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公债 资料库:鱼台县地情库 章节:鱼台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4/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4/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4/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4/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4/section/1/article/293/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4/section/1/article/293/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47年,南京国民政府为弥补财政赤字和筹集内战军费,发行“救国公债”。县国民政府按地亩和人头向群众强行摊派。虽许以还本付息,实际上是国民政府溃逃前对人民的掠夺。
    1950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用以恢复发展国民经济,境内人民自愿认购。公债的募集和还本付息均以实物为折算标准,单位定名为“份”,每份所含实物为大米3公斤、面粉0.75公斤、煤8公斤、白细布1.33米。公债面额有壹份、拾份、壹佰份、伍佰份4种,年息5厘,按折实标准付给,分5年抽签偿还本息。
    1954年,国家发行经济建设公债,年息4厘,分8年偿还。全县认购56500元(折新人民币)。1955~1958年,境内又连续4次购买国家发行的经济建设公债,面额为壹元、贰元、伍元、拾元、伍拾元、壹佰元6种。4次公债年息均为4厘,从发行的第二年开始,分10年10次偿还。1968年,上述公债本息全部还清。
    为了集中各方面的财力,支援经济建设,国家自1989年起发行特种国债,年息15%,偿还期为5年。至1990年,全县共购买117.94万元,其中1990年购买86.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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