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特殊婚姻 资料库:鱼台县地情库 章节:鱼台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4/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4/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4/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4/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4/section/1/article/570/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4/section/1/article/570/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童养媳  俗称“团圆媳妇”。旧时,贫寒之家将幼女送到男家寄养,至婚龄拜天地成婚,婚礼极简,俗称“上头”。建国后,此俗废止。
    入赘  俗称“倒插门”或“招养老女婿”。入赘后,必须改为女家姓氏,并有一些附加条件。虽有继承权,但社会地位低下,备受歧视。建国后,政府提倡女娶男,并从住房等方面加以照顾,子女皆随父姓,老人谢世后归留自便。
    改嫁  旧社会,女子定亲未婚或已婚丧偶终生不得改嫁。如寡妇改嫁,须悄悄通过媒人,约定迎接地点,男家派人去接。否则,被人抢走,官府不予追究。建国后,寡妇改嫁受到法律保护,此俗始废。
    此外,还有换亲、转亲、中表亲等特殊婚姻。80年代后,虽已少见,但未绝迹。

===== 原始正文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