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3年,国民政府颁布《兵役法》,改募兵制为征兵制。鱼台县实行按地亩出壮丁。富有之家多出钱雇用他人代替,时称“买学兵”、“买壮丁”。1947年,县国民政府为扩充兵员,实行按人抽丁。规定“二丁抽一”、“三丁抽二”(独子不抽),强迫适龄(18~45岁)壮丁当兵。由于此法实行不通,只好抓兵。是年11月,抓兵1935人移送国民政府济宁团管区。
第二节 征兵制
1933年,国民政府颁布《兵役法》,改募兵制为征兵制。鱼台县实行按地亩出壮丁。富有之家多出钱雇用他人代替,时称“买学兵”、“买壮丁”。1947年,县国民政府为扩充兵员,实行按人抽丁。规定“二丁抽一”、“三丁抽二”(独子不抽),强迫适龄(18~45岁)壮丁当兵。由于此法实行不通,只好抓兵。是年11月,抓兵1935人移送国民政府济宁团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