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改粮食统购为合同定购,即按承包的土地,以合同形式将应交售的粮食品种、数量签约到户。在收购计价上,除农业税外,30%按统购价,70%按超额加价,当年合同签约47500吨,实际交售62460吨。此后,由于棉花等经济作物的种植面积扩大,粮食种植面积压缩,征收的粮食有所减少。1986年为53054吨,1990年为44940吨。
第三节 合同定购
1985年,改粮食统购为合同定购,即按承包的土地,以合同形式将应交售的粮食品种、数量签约到户。在收购计价上,除农业税外,30%按统购价,70%按超额加价,当年合同签约47500吨,实际交售62460吨。此后,由于棉花等经济作物的种植面积扩大,粮食种植面积压缩,征收的粮食有所减少。1986年为53054吨,1990年为44940吨。