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县署户房主管工商业。民国期间,县政府设立财政科,兼管工商业。1912年,鱼台县工商界组成商会,协助官府调解商号间纠纷和摊派课税等。1939~1945年,鱼台县抗日民主政府先后成立贸易局、工商管理科、工商贸易局,发行“鱼台流通券”,发放贷款,扶持发展解放区工商业,粉碎敌人的经济封锁,打击不法商人的走私活动。1946年6月,县民主政府设立工商科。1949年3月,县人民政府复设工商科。1964年,成立鱼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1966年8月撤销,工商行政管理先后纳入财贸办公室和商业局。1979年3月,复建工商行政管理局。1990年,辖9处工商行政管理所,全县共有工商行政管理人员108人。
第三章 工商行政管理
清末,县署户房主管工商业。民国期间,县政府设立财政科,兼管工商业。1912年,鱼台县工商界组成商会,协助官府调解商号间纠纷和摊派课税等。1939~1945年,鱼台县抗日民主政府先后成立贸易局、工商管理科、工商贸易局,发行“鱼台流通券”,发放贷款,扶持发展解放区工商业,粉碎敌人的经济封锁,打击不法商人的走私活动。1946年6月,县民主政府设立工商科。1949年3月,县人民政府复设工商科。1964年,成立鱼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1966年8月撤销,工商行政管理先后纳入财贸办公室和商业局。1979年3月,复建工商行政管理局。1990年,辖9处工商行政管理所,全县共有工商行政管理人员10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