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对全县技改贷款的贷款渠道、资金使用、经济效益进行专项审计,查出1982~1984年拖欠贷款162.5万元,并存有利用技改贷款搞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改项目效益不高等问题。1987年,对14个单位进行定期审计,查出违纪金额38.60万元,上缴财政13.30万元。1989年,对发展粮食生产专项基金审计,查出有49.95万元挪作他用,提交县政府及时作了纠正处理。1990年,先后对水利局、文化局、教育局、县科协、党校等33个单位进行了定期审计,对公路养路费、林业事业费、职工退休养老金、职工待业保险基金、商品粮基地建设资金、黄淮海平原开发基金、城市维护建设基金、地方电力建设资金、超生费等组织了27项专项审计。对查出的问题,按照有关法规,分别作了处理。
第三节 行政事业审计
1985年,对全县技改贷款的贷款渠道、资金使用、经济效益进行专项审计,查出1982~1984年拖欠贷款162.5万元,并存有利用技改贷款搞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改项目效益不高等问题。1987年,对14个单位进行定期审计,查出违纪金额38.60万元,上缴财政13.30万元。1989年,对发展粮食生产专项基金审计,查出有49.95万元挪作他用,提交县政府及时作了纠正处理。1990年,先后对水利局、文化局、教育局、县科协、党校等33个单位进行了定期审计,对公路养路费、林业事业费、职工退休养老金、职工待业保险基金、商品粮基地建设资金、黄淮海平原开发基金、城市维护建设基金、地方电力建设资金、超生费等组织了27项专项审计。对查出的问题,按照有关法规,分别作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