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初,部分学校组织师生参加建校劳动和生产劳动,其收入用于添置教具。1951年,平原省立鱼台中学(今鱼台二中)勤工俭学活动受到平原省教育厅的表扬。
1958年,贯彻“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县内有校办农场28处,年收入0.6万元。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贯彻“五、七”指示,实行“开门办学”,以校厂、校队挂钩为主,开展学工、学农活动,有部分中学开办了小工厂、小农场。1976年,全县有校办工厂6处,年收入1.2万元,校办农场30处,年收入4万元。
1978年后,勤工俭学活动广泛开展。县教育局设勤工俭学办公室,公社(乡镇)有勤工俭学领导小组,学校设勤工俭学委员会。年初下达任务,年终组织总结评比。1981年,有校办工厂7处,年收入6.5万元,校办农场16处,年收入2.8万元。1983年,鱼台二中被评为“山东省中小学勤工俭学先进单位”。1989年,勤工俭学收入48.6万元。同年,鱼台一中被评为“山东省中小学勤工俭学先进单位”。1990年,有校办工厂20处,生产项目有编织、印刷、缝纫、木材加工、面粉加工、水泥制品、饮料加工等;校办农场55处,生产项目有种植、养殖等;第三产业有饮食、商业、旅社、理发、电器维修等项目。勤工俭学年收入达到57万元。
勤工俭学收入40%用于扩大再生产,30%用于改善办学条件,30%用于师生集体福利。
第五节 勤工俭学
建国初,部分学校组织师生参加建校劳动和生产劳动,其收入用于添置教具。1951年,平原省立鱼台中学(今鱼台二中)勤工俭学活动受到平原省教育厅的表扬。
1958年,贯彻“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县内有校办农场28处,年收入0.6万元。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贯彻“五、七”指示,实行“开门办学”,以校厂、校队挂钩为主,开展学工、学农活动,有部分中学开办了小工厂、小农场。1976年,全县有校办工厂6处,年收入1.2万元,校办农场30处,年收入4万元。
1978年后,勤工俭学活动广泛开展。县教育局设勤工俭学办公室,公社(乡镇)有勤工俭学领导小组,学校设勤工俭学委员会。年初下达任务,年终组织总结评比。1981年,有校办工厂7处,年收入6.5万元,校办农场16处,年收入2.8万元。1983年,鱼台二中被评为“山东省中小学勤工俭学先进单位”。1989年,勤工俭学收入48.6万元。同年,鱼台一中被评为“山东省中小学勤工俭学先进单位”。1990年,有校办工厂20处,生产项目有编织、印刷、缝纫、木材加工、面粉加工、水泥制品、饮料加工等;校办农场55处,生产项目有种植、养殖等;第三产业有饮食、商业、旅社、理发、电器维修等项目。勤工俭学年收入达到57万元。
勤工俭学收入40%用于扩大再生产,30%用于改善办学条件,30%用于师生集体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