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家庭规模,向以五口之家为主。旧时,虽以“四世同堂”为美,但仅为少数富豪始能实现,多数人家是娶了儿媳便分家另过。
1840年(清道光二十年),全县42753户,181287人,平均每户4.24人。1930年37521户,185075人,平均每户5人。1949年44762户,206261人,平均每户4.61人。
建国后,家庭规模日趋缩小,1956年51556户,233647人,平均每户4.53人,至1990年全县总户数增至90074户,总人口为392678人,平均每户4.36人。
1990年,家庭规模在总户数中的比重排列顺序是:四人户、五人户、三人户、六人户、二人户、七人户、一人户、八人户、十人以上户、九人户。其中四人户为最多,占全县总户数的26.98%,其次是五人户,占总户数的23.34%,再次是三人户,占总户数的15.93%。家庭类型:二代户,占全县总户数的64.68%,三代户,占全县总户数的19.80%。一对夫妇户,占全县总户数的5.21%。
第二节 家庭
境内家庭规模,向以五口之家为主。旧时,虽以“四世同堂”为美,但仅为少数富豪始能实现,多数人家是娶了儿媳便分家另过。
1840年(清道光二十年),全县42753户,181287人,平均每户4.24人。1930年37521户,185075人,平均每户5人。1949年44762户,206261人,平均每户4.61人。
建国后,家庭规模日趋缩小,1956年51556户,233647人,平均每户4.53人,至1990年全县总户数增至90074户,总人口为392678人,平均每户4.36人。
1990年,家庭规模在总户数中的比重排列顺序是:四人户、五人户、三人户、六人户、二人户、七人户、一人户、八人户、十人以上户、九人户。其中四人户为最多,占全县总户数的26.98%,其次是五人户,占总户数的23.34%,再次是三人户,占总户数的15.93%。家庭类型:二代户,占全县总户数的64.68%,三代户,占全县总户数的19.80%。一对夫妇户,占全县总户数的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