区干部)并马上逮捕了他们。接着又逮捕了早已不起任何作用的最后一个区党委部长陈筹,逮捕了丰县县委书记孙兆立、沛县中心县委宣传部长郝中牟(李文)和刚从山东分局派来的干部刘剑。
逮捕了这些人以后,照例又是连日施行“七十二种刑罚”,大搞逼供信。在审讯中,他们除了逼使受审的人必须承认在边区的“托派”外,尤其要逼出在主力部队的、山东分局的,以至在中央的托派,不达目的,刑讯不止。结果,苏鲁豫边区创始人之一李贞乾、苏支四大队队长梁兴祚、参谋长严世荣、政治处主任罗有荣、教育股长张秀河、民运股长吕英、五大队政治处主任罗隆生、一营营长陈京宝、特务营长于再灵等,都成了“托匪”,遭到逮捕。这样就把“肃托”发展到主力部队中来了。更恶劣的是,他们指名道姓地说中央和山东分局也都出了“托匪”。
凡被抓起来的人,在审讯中,如果不承认强加的“托匪”罪名,不供出新的“托匪”名单,那是决不允许他存在下去的,务必杀之。在这期间,在王小庄、郝平房等处,又有数批同志遭到杀害,其中包括区党委社会部长赵万庆、丰县县委书记孙兆立、宣传部长路光前、军事部长黄佑仁、丰县二区区委书记冯景仪等同志。
这时,在“训练班”里和监狱里,不少同志已认识到,这样等待着被杀害,不是个办法,在部分同志中开始研究对策。区党委巡视主任张子敬与任子健、苗春亭、孟静之等人串连,打算组织逃跑,赴中央或山东分局上告。有一天,张子敬乘机跑掉了,刚到家里,就被王须仁、白子明抓了回来。与此同时,胡光耀与高潮(二人是夫妻)在王小庄深夜越墙逃跑,免遭一死,继续革命。从此控制更严。
在监狱里,郝中士、孙衷文、李毅、耿荆山等同志被关在一起,互相交换了意见,都肯定这样“肃托”是搞错了。但事已至此,又觉得无能为力。一致认为应当想办法把边区“肃托”的紧急情况,报告给山东分局和一一五师的首长们。正巧,这时监狱里进来一个小贩,一问,是沛县刘寨人,与刘昭筹是同村人。郝中士等进行了认真分析,认为这人很快就会放掉的。于是郝中士给刘昭筹写了一封信,由孙衷文执笔向分局和一一五师首长写了报告,托这个小贩出狱后交给刘昭筹。刘接到信和报告后,马上找到湖上游击队长张新华(运海),二人一起赶到湖东,找到了一一五师政委罗荣桓同志,把报告交给了他。
当时在更多的同志中流传着一种说法:要争取活下来,山东分局快来人了。大家把希望寄托在山东分局和一一五师的首长们身上,这种信念是正确的,有根据的。

六、李贞乾、梁兴祚、郭影秋被捕受审,罗荣桓、郭洪涛、张经武扭转危局
王、王、白违抗分局和一一五师首长的命令,继续乱捕乱杀。他们逮捕了苏鲁豫边区前人民抗日义勇队二总队指挥长李贞乾,逮捕了苏支四大队队长梁兴祚,随后又逮捕了苏支独立大队政委郭影秋。梁兴祚是老红军,在主力部队中有很高的威望。李贞乾和郭影秋都是边区的创始人之一,在八路军主力部队到达之前,他们已经建立了在我党领导下的抗日武装,在湖西地区开展了抗日武装斗争,在边区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中都有很高的威望。逮捕了这些同志,在边区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中引起了更大的震动。同时,也进一步震动了苏支领导人,震动了一一五师的首长们。
王、王、白在对李贞乾审讯中,用刑极其残酷,用鞭打、灌水、火烧、压杠子、过电等等,几至死去,再用水泼,使其苏醒。苏醒后再用刑,又死去,再用水泼,又苏醒,反复多次。特别是王宏鸣,明目张胆地要李贞乾必须供出苏支四大队负责人中的“托匪”才行,并威胁说:“如若不然,对你是持久的、残酷的刑罚”!作为苏支四大队的政委,如此迫不及待地在苏支四大队的领导干部中找“托匪”,充分暴露了他的篡夺军权的野心。
王须仁、王宏鸣等为把梁兴祚打成“托匪”,曾进行多方面的准备。他们趁梁兴祚去陇海路南向支队长彭明治报告工作离开四大队之际,拼命逼供陈筹、孙鹤一等编造口供。尤其恶劣的是,竟不惜用极其毒辣的手段,从“训练班”中传讯并逮捕了年仅十八岁的女共产党员张令仪,王、王、白亲自动手,用大把的香火烧她的面部和喉部,先是强逼、诱骗她承认是受骗参加了“托匪”,接着就把她的四肢对绑在凳子上,灌凉水,用事先编好的“情节”,逼她承认利用女色勾引梁兴祚上钩,加入了“托派组织”。当梁兴祚从路南回到路北时,王宏鸣就逮捕了他。这位老红军万万没有想到他的政治委员会把自己当作托匪逮捕起来。在审讯时,他大声疾呼:“天呐!谁是托匪!”王、王对他百般毒打,皮开肉绽。
苏支大队长彭明治闻信赶来,王宏鸣向彭明治编造说:“这个地方的托匪非常厉害,他们要在这个地方建立中央,部队中的干部变得很快,每人都想要老婆,到徐州住洋房子去”。彭明治表示怀疑说:“能有这样的托匪。”“这里的党是托匪发展起来的”。彭明治更是不信。彭见梁兴祚、罗有荣、李贞乾、罗隆生等被打得身负重伤,更感到震惊,便说:“你们要好好侍候,待罗主任(荣桓)来后再发落!”王须仁见此情景,便对王宏鸣说:“彭明治这个人可靠吗!”居心狠毒。彭明治有所觉察,提高了警惕。彭明治没有能扭转当时的险恶局面,王、王、白仍继续逮捕和惨杀我们的党员干部。郭影秋等继续遭到残酷迫害,就是明显的例证。
郭影秋是随支队长彭明治转到路北后受累被捕的。在审讯中,王须仁和白子明虽然用尽了种种酷刑,并没有得到什么东西。最后白子明竟伪造山东分局的电报,拿出一张纸在郭影秋面前摇晃着问:“你是不是郭子化领导下的干部!”郭答:“是”。白子明说:“那好,别人会冤枉你,分局也会冤枉你吗?这是山东分局来的电报,郭子化已经自首了,他不仅交代自己是托派,而且供出你也是托派,不管你承认不承认,都已没有什么作用,你的问题已经清楚,你还有什么话说?”郭影秋思想混乱起来,在白子明的紧逼追问之下,只好说:“我是在郭子化领导下工作的,既然他说我是托匪,那我也就说不清楚了,只好承认是”。当天夜里,郭影秋回到牢房就感到这样回答不对头。第二天一早,他就给彭明治、白子明、郭成柱(苏支政治部副主任)写了一封长信,严正指出:郭子化在山东分局自首承认自己是托匪,那是他的问题,与我无干。申明说:“我加入的是共产党,我一直是按我们党的要求进行工作的”。还指出:“郭子化承认自己是托派,并不能由此推论我也是托派。”最后说明:“昨天那样承认是托派,是完全错误的,已丧失了共产党员的气节,要求你们把我枪毙”。
白子明、王须仁知道郭影秋翻案了,便由王须仁再次审讯。他们把郭影秋和民运干事陈景文等几个人带进一个院子里。王须仁首先审讯陈景文,硬逼他承认是“托派”,一边问,一边打,十分残忍。陈景文说:“我是共产党员,我请求上级党委派人查清我的问题”。王须仁一次又一次地毒打,陈景文始终坚持党的原则,严词抗拒王须仁的逼供。最后,王须仁用木榔头把陈景文活活砸死,并狠狠地对郭影秋等人说:“你们谁不承认,陈景文就是你们的下场。”很明显,这就是王须仁妄图杀害郭影秋的信号。
这天下午,就在打死陈景文的四个小时之后,郭影秋又被提审了。他被带到一家四合院的西屋里,看到桌子后面坐着几个人,都不认识,其中一个问:“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郭影秋”。
“你认为肃托怎么样?”
“肃托是正确的,但我是被冤枉了”。
“是谁冤枉了你?”
“是郭子化。”
“郭子化怎么会冤枉你呢?”
“郭子化在山东分局自首,承认自己是托匪,而且也供出我是托匪,可是我不是托匪,岂不是冤枉了我?”
“郭子化自首,供出了你,你怎么知道的?”
“白子明在审讯时,拿出分局的电报,是他向我说的。”
“岂有此理!(拍桌子)告诉你郭影秋同志,我不是来审讯你的,分局根本就没有发过这样的电报,郭子化同志也从来没有过自首,这完全是捏造!”
他说着向前自我介绍说:“我是罗荣桓”。又指着旁边两位同志说:“这个是张经武同志,这个是郭洪涛同志”。又说:“郭子化同志也来了,你停一会就会见到人”。马上命令给郭影秋松绑。
郭影秋得救了,梁兴祚、李贞乾得救了,大批被捕的干部和党员得救了。
原来,苏支领导人把梁兴祚等被捕一事打电报给一一五师首长,罗荣桓、张经武、郭洪涛等得知消息后,拒绝看经王须仁整理过的口供材料,要原始材料,但原始材料都被王须仁藏匿了。在听白子明等人汇报时,罗荣桓问:“你抓了这么多人,为什么不向山东分局请示?”白子明无以对答。郭洪涛问白子明:“你们抓人、杀人所持的根据是什么?”白说:“有口供。”郭问:“在审讯时是否施用肉刑了?”白承认了肉刑,郭说:“问题就在这里,你用肉刑,逼问口供,他就只好按照你要的乱供,你就信以为真,这样就越发展越多,使许多好同志被累”。又说:“请你随便拉一个人来,让我吊起来拷打,他供出你是托匪,你是不是?”白说:“那不是”。
在罗荣桓的主持下,采取了紧急措施,进行了初步处理:
第一、无条件地释放一切被冤枉的同志,各自回到自己的工作岗位,恢复工作。
第二、解散“训练班”,把从各县集中起来的干部一律放回,回原单位工作,并将各县县委、区委的组织恢复起来,进行正常工作。
第三、改组苏鲁豫区党委,为了稳定局面,白子明仍为书记,郝中士、郭影秋为常委,孔真、刘剑为委员。
第四、把“暗害分子”王须仁逮捕起来(实际是软禁,枪支未缴,还配有警卫员和马匹),押送一一五师保卫部。
第五、将少数在“肃托事件”中犯有严重错误或问题没有弄清的人,送山东分局审查。
上述紧急措施,是完全必要的,正确的。这些措施,从根本上制止了对广大干部和党员的乱捕乱杀,从根本上扭转了苏鲁豫边区由于“肃托事件”所造成的极其险恶的局面,挽救了大批的党员和干部,恢复了党的组织和党的活动,对我党在这个地区领导的抗日战争和抗日根据地的恢复具有重大的意义。

七、“肃托事件”的恶果
湖西“肃托事件”到底杀害了我们多少党员和干部,到现在还没有一个确切的数字。据张子敬回忆,被杀害者有三百多人。抗战胜利后,在单县建立革命烈士陵园时,经他手收回的尸骨就有二百多具。随罗荣桓到湖西处理“肃托事件”的一一五师保卫部秘书高扬,在回忆材料中说,被杀害者为三百零五人。金合法(即李正道,当时为沛县中心县委委员)回忆说,被杀害者三百一十五人。刘剑回忆,被杀害的干部约三百人左右。吴德勤(当时跟李毅、王须仁当警卫员)回忆,被捕者约六百人,被杀害三百多人。还有一些同志提供了一些内容大致相同的材料,此不赘述。综观之,这些同志回忆的数字,虽稍有出入,但基本上是一致的。就是说,在这个事件中,被杀害者达三百人左右,则是毫无疑义的。
这些被杀害的同志,绝大多数是区委委员以上和部队连排以上的党员干部。他们都是湖西抗日根据地开创时期的核心骨干,在人民群众中有很高的威信。如王文彬,曾先后任我党徐西北区委书记、苏鲁豫特委书记、人民抗日义勇队二总队政委、苏鲁豫区党委统战部长等职。曾率领地区的人民和抗日的武装进行了反对汉奸王献臣的战斗,深受边区广大人民群众的信赖和尊敬。区党委宣传部长马霄鹏、军事部长张如、社会部长赵万庆、湖边地委宣传部长袁汝哲、军事部长尹夷僧、妇女部长常俊亭等,在边区广大人民群众中,都是很有威信、深受爱戴的干部。再如,金乡县的翟子超、王鉴览、张宾如,丰县的康文斌、孙兆立、史为功、路克前,砀山的孟宪理、陈雪楼,鱼台的郭耕夫等等,都是当地人民抗日武装的开创者,与人民群众有着血肉联系,他们在人民群众中是旗帜,是榜样。但是,这些好同志被当作“托匪”杀害了。这是党内外广大群众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的。由于“肃托”,严重地破坏了我党我军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严重打击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革命积极性。过去,群众见到八路军,象见到了久别的亲人一样,那种发自内心的亲热,常使人泪下;这时,群众听说八路军来了,多面有惧色,悄悄躲开。由于“肃托”,不少爱国的知识分子和抗日青年,远远地离开了我们,甚至已经参加了革命队伍的人,也因害怕受累而逃离。这是多么令人痛心的情景。
这时,国民党顽固派乘机打击我党领导的抗日力量,拼命扩大自己的势力。他们采用种种造谣和欺骗的手段,把不少中间分子以及原来跟我们走的知识分子,笼络到他们的队伍之中。甚至接过“肃托”的口号,以“帮助共产党肃托”为名,杀害共产党人和进步分子。铜北“千里井事件”就是一例。这些顽固派,都借此发展了相当大的实力。后来,他们配合日伪专门破坏我党领导的抗日事业,给我湖西抗日根据地造成了很大的危害。
日寇、汉奸看到共产党搞“肃托”,自己人杀自己人,拍手称快,演戏庆祝“肃托”是他们的胜利,希望共产党把“肃托”继续搞下去。同时,乘此机会加紧“扫荡”,安设了一些新的据点,破坏我们的抗日根据地,逼使我们丢弃了一些地方。
在国民党和汉奸的煽动下,组织杆子会,向我部队进攻,残杀我地方干部。
总之,由于“肃托”,破坏了我党领导的苏鲁豫边区抗战的大好形势,我党领导的抗日力量大伤元气。我们的抗日根据地缩小了。有些刚开辟的地区,由于主要领导人被捕杀,武装力量被改编,无法立足而垮台。有些地方,则被国民党顽固派抢占了去,在我边区内造成了他们的许多“地盘”。我湖西抗日根据地,在以后数年之内,在敌伪顽夹攻之下,一直处于十分艰难的环境之中,很长时间没能扭转过来。

八、处理
湖西“肃托事件”的处理,经过了一个极其曲折、极其复杂的过程。为处理这一事件,一九四○年六月山东分局发出《总结第五区党委肃托斗争的训令》,一九四一年二月党中央向全党发出《关于湖西边区锄奸错误的决定》。后来又在陈云同志的主持下,组成五人小组,进行了专门的讨论和处理。一九四五年湖西地委根据中央指示又作了“再次的检讨和处理”。现将处理结果综述于后。
1.中央指出,湖西“肃托事件”是“严重的政治错误”,是在“暗害分子王须仁的阴谋之下,采取非刑拷打,指名问供、有供即逮等手段,其结果不仅造成乱打乱杀的恐怖,而且使湖西党、政、军、民的工作都受到了极大的损失”。要求全党“在残酷和紧张的民族斗争和阶级斗争面前”,引起严重警惕。
2.对王须仁、王宏鸣、白子明的处理。王须仁,一九三九年底罗荣桓在湖西进行紧急处理后,即将王须仁押走。一九四○年春,在去一一五师途中死掉。对王宏鸣,中央在决定中指出:王宏鸣受暗害分子王须仁利用,假冒中央名义,乱杀乱捕,既不报告分局,又不接受分局及一一五师的制止,应即撤销工作,开除党籍,送交军事法庭判处徒刑。王宏鸣得此消息后逃跑,叛变投敌,在汉奸郝鹏举部为日伪效劳,成了真正的民族败类。对白子明,中央在决定中指出,应撤销其工作,由正式党员降为候补党员。此后不久,即调离湖西地区,另行分配了工作。
3.对于事件中被诬陷而无辜牺牲的同志,一律追认为烈士。山东分局再次派员来湖西处理时,以受中共中央委派之名,向烈士家属进行了抚恤和慰问,并在单东南辛羊庙召开了追悼大会,请被难烈士家属参加,印发了告烈士家属书和告群众书,着重指出了托匪“借刀杀人”的罪行,党内外反映均好。
4.对在事件中因受累被捕在酷刑下被逼承认参加托派(或供出别人),而又尚未被杀害的大批同志,在山东分局的调查报告和随后发出的《训令》中,认为这是“自首”、“变节”、“叛变”行为,分别给予永远开除党籍、开除党籍、停止关系、最后严重警告、严重警告、警告等处分。党中央在《决定》和以后的有关指示中,一再指出,应当强调‘肃托’主持者的责任,不应把我们自己的审讯机关与敌人的法庭相提并论,应当原谅这些同志的“幼稚”,不应看作叛变行为。四一年秋在具体处理时,由于强调分局训令与中央决定精神的一致性,上述处分虽有些减轻,但仍然过重,许多同志有意见。直到一九四五年党的“七大”以后,湖西地委才根据中央五人小组的指示精神,对上述处分分别予以撤销、取消或停止。
5.中央在决定中明确指出,要进行“彻底调查”,如果发现在被杀者中确有托派分子及暗害分子,则应公布其罪状。四一年秋分局派员来湖西处理时,则宣布魏定远、曹广善、朱华、朱新民、王天章、单子英、牛籍庵七人为“真托匪”,其余被杀者均为好同志。从此,这七人的问题就定了案,在以后各次“再处理中”,都没有提到这七个人的问题。

九、对几个问题的看法
1.七个“真托匪”是真的吗?
这是一个长期很少有人敢于触动的问题。分局的“调查报告”说:“魏定远是真实的托匪”,在“肃托”开始阶段他所供出的曹广善等六人,也都是“真托匪”。说案件未能到此为止,所以扩大化了。这个结论是不是根据中央指示的精神,在进行了“彻底调查”掌握了确凿证据之后指出来的呢?看来不是这样。那么,魏定远到底是不是真托匪?因为整个湖西“肃托事件”是以魏定远为突破口发展起来的,所以,弄清魏定远的真面目,对于正确评价湖西“肃托事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据查,魏定远系河南省南阳人,父母早丧,随其叔父到杞县大同中学读书。他在学生中是比较进步的,曾被选为学生会主席,与穆青等同学一起搞学生运动,并在国文教师姚雪垠指导下办起了进步刊物--《海鸥》(北平印刷)。一九三七年夏,他考入开封两河公立第一中学(高中),这时他与考入开封两河高中的穆青仍保持联系。“七·七事变”后,他与穆青等人相约,一同去延安参加革命。是年底,他结婚三天后,即动员自己的爱人刘莹,约同穆青、吕承宗等一起西去。到风凌渡,不得通过,遂找到了八路军交通站,被介绍到山西临汾八路军驻晋办事处主办的学兵队学习。在学习期间,他参加了“民先”组织。三个月后结业。他与穆青等分手,由“民先”负责人夏秋水分配并介绍来山东工作。他们一行八人,由魏定远带队,到菏泽附近,由于徐州失陷,走不通了。经杨明章、李毅动员,到单县参加了王须仁所在的第二游击司令部(即“二游”)。不久,又随“二游”到我单县动委会工作,后又被调到区党委宣传队工作。一九三九年初,他作为我党派出的宣传队干部到友军冯子固部“一支”工作。不久即回,即被调到湖边地委干校当教员,实际负责干校的领导工作,不少人称他“魏校长”。被杀害时,年仅二十二岁。这就是魏定远基本历史事实。
考查了魏定远的历史情况后,可以肯定说,他与托匪组织毫无关系。调查报告认定他是“真托匪”,有何证据?唯一的证据是“口供”,就是那种在残酷肉刑勒逼下的口供。我们循着魏定远的口供,也曾进行了一些调查和分析,结果证明,那些所谓的口供,纯属虚构,没有任何价值,这里也就不白费笔墨了。
据上所述,魏定远确实不是托匪,则是毫无疑义的。
至于曹广善等六人,也已查实,都不是托派中人物。
七个所谓“真托匪”,没有一个是真的,没有一个具有真凭实据,都是假的,都是无辜的牺牲者。
弄清这个基本事实,对于正确认识湖西“肃托事件”是会有所帮助的。
2.如何认识“自首”、“变节”、“叛变”等政治结论?
在事件发生中,许多被诬陷遭审讯在非刑逼迫下“招供”的同志,都被扣上了“自首”、“变节”、“叛变”的帽子。给予他们的处分,后来虽然撤销或取消,但在后来的历次运动中,仍不断为此受到审查,没完没了,造成了许多同志的精神痛苦。这是一个长期纠缠不清的问题。
什么是“自首”、“变节”、“叛变”呢?对我们共产党人来说,就是在民族敌人和阶级敌人面前,贪生怕死,承认和交待自己的政治身份,出卖同志,出卖组织,危害党危害革命的事业。
那么,在湖西“肃托事件”中又是什么样子呢?许多被冤枉的同志,在自己的上级--区党委书记、主力部队政委和先是湖边地委组织部长后为苏鲁豫区党委组织部长的主持下,施用极其残酷的刑罚,采用逼供、指供,硬逼他们供出自己的所谓“同伙”。而所谓“托匪”,所谓“同伙”,对这些同志来说,又是根本不存在的。但是,如果不承认,就要被打死、被枪杀。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的所谓“招供”,只能叫做“屈打成招”,这与“自首”、“变节”、“叛变”是根本不同的两回事。
在当时的情况下,已经不仅是屈打,而且是大量的屠杀;杀死之后,还要给扣上“托匪”的罪名而公诸于世。这些被冤枉而受审的同志绝大多数都是党员干部,都是有政治头脑的无产阶级先锋战士,他们在民族敌人的屠杀面前,从不胆怯,能够誓死如归,舍生取义。但是,如果要他们这样背着“托匪”的罪名而死去,无论如何是不能接受的。他们坚信我们的党是光明磊落的,是实事求是的;坚信我们的党中央和上级党的组织,一定会派人纠正这种错误的“肃托”的。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为了争时间,避免无谓的牺牲,等待上级来人纠正,暂时说了假话,是可以理解的。这是含冤等待,忍耐等待。这种等待是建立在对党的高度信任的基础之上的,是有确实的根据的。历史已经证明,这些同志的绝大多数在以后的长期战争生活中,尽管戴着“自首”、“变节”、“叛徒”的帽子,背着不应有的处分,仍然是出生入死,勤勤恳恳,艰苦奋斗,为民族的生存,为人民的解放做出了贡献。有的英勇地牺牲了自己的生命。他们虽然受这么大的摧残和屈辱,但他们对共产主义的信念,对民族、对人民革命事业的忠贞,对我们伟大的党的赤胆忠心,从没有任何动摇。把他们在“肃托事件”这种特殊情况下的忍辱等待,给扣上那么大的政治帽子,实在不应该。当然,在“事件”中也有个别人,贪生怕死,气急败坏,胡编乱咬,咬住不放,以牺牲别人换取自己的生存,给这种人以适当的处分是应当的,但这毕竟是极个别的现象,应当别论。
3.从王须仁问题所得到的启迪
王须仁是什么人?从湖西“肃托事件”整个发展过程来看,他是一个极其凶恶、极其残忍的刽子手。但他的具体政治背景到底是什么,他的真实面目到底是什么东西,至今尚不清楚。
弄清王须仁的历史真面目,固然是重要的,它对于说明湖西“肃托事件”的问题,具有重要价值,这是毫无疑义的。但更重要的还在于我们应当如何接受历史的教训,防止这样的坏人,钻进我们的领导核心中来。从这一段的历史看,在当时边区的几位领导成员中,对王须仁的看法是不一样的。当“二游”合并于人民抗日义勇二总队时,王文彬就感到王须仁来历不明,不可靠,没有让他带兵,分配他到政治部当锄奸干事。后来,总队政委兼政治部主任郭影秋看到他对抓来的仅属可疑的人,在审讯中狠毒,便不让他再做审讯工作,令其在政治部等待分配。可是白子明看上了他,一下子提为特委秘书主任,不久让他当单县县委书记,进而他担任湖边地委组织部长,提升之快,实属罕见。为什么?因为王须仁善于阿谀奉迎,钻营投机,投领导人之所好,区党委书记白子明的弱点被他抓住了。白子明看不出王须仁的问题,反而赞赏他的“能干”,委以重任。而王须仁一旦认为有机可乘,便疯狂地破坏我们的事业,以至大批残杀我们的同志。从这个事实上,难道我们不应当学习点什么吗?
4.党的领导受到破坏,必遭大难
我们的一切事业,都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我们的一切成就,都是在党的领导下取得的。这是人所共知的真理。湖西“肃托”,竟恶性发展到如此程度,关键就在于党的领导受到了破坏,少数个人专权,党组织对他们失去了约束力。首先是王宏鸣,利用手中的军权,把个人置于地方党之上,任意胡为,无人敢制止。在湖西“肃托”中,他一参加进来,就与王须仁勾结,大杀大砍,虽有李毅提出向山东分局请示,他也置之不理,哪里还把党的领导放在眼里?再看区党委书记白子明,在湖西地区发生了“肃托”这么大的事件,杀害了马霄鹏、王文彬、张如、赵万庆四位区党委的部长,杀害了那么多党员干部,直至把区党委本身搞掉了,把边区的党搞瘫痪了,竟始终不向分局报告请示,一切唯王宏鸣、王须仁之命是听,早已把党的领导、党的原则、党的纪律置诸脑后了。至于区党委本身的集体领导,更是谈不到。白子明可以牺牲区党委这个集体,换取自己的生存,与王、王搭伙为恶,哪里还谈得上党的集体领导?这样一个区党委书记白子明,这样一个主力部队政委王宏鸣,再加上一个暗害分子王须仁,互相勾结,互相利用,在“肃托”的名义下,演成这样一个大惨案,就难于避免了。
5.无知必上大当
湖西“肃托”,造成如此严重的局面,另一个基本原因,正如党中央所指出的,就在于边区的党政军领导人对于中国托派的反革命力量缺乏正确的认识,大大夸大了托派的力量。其实,当时中国托派的人数很少,而且正处于四分五裂的状态中。而我们的大多数干部对此则毫无所知。由于康生的文章和某些报纸的宣染,使我们许多同志对托派产生了一种神秘感和恐惧感。王须仁一套一套地捏造“托派组织”和“托派暴动计划”等耸人听闻的故事,吓得我们许多干部特别是区党委的主要领导干部惊慌不已。我们许多同志,在自己被捕受审之前,大都相信在我们的队伍中真的钻进来很多“托匪”,及至自己被捕,被打成“托匪”之后,才醒悟过来,知道搞错了,但也无能为力了。总之,由于边区党的多数干部对中国托派基本情况的无知,上了大当,吃了大亏,这是一个惨痛的悲剧。如果我们的多数同志对当时托派的基本情况有所了解,是决不允许王、王、白任意胡为的,局面就会是另一个样子。一切从实际出发,进行认真地调查研究,摸清基本的事实真相,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我们的工作方针,才能避免盲目乱干,才不至于被坏人引入歧途,我们应当记住这个深刻的教训。注:本文作者孔令闻,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科社系原主任、教授,“肃托”时为湖西中学学生。

湖西“肃托事件”彻底平反昭雪概述
冯治
《丰县文史资料》第一辑登载了孔令闻同志的《湖西“肃托事件”初探》,资料丰富,内容翔实,论述精辟,析理入微。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使人们至今仍在关心着湖西“肃托事件”的最后处理结果。值得庆贺的是该事件经过四十年的错综复杂的处理过程,终于在一九八三年得到彻底平反,正确的处理。笔者仅据掌握的资料,着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中共中央对湖西“肃托事件”彻底平反的经过略作概述。
湖西“肃托事件”发生后,中共中央及山东分局从一九四○年至一九四五年,曾多次派员查处,但均因受到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及“左”的思想干扰而未得出确切结论,作出妥善的解决。中共中央在一九四一年的《决定》中明确指出,要进行“彻底调查”,如果在发现被杀者中确有托派分子及暗害分子,则应公布罪状。一九四九年秋,中央、山东分局派员来湖西对“肃托事件”进行善后处理时,曾宣布魏定远、曹广善、朱华、朱新民、王天章、单子英、牛籍庵七人为真托匪。从此,这七个人是真托匪几乎成了铁案。这样,在所谓“肃托是正确的,错误在于扩大化”这个固定公式制约下,湖西“肃托事件”的制造者仅受到了较轻的处理,而大多数被冤枉的同志,却被扣上“自首”、“叛变”、“丧失气节”的帽子,受到了永远开除党籍、军籍等较重的处分。这帽子及处分像紧箍咒一样,紧紧地缩在他们头上。之后,每来一次运动,就对这些同志的审查没完没了,给他们在精神上和肉体上造成了极大的痛苦。
为帮助平反昭雪湖西“肃托”这一罕见奇冤,郭影秋和一大批湖西抗日根据地的老同志,曾进行了艰苦不懈的工作。一九五五年六月二十五日,郭影秋致信中共中央组织部,主要提出如下问题:一、对于“真托匪”的问题,要重新鉴别审查,并肯定朱华等人不是托匪;二、关于在“肃托事件”中被牵连的许多同志的鉴定问题。在暗害分子王须仁乱捕滥杀时,有些在湖西工作的同志,看见势头不对,因此采用各种办法逃避杀害,以便继续为党工作。如有的同志听说要捕他,他就逃跑了。有的看见好多党员被杀害就骇怕,在一定时期内,不和区党委取得联系。至于被捕、被押或因被逼被诱而承认自己是托匪的人则更多。这些行为,从个人对于党组织来说,当然是错误的。但因当时情况严重,真伪莫明,一个政治经验不足的人,对这种错综复杂的情况确实很难处理。一九四五年,中央最后决定对他们一律不给处分是正确的。可这个决定只在一定单位作了传达。现在有些党组织,特别是新党员,不知道“湖西锄奸事件”是怎么一回事,一看见鉴定表上有“逃跑”、“失掉联系”、“被捕”、“受刑”、“托匪”等字样,就按照一般问题来处理。这样就使一部分同志在历史鉴定中,经常发生苦恼。郭影秋强调指出,对这一具体问题,根据中央决定精神,似不应再作为历史关节看待。中央组织部把郭影秋同志的信转给了邓小平同志。邓小平同志在原信上作了正确详细的批示,中央组织部根据邓小平同志的批示精神,于一九五五年八月二十九日复函郭影秋同志:“来信所提的几个问题,我们基本上同意你的意见:1.湖西事件被害诸人中是否真有托匪问题,目前已无现实意义,但由于某些同志中对此尚有不同意见,我们即通知江苏、山东省委负责指导徐州、菏泽地委将这一问题查明,并做出正式结论。2.关于被牵连的一些同志的历史鉴定问题,我们的意见:不应作为历史关节问题看待,并在各人的档案材料中注明。”在人妖颠倒是非不分的“文化大革命”中,受湖西“肃托事件”牵连的同志的问题又被翻了出来,再次被审查批斗,遭到了残无人道的人身折磨和精神摧残,有的家属还被当作叛徒、反革命家属进行批斗和游街。粉碎“四人帮”后,郭影秋、郝中士、孟静之、张彤光、季凤舞、孔令闻等四十位在湖西工作过的老同志,认为“肃托事件”虽然已经过去四十多年,经过几次处理,但仍存在着一些重大的关键性问题一直没有弄清楚,又缺乏实事求是的精神和方法,形成历史悬案。于是,他们经过将近三年的调查研究,在搜集了大量资料的基础上,于一九八○年初写出《湖西“肃托事件”始末》初稿。之后,又印发给数十位了解情况的同志,反复征求意见,进行了再三修正、补充、校正,使这篇集体调查报告更加符合历史实际情况,忠实地反映了历史的本来面目,澄清了一些多年来没有弄清的问题。这就为正确解决湖西“肃托事件”历史悬案提供了可靠的参考资料。一九八二年二月,郭影秋、郝中士等同志联名写信给中共山东省委,并附上了《湖西“肃托事件”始末》一文。中共山东省委经过认真核实研究,于一九八三年五月二十六日作出了《关于对湖西“肃托事件”遗留问题处理意见的报告》,呈报中共中央。一九八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经中央同意,中央组织部向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解放军总政治部转发了该报告,并请参照执行,以消除影响。并在《党史通讯》一九八四年第一期上予以全文转载发表,把对湖西“肃托事件”的平反公诸于全党和全国人民。
该报告彻底推翻了以前“湖西肃托是正确的,错误在于扩大化”的错误结论。指出:“据现已查实的材料证明,当时开展这一运动的所谓根据是发现了‘托派分子’、‘托派组织’和‘托派暴动计划’,一开始就是采取严刑逼供搞出来的,纯属捏造诬陷,毫无事实根据。一九四一年秋,山东分局派员到湖西进行善后处理时,宣布了七个‘真托匪’,后来在多次‘处理’或‘再处理’中,均未提及过他们。现在逐个查明,单子英(金乡县)、牛籍庵(单县),两人健在,现已退休,在肃托时并没有参加工作,建国前后经历次政治运动审查,均未发现他们与托派有任何关系。朱华(原江苏铜山县)、朱新民(单县)、王天章(单县)、曹广善(江苏沛县)经过多次审查,与托派毫无关系,他们四人已分别由所在地、县委予以平反。魏定远(河南南阳县)也没有发现他与托派有什么关系。所谓‘七个真托匪’,实际上没有一个是真的。这次以肃清‘托派分子’或‘托派组织’为目的的肃托运动,是毫无事实根据的。因此,这一案件不是扩大化的问题,而是一起重大的冤假错案。
为了彻底处理好湖西肃托这个重大历史冤案,我们研究了如下意见:
“一、首先明确湖西‘肃托事件’的性质,是一起重大的冤假错案,不是扩大化的错误,应予以彻底平反。
二、原定单子英、牛籍庵、朱华、朱新民、王天章、曹广善、魏定远等七位同志为‘真托匪’是毫无根据的、完全错误的,应予平反昭雪,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三、对在湖西‘肃托事件’中被错杀、错处理尚未平反的同志,一律彻底平反昭雪。对受株连尚未纠正的家属、子女,予以彻底平反,消除影响。一九四一年中央对被难家属已按烈属对待,这些家属今后可仍享受烈属待遇。对受冤枉的同志所戴的各种政治帽子和给予处分的,凡未纠正或纠正不彻底的,一律予以彻底纠正。他们的档案中如存入有关‘肃托’的结论、处理材料等,应由组织部门清理、销毁。”
中共党史上这一历程四十余年的重大冤假错案,终于得到昭雪,蒙受几十年冤屈的同志终于得到彻底平反。
注:本文作者冯治,系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教师、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