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县卫生科依据国家卫生部《关于管理麻醉药品暂行条例的公布令》,对各中药店(铺)的罂粟壳等毒、麻品全部登记,并制订出具体管理办法。同时,对擅自贩运出售毒、麻药品的予以取缔和严厉打击。60年代中期,县卫生局根据国家药政法规对药品供应、使用进行监督管理。1979年,国务院颁布《药政管理条例》后,县卫生局配备专职药政员,推行中药计量改革,实施药品质量检查。1980年,县卫生局发布通告,严禁医药、医疗单位经营使用非法厂家生产的土霉素、四环素等劣质药品。同年,查处河南省清丰县野医在李更卜村私设“专治所”、制造出售“风湿灵”、“疯狂丹”等假药坑骗患者的违法案件。1981年9月,对7处公社卫生院土药厂生产的药品进行质量检查,发现葡萄糖输液达不到灭菌标准,令其停产,并禁止使用。1982年,两次组织医药、医疗单位清仓查库,销毁失效、淘汰和劣质药品195种。1983年1月,卫生局设立药政股,药政管理逐渐走上正轨。为进一步加强对毒药、限制类药品的使用管理,1984年,实行购用卡,全县批准有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生16人,麻醉师4人,麻醉药品专职保管员16人。同年,对全县医药、医疗单位的药品进行质量检查,销毁白杜仲、柴胡、桔梗、枸杞、乌梅、地丁、黄芪、天麻、川贝、当归等假冒伪劣中药12种,3038公斤,整骨膏100余张;查出速效感冒胶囊、天王补心丸、金锁固精丸、参茸大补丸、柏子养心丸、人参健脾丸、小儿消积丸等无批号药品9种,分别作出报废或停售退货处理。1985年,实施《药品管理法》,县成立药品检验所,配备兼职药品质量监督员20人,并购置了检验仪器,进行药品检查。当年查出伪劣中药12种,无批号药品7种。1986年,对全县农村卫生室药品质量组织检查,查出假、劣、淘汰药品55种,全部销毁。同年,整顿县医院制剂室,并颁发了《无菌制剂许可证》。查处非法制造销售药品案1起,没收复方苯乙哌啶、麦迪霉素等假药46050片。1987年,对所有单位麻醉和剧毒药品实行专人保管,专人处方,专用帐目,专册登记,专柜加锁制度。1988年,县政府任命专职药品监督员3人,兼职药品监督员45人,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管理实行定期监督检查制度。1989年,县人大常务委员会组织人大代表视察部分医药、医疗单位和农村卫生室,查处无证行医案2起。1990年,县成立整顿医药市场领导小组,对医药市场秩序进行全面整顿。1987~1990年,共查处游医、药贩案件105起,查封销毁过期失效、假冒药品467种。
第三节 药政
1951年,县卫生科依据国家卫生部《关于管理麻醉药品暂行条例的公布令》,对各中药店(铺)的罂粟壳等毒、麻品全部登记,并制订出具体管理办法。同时,对擅自贩运出售毒、麻药品的予以取缔和严厉打击。60年代中期,县卫生局根据国家药政法规对药品供应、使用进行监督管理。1979年,国务院颁布《药政管理条例》后,县卫生局配备专职药政员,推行中药计量改革,实施药品质量检查。1980年,县卫生局发布通告,严禁医药、医疗单位经营使用非法厂家生产的土霉素、四环素等劣质药品。同年,查处河南省清丰县野医在李更卜村私设“专治所”、制造出售“风湿灵”、“疯狂丹”等假药坑骗患者的违法案件。1981年9月,对7处公社卫生院土药厂生产的药品进行质量检查,发现葡萄糖输液达不到灭菌标准,令其停产,并禁止使用。1982年,两次组织医药、医疗单位清仓查库,销毁失效、淘汰和劣质药品195种。1983年1月,卫生局设立药政股,药政管理逐渐走上正轨。为进一步加强对毒药、限制类药品的使用管理,1984年,实行购用卡,全县批准有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生16人,麻醉师4人,麻醉药品专职保管员16人。同年,对全县医药、医疗单位的药品进行质量检查,销毁白杜仲、柴胡、桔梗、枸杞、乌梅、地丁、黄芪、天麻、川贝、当归等假冒伪劣中药12种,3038公斤,整骨膏100余张;查出速效感冒胶囊、天王补心丸、金锁固精丸、参茸大补丸、柏子养心丸、人参健脾丸、小儿消积丸等无批号药品9种,分别作出报废或停售退货处理。1985年,实施《药品管理法》,县成立药品检验所,配备兼职药品质量监督员20人,并购置了检验仪器,进行药品检查。当年查出伪劣中药12种,无批号药品7种。1986年,对全县农村卫生室药品质量组织检查,查出假、劣、淘汰药品55种,全部销毁。同年,整顿县医院制剂室,并颁发了《无菌制剂许可证》。查处非法制造销售药品案1起,没收复方苯乙哌啶、麦迪霉素等假药46050片。1987年,对所有单位麻醉和剧毒药品实行专人保管,专人处方,专用帐目,专册登记,专柜加锁制度。1988年,县政府任命专职药品监督员3人,兼职药品监督员45人,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管理实行定期监督检查制度。1989年,县人大常务委员会组织人大代表视察部分医药、医疗单位和农村卫生室,查处无证行医案2起。1990年,县成立整顿医药市场领导小组,对医药市场秩序进行全面整顿。1987~1990年,共查处游医、药贩案件105起,查封销毁过期失效、假冒药品467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