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县统计科开始行使监督职能。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统计监督不能正常实施。1978年后,逐步健全了统计管理制度,经常组织统计数字质量检查,发现瞒报、虚报、伪造、篡改统计数据资料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实施,统计监督进入依法办事的轨道。县统计局专门建立检查监督岗,每年组织两次统计执法大检查,至1990年底共发现违法事件23起,其中虚报、瞒报2起,伪造、篡改14起,拒报、迟报5起,泄密和侵犯统计职权的各1起。保证了统计资料的严肃性、准确性和科学性。
第二节 统计监督
1953年,县统计科开始行使监督职能。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统计监督不能正常实施。1978年后,逐步健全了统计管理制度,经常组织统计数字质量检查,发现瞒报、虚报、伪造、篡改统计数据资料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实施,统计监督进入依法办事的轨道。县统计局专门建立检查监督岗,每年组织两次统计执法大检查,至1990年底共发现违法事件23起,其中虚报、瞒报2起,伪造、篡改14起,拒报、迟报5起,泄密和侵犯统计职权的各1起。保证了统计资料的严肃性、准确性和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