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台扶贫工作始于50年代,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一度中断。1978年,恢复扶贫工作。1980年,县成立扶贫领导小组。1981年,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后,政府在鼓励部分农民先富裕起来的同时,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组织各行各业的财力、物力,扶持贫困户发展农副业生产和多种经营,使其脱贫致富。扶贫工作,坚持以自力更生为主,集体、国家扶持为辅的原则,对贫困户采取社、队干部包村、包户办法,使其发展生产。是年,国家投资扶贫款3.1万元,扶持贫困户建房460间,无偿发放仔猪389头,牛79头,羊116只,家兔1921只,鸡600只,地排车78辆,化肥(尿素)29吨。被扶贫困户纯收益4.6万元,有491户1409人脱贫。1984年,县成立“双扶”(扶持优抚对象、扶持社会贫困户)领导小组,各乡(镇)成立“双扶”小组。是年,借出“双扶”款19万元,兴办工、副业项目39个,扶持“双扶”对象901户,脱贫791户。1985年,办“双扶”工厂7个,“双扶”对象从业人员198人,扶持金额220.4万元,产值139万元,月人均工资75元;办经济联合体74个,“双扶”对象从业人员1264人,扶持金额666万元,月人均收益70元。另外对480户1970人扶持现金5万元,提供赊销化肥(尿素)1050吨、柴油190吨,年人均收益500元。1990年,全县有“双扶”户1255户,有致富条件的1085户。扶持乡办企业9个、村办企业2个、经济联合体78个、经商个体户352个、专业户239个。投放扶贫资金9.7万元,提供良种1.8吨,供应赊销化肥(尿素)100吨、柴油16吨、农药0.2吨,减免税金5100元。举办农技培训班3期,参加培训150人,提供各种经济信息17项。经过扶持,有300户脱贫。
第三节 扶贫
鱼台扶贫工作始于50年代,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一度中断。1978年,恢复扶贫工作。1980年,县成立扶贫领导小组。1981年,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后,政府在鼓励部分农民先富裕起来的同时,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组织各行各业的财力、物力,扶持贫困户发展农副业生产和多种经营,使其脱贫致富。扶贫工作,坚持以自力更生为主,集体、国家扶持为辅的原则,对贫困户采取社、队干部包村、包户办法,使其发展生产。是年,国家投资扶贫款3.1万元,扶持贫困户建房460间,无偿发放仔猪389头,牛79头,羊116只,家兔1921只,鸡600只,地排车78辆,化肥(尿素)29吨。被扶贫困户纯收益4.6万元,有491户1409人脱贫。1984年,县成立“双扶”(扶持优抚对象、扶持社会贫困户)领导小组,各乡(镇)成立“双扶”小组。是年,借出“双扶”款19万元,兴办工、副业项目39个,扶持“双扶”对象901户,脱贫791户。1985年,办“双扶”工厂7个,“双扶”对象从业人员198人,扶持金额220.4万元,产值139万元,月人均工资75元;办经济联合体74个,“双扶”对象从业人员1264人,扶持金额666万元,月人均收益70元。另外对480户1970人扶持现金5万元,提供赊销化肥(尿素)1050吨、柴油190吨,年人均收益500元。1990年,全县有“双扶”户1255户,有致富条件的1085户。扶持乡办企业9个、村办企业2个、经济联合体78个、经商个体户352个、专业户239个。投放扶贫资金9.7万元,提供良种1.8吨,供应赊销化肥(尿素)100吨、柴油16吨、农药0.2吨,减免税金5100元。举办农技培训班3期,参加培训150人,提供各种经济信息17项。经过扶持,有300户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